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5-03 01:31:00作者:
人們的社會地位是指相對地位:一方面是相對社會其它階層進行比較,另一方面是相對自己過去的地位進行比較。90年代中後期以來,隨著改革開放力度的加大,中國經歷了也許是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結構調整。1995-2000年僅國有 部門和城鎮集體單位在崗人員減少了4800萬人,同時社會各階層的相對收入水平急劇變動。改革與開放並不是『人人都是贏家』,儘管產生出了一大批受益者,但也製造了人數規模較大的利益受損者。
我們用三項指標衡量人們的實際社會地位,即是否下崗失業、收入水平和收入變動情況。下崗失業對人們社會地位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對在崗就業的人來說,收入水平則是衡量其社會地位的主要指標。如果說前幾年還存在過『腦體倒掛』現象的話,現在中國社會已變成與其它資本主義國家相似的准等級社會:人們的社會地位已充分反映到其收入水平上。『腦體倒掛』現象已經基本不復存在。我們要考察的是,哪些人的收入水平最可能下降?哪些人的收入水平最可能上升?
下崗職工是收入水平下降的主要人群,而在崗人員收入水平增加的比例較高。下崗職工是城鎮人口中的主要『輸家』。1999年,在調查的城市裡,有38.5% 的居民收入比上年有所下降。而在下崗失業工人中,收入下降的比重卻高達72.4% ,比平均數高出34個百分點。同年收入有所增加的居民佔被調查對象的16.9% 。但在下崗失業工人中,這一比例不到5%。2000年被調查城市的情況總的來說要好一些。下崗失業工人仍然是嚴重的利益受損者,他們的收入水平下降的比重比在崗人員要高出一倍,分別為42.7% 和21.3% ;而下崗失業工人收入增加的比例則微乎其微,只有4.9%,在崗人員要高出近4 倍,為19.1%(表6)。作者從當年一同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中瞭解到,大部分人已經下崗或提前退養,他們講『毛澤東讓我們下鄉務農,鄧小平讓我們回城務工,江澤民讓我們下崗失業』。這反映了1500-1700萬上山下鄉知識青年的心態,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們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機會,現在他們的大多數又失去了就業勞動的機會,『上有老,下有小』,當他們加入退休大軍時,成為低收入人群或社會邊緣化人群,顯然讓他們一生中多次承擔政治決策失誤和社會改革成本是不公平的。
下崗失業人員屬於低收入群體,但低收入群體還包括很多在崗就業的人。如果把城市居民按收入分成以下八檔,一種相關關係便凸現出來:即在過去兩年裡,收入水平越低的群體收入變動的方向越可能繼續下降,收入水平越高的群體收入變動的方向越可能上升。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意味著平均月收入低於300 元。在有些城市,這樣的收入甚至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但這樣的低收入群體中,有61% 的人在1999年收入下降,有38% 的人在2000年收入下降。反觀年收入在20000 元以上的群體,他們收入增加的可能性幾乎高於任何其他群體。
中國的官方數據表明,過去4 年中國城鎮居民出現了『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現象,他們之間的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相對差距愈拉愈大。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最低收入困難戶佔城鎮居民戶的5 %,人數達到1850萬人,1996年人均月收入187 元,;到2000年,人數達到2290萬人,他們的人均月收入196 元。最低收入戶佔城鎮居民戶的10%(包括了最低收入困難戶),人數達到359 萬人,1996年人均月收入204 元;到2000年,,人數達到4584萬人,他們的人均月收入223 元。在1996-2000年期間,城鎮最低收入困難戶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增長率分別為1.2%和1.6%,而最高收入戶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增長率分別為 9.7%和9.3%(表8 )。他們之間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的相對差距分別由1996年的4.12倍和2.98倍迅速擴大為2000年的5.70倍和3.99倍。若按照過去4 年的增長趨勢,5 年後,他們之間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的相對差距分別擴大為8.53倍和5.74倍。我們發現,收入水平愈低,就業面愈低,下崗失業比例愈高;反之,收入水平愈高,就業面愈高,下崗失業比例愈低。城鎮最低收入困難戶平均每戶就業面最低,只有42.81%,比全國城鎮平均數(53.60%)低10.79 個百分點,比最高收入戶水平(60.04%)低17.23 個百分點。
我們估計,2001年我國城鎮貧困人口(指最低收入困難戶人口)的上限為2300萬人,約佔城鎮人口的5 %,月人均收入為200 元左右;我國城鎮貧困人口的下限為1400萬人(其中2002年低保人員1230萬人),約佔城鎮人口的3 %,月人均低保資金不足100 元(2000年為58元)。這還不包括大量在崗職工和民工拖欠工資和報酬(約有1400-1500萬人),大量退休離休人員拖欠養老金。
以上微觀抽樣調查與宏觀統計數據都表明,中國正在變成一個『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國家,如同『馬太效應』。最令人擔憂的是連最高領導人也在否認中國已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的活生生的現實。長此下去,中國將付出沈重的社會代價和政治代價。
我們用三項指標衡量人們的實際社會地位,即是否下崗失業、收入水平和收入變動情況。下崗失業對人們社會地位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對在崗就業的人來說,收入水平則是衡量其社會地位的主要指標。如果說前幾年還存在過『腦體倒掛』現象的話,現在中國社會已變成與其它資本主義國家相似的准等級社會:人們的社會地位已充分反映到其收入水平上。『腦體倒掛』現象已經基本不復存在。我們要考察的是,哪些人的收入水平最可能下降?哪些人的收入水平最可能上升?
