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3月12日
在本組織展開一系列就中國大陸發生的對法輪功迫害罪行的調查過程中,有大量證據顯示,中國廣東省廣州市是中國大陸法輪功遭受迫害的較為嚴重的城市之一。截至2004年2月24日,確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10名。
為此本組織將對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涉嫌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員進行追查。以下是廣州市被追查對象名單和迫害法輪功事實:
林樹森:前廣州市市長,2000年4月10日公開發表講話積極配合鎮壓,強調對法輪功的迫害,將對「法輪功」的鎮壓列為工作重點。
朱穗生: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局長,自1999年6月任公安局局長以來,不遺餘力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廣州市迫害法輪功主要責任人之一,參與迫害法輪功大會及誣蔑法輪功的宣傳工作。
葉育長:廣州市司法局局長、黨委書記,2003年第12期司法簡報記錄了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勞教,利用抗非典時期迫害法輪功。
李宏芳:廣州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設立610辦公室,在其指揮下,截至2003年7月底,廣州市勞教場所累計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464人,市法制教育管理所非法關押82人。
李沃生:廣州市司法局610辦公室副主任、安置幫教辦公室主任,司法局610辦公室副主任,負責非法幫教及轉化工作。
王定中: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積極部署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動,非法批捕法輪功學員25人,非法判刑16人。
葛振亭:荔灣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組織2001年荔灣區萬人簽名大會,並組織誣蔑法輪功的圖片展覽,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其負責的荔灣區被評為先進。
張文勝:東山區610辦公室主任;許巨波:東山區610辦公室主任,直接指揮廣州東山區610辦公室及其洗腦班和所屬的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對多名本地區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綁架、關押、洗腦、監控、折磨,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鑒於一部分政府官員都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無論是主動行為還是被動執行,都事實上犯下了傷害罪、暴力罪、誹謗罪等各種罪行。作為事件知情人,以上人員被列為重要調查取證對象。
鑒於林樹森、朱穗生、葉育長等身為廣州市主要負責的官員,對廣州市所有的迫害案件,包括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案件負有直接責任,「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對他們進行立案追查,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有條件的可以帶到國外郵寄給我們。中國實行網路、電信監控,請您注意安全。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追查國際」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旨在幫助和協調全球的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凶手。
部分被迫害致死的廣州市法輪功學員名單及案例如下:
陳承勇(35歲,海珠區)、高獻民(41歲,廣州市)、郝潤娟(28歲,白雲區)、李曉今(33歲,廣州市)、劉少波(廣州市)、羅織湘(28歲,廣州市)、大法弟子(男,姓名不詳,廣州市)、饒卓元(33歲,廣州市)、楊雪琴(65歲,廣州市)、朱德榮(廣州市)
陳承勇,男,約35歲,廣州法輪功學員。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多次進京上訪,被迫失業。2000年11月份左右,因不配合非法拘禁在「洗腦班」,開始流離失所。2001年7月傳出陳承勇已死於一茅棚內,其姐姐認屍時,發現屍體已開始變質、變味,估計已死去一段時間才通知家人。同是法輪功學員的陳承勇的姐姐在認屍時被警方綁架並被非法勞教2年,其妻子戴志珍及女兒陳法度為澳大利亞公民,近年來遊走世界各地,向世人揭露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郝潤娟,女,28歲,廣州白雲區。於2002年2月25日被非法拘捕,連續三天在景泰派出所遭受毒打,沒有水和食物,三天後被綁架進廣州白雲看守所。郝潤娟一直絕食絕水抗議迫害。警察對郝潤娟進行野蠻灌食時,加些不知名的黃色藥物,灌完食都會嘔出類似痰塊的物體。並被鐵鏈鎖住雙腳,經過22天的折磨,於2002年3月18日被迫害致死。
羅織湘,女,29歲,廣東學員。2002年11月22日,被天河區610警察劫持去黃埔戒毒所折磨洗腦。羅織湘在戒毒所絕食7天,抵制迫害,12月4日離開人世,年僅29歲。死時懷有三個月身孕。
.江澤民及其追隨者在多個國家被法律起訴判刑一覽表
被告 起訴地點 起訴時間 被告罪行
江澤民、曾慶紅、羅干 北京 2000年8月29日 違反國家憲法
江澤民、曾慶紅、羅干 聯合國 2002年10月17日 酷刑迫害法輪功
江澤民 美國 2002年10月22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李嵐清 比利時 2003年8月20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 西班牙 2003年10月15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李嵐清 臺灣 2003年11月17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等16名中國官員 德國 2003年11月21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 海牙國際法庭 2003年11月26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 韓國 2003年12月26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羅干 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 2003年9月8、11、16、18日 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周永康(公安部長) 美國 2001年8月27日 酷刑虐待、非法監禁、反人類罪
李嵐清 法國 2002年12月4日 酷刑罪
劉淇、夏德仁 美國(法庭已宣判罪行成立) 2002年2月7日 濫施酷刑、殘忍、反人類罪行
趙志飛(湖北610頭目) 美國(法庭已宣判罪行成立) 2001年7月1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吳官正 塞普勒斯 2003年10月2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潘新春(中領館副領事) 加拿大(法庭已判有罪並罰款) 2003年8月1日 誹謗罪
孫家正(文化部部長) 法國 2004年1月28日 煽動屠殺和迫害罪
《華僑時報》 加拿大 2001年11月1日 誹謗和煽動仇恨
《星島日報》 加拿大 2001年12月19日 誹謗、過失及煽動仇恨
《僑報》《星島日報》 美國 2002年5月23日 挑起仇恨和誹謗
.江澤民等45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被加拿大皇家騎警列入監視名單
加拿大皇家騎警已經將江澤民、羅干、李嵐清、劉淇、王茂林、劉京等中共首腦、「610」負責人,省政府官員薄熙來、聞世震和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官員蘇境、萬家勞教所官員史英白等不法人員列入監視名單。截止1月底,已有45名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之中。這些人如試圖進入加拿大,即會受到調查,結果可導致被拒絕發放簽證、或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訴。「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收集到更多參與迫害的人員名單和證據。這些行惡者分別來自各省市政法委、「610」、公安、國安、新聞出版、各級媒體、教育、文化、外交、網路信息監控、共青團組織、婦聯等部門和機構。提交45人名單只是行動的開始,有關部門已經準備接受更多的名單。
.江澤民等102名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已提交美國政府
2004年3月9日,「法輪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向美國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王茂林等102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這些人員入境美國。美國移民歸化212(a)(2)(G)條規定,外國政府官員在過去的兩年中從事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為,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