於是,中國人民有幸不斷欣賞到一幅幅「近親繁殖」式的官場的「升遷圖」,並且充分領教什麼叫狐假虎威、狗仗人勢,什麼叫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或夫榮妻貴,父貴子富,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乃至近親遠戚七大姑八大姨,把公款國庫變成私款家庫,把單位變成「家天下」,或拉幫結派,攀親結黨,官親相護,親親相助,以保證自己的領導地位,或分工不同,腐敗一致,以親戚往來為藉口開展賄賂活動。
如遼寧阜新的「毛家軍」:遼寧省阜新市原公安局長毛景祥,在職期間128個親友被安排進公安隊伍,人們稱阜新市公安局為「毛家軍」,稱公安人員為「毛家警察」;
如海南萬寧有「葉家軍」:葉東雄任萬寧市工商局局長不到3年,就接收安排了近200人,他的親屬達20多人。葉東雄的親兄弟、堂兄弟、兒媳婦、女婿等人,在其任職不到2年的時間內,就通過各種造假手段安插進了工商系統;湖南蔣艷萍有「蔣家幫」:弟弟蔣紹文窩藏、轉移贓物,妹妹蔣蘭萍及其情夫吳有恆行賄,蔣艷萍母親行賄;
如寧夏有「周家軍」:寧夏自治區原政協副主席、統戰部長、人事勞動廳廳長周文吉,在職期間非法將自己的親屬錄用為國家幹部。周文吉的妻子馬美英大字識不了幾個,被同心縣水利局錄用為幹部;長子通過海原縣人勞局違規轉干當上了警察;大兒媳在同心縣財政局辦了錄干手續;女兒7月份高中畢業,8月份招工,9月份錄干,並調入銀川市社保局,當了個拿幹部工資的打字員;次子在大學讀書時就錄了干,一畢業就調入自治區公安廳,當了名執法警官。在周文吉任職期間,共有15名親屬被先後錄干;
在寧夏同心縣,還發生過5歲孩童吃上「皇糧」的事。同心縣縣委書記馬某,先將長女轉為國家幹部,後將次女轉干並把轉乾時間提前一年,接著將還在電大上學的長子轉了干,致使其畢業調進組織部工作時已經是吃了一年「皇糧」的老幹部,次子還是高二學生時,就被「招工」進了商業局,一年便轉干又調進了縣勞動人事局。在縣委書記「模範」行動的影響下,全縣突擊「提幹」成風……。
上述事例都是得道者已失道、雞犬們多落網之後,從官方媒體公開報導中隨手選取的。從近年來落網的大小貪官案例中可見看出,幾乎所有的大貪官的子女都在經商,而且無一例外地大獲成功,大發橫財。略舉幾個大貪為例:貴州原省委書記劉方仁也不含糊,為其經商的兒媳婦易某一貫提供諸多便利,支持縱容其「放手經商」,放手倒賣工程項目,使其非法獲利2180多萬元;廣西壯族自治區原副主席劉知炳,利用職權,為其女兒經商大開綠燈,使其非法盈利,在其女兒劉芳因參與柳州特大虛開增值稅發票騙稅案被司法機關調查期間,又多次為其開脫,干擾司法機關辦案;河北原省委書記程維高,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職務影響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大發橫財;瀋陽市原書記慕綏新的女兒、女婿,借用父親權力,幾乎壟斷了瀋陽廣告業和建築業,獲取巨額收入……。
雲南巨貪李嘉廷的小兒子李勃和別人提到他的職業選擇時說:「身在侯門,不當革命接班人就當商人。」從已發案例看,省部級貪官配偶大多是同犯、子女則全部經商。這種父子(女)、夫妻式利益共同體、權力共榮圈特別普遍,在官場上到中央下到鄉村,「酒債尋常行處有」,可謂是無權不特、有官皆圈。能夠曝光的,僅僅是冰山之一角、九牛之一毛而已。事實上,大多數還沒有落網的省部級以上或以下的的官員,其子女有幾個不在利用老爹或老媽的招牌從政界商場謀取私利?
據文化先鋒網一份《1995年檔案:關於中國高幹子女特權的絕密報告》透露:地、廳級幹部子女在商貿、金融部門工作的,佔百分之八十八點七以上;專業不對口的,佔百分之八十七以上。省、部級或以上的幹部子女在商貿、金融部門工作的,佔百分之九十二以上;專業不對口的,佔百分之九十一以上。在第一代、第二代革命老幹部的七百三十多名子女中,除了一百五十七名擔任黨、政、軍部門領導幹部外,其他五百餘名都在工商、金融、外貿領域擔任領導職務,但專業對口的僅五十三名。其中高幹家屬、子女擁有財產的情況:一萬五千多名地、廳級或以上高級幹部家屬、子女擁有的財產,達到二千五百億元人民幣,還不包括他們在香港、海外的財產,平均每人擁有財產一百六十萬元人民幣……。該《報告》還透露了高幹子女在中資機構工作的情況,冀、川高幹及家屬擁有房產情況,高幹子女公派留學未歸者眾多等,無不觸目驚心!這些還是九五年的情況,而今腐敗早已與時俱進啦。
有時候,特權共榮圈外圍的「雞犬」比核心「得道者」更惡劣可憎。大大小小當上了「人民公僕」的核心當然是威勢赫赫、氣焰衝霄、權大於法、厲害無比,但他們畢竟要考慮到官聲輿論社會影響,腐敗起來,會表現得更有水平和層次些,作起惡來,不敢太囂張外露,不會太低級低劣。雞犬們則往往只管奮勇沾「公僕」之光、盡情享特權之利,少了些拘束顧忌(有些簡直就毫無顧忌)、裝神裝聖,多了些恣肆張揚、忘形妄為。
哈爾濱的寶馬殺人案就是最好的例子:婆婆得了副省級之大「道」,兒媳蘇秀文自然也成了仙,沒文憑沒工作又何妨,照樣開寶馬。一個農婦刮了一下她價值百萬的寶馬車,她跳下車罵道:「信不信我敢撞死你」,然後上車,乾脆利落將農婦撞死了,順便將旁觀十二人撞成重傷。相信任何無法無天的「得道之人」,表面上都不敢表現得如此惡形惡狀。
蘇秀文出了事,後面得道之人的神通立即就暗地施展開來了,讓人們看到了權大於法、以權代法的事實。儘管很多專業人士、交通部門的專家及出租司機都提出了置疑:根據現場的情況及寶馬車的性能,若非故意,是很難發生如此重大事故的,但交警部門仍然作出了肇事司機「精神溜號(法學新術語?),操作失誤」的認定,最後依法處理結果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還緩刑三年--等於沒判。
狐假虎威,狐比虎更驕狂;狗仗人勢,狗比人更凶狠;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雞犬比人更瘋狂。媒體就報導過黑龍江一位夫人對攔截她的交警大聲警告說:「我丈夫是管政法委的,你敢動我,整死你」。多麼威風多麼猖狂呵。
對於官親危害,紀曉嵐早就法眼洞察,將其列為封建社會四大民害。「其最為民害者,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親屬,一曰官之僕隸。是四種人,無官之責,有官之權。官或自顧考成,彼則惟知牟利,依草附木,怙勢作威,足使人敲髓灑膏,吞聲泣血。四大洲內,惟此四種惡業至多。」(《閱微草堂筆記》卷六《灤陽消夏錄(六)》)
吳思在《血酬定律》一書中更是一針見血:血酬的暴利使社會各階層的人,以成為暴力集團中的一員為人生的首選目標,無數人的聰明才智浪費在科舉考試和攀附關係上,人力的物非所用使物質生產缺乏智力支持。而且,即便不是暴力集團中的成員,想的都是怎樣利用暴力集團進行合法搶劫。
一個皇帝、大官危害有限,無數中小皇帝中小官僚危害無限;無數中小皇帝中小官僚危害有限,無數中小皇帝中小官僚身邊和圈子裡的「吏、役、親屬、僕隸」們危害無限;各級權力共榮圈危害有限,無數家族式共榮圈危害無限也。親屬復有親屬、「僕隸」又有「僕隸」,盤根錯結無窮無盡。以官場為中心的大大小小形形色色中國特色的特權共榮圈,以家族式共榮圈影響最惡、危害最烈,只要手中有一點小權,只要與權力沾一點親帶一點故,都有機會貪污腐敗、索賄受賄、謀私枉法、為非作歹。我泱泱中華遂以排山倒海之勢墮落成腐敗大國、道德小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