下崗職工是收入水平下降的主要人群,而在崗人員收入水平增加的比例較高。下崗職工是城鎮人口中的主要『輸家』。1999年,在調查的城市裡,有38.5% 的居民收入比上年有所下降。而在下崗失業工人中,收入下降的比重卻高達72.4% ,比平均數高出34個百分點。同年收入有所增加的居民佔被調查對象的16.9% 。但在下崗失業工人中,這一比例不到5%。2000年被調查城市的情況總的來說要好一些。下崗失業工人仍然是嚴重的利益受損者,他們的收入水平下降的比重比在崗人員要高出一倍,分別為42.7% 和21.3% ;而下崗失業工人收入增加的比例則微乎其微,只有4.9%,在崗人員要高出近4 倍,為19.1%(表6)。作者從當年一同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中瞭解到,大部分人已經下崗或提前退養,他們講『毛澤東讓我們下鄉務農,鄧小平讓我們回城務工,江澤民讓我們下崗失業』。這反映了1500-1700萬上山下鄉知識青年的心態,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們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機會,現在他們的大多數又失去了就業勞動的機會,『上有老,下有小』,當他們加入退休大軍時,成為低收入人群或社會邊緣化人群,顯然讓他們一生中多次承擔政治決策失誤和社會改革成本是不公平的。
下崗失業人員屬於低收入群體,但低收入群體還包括很多在崗就業的人。如果把城市居民按收入分成以下八檔,一種相關關係便凸現出來:即在過去兩年裡,收入水平越低的群體收入變動的方向越可能繼續下降,收入水平越高的群體收入變動的方向越可能上升。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意味著平均月收入低於300 元。在有些城市,這樣的收入甚至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但這樣的低收入群體中,有61% 的人在1999年收入下降,有38% 的人在2000年收入下降。反觀年收入在20000 元以上的群體,他們收入增加的可能性幾乎高於任何其他群體。
中國的官方數據表明,過去4 年中國城鎮居民出現了『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現象,他們之間的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相對差距愈拉愈大。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最低收入困難戶佔城鎮居民戶的5 %,人數達到1850萬人,1996年人均月收入187 元,;到2000年,人數達到2290萬人,他們的人均月收入196 元。最低收入戶佔城鎮居民戶的10%(包括了最低收入困難戶),人數達到359 萬人,1996年人均月收入204 元;到2000年,,人數達到4584萬人,他們的人均月收入223 元。在1996-2000年期間,城鎮最低收入困難戶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增長率分別為1.2%和1.6%,而最高收入戶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增長率分別為 9.7%和9.3%(表8 )。他們之間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的相對差距分別由1996年的4.12倍和2.98倍迅速擴大為2000年的5.70倍和3.99倍。若按照過去4 年的增長趨勢,5 年後,他們之間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的相對差距分別擴大為8.53倍和5.74倍。我們發現,收入水平愈低,就業面愈低,下崗失業比例愈高;反之,收入水平愈高,就業面愈高,下崗失業比例愈低。城鎮最低收入困難戶平均每戶就業面最低,只有42.81%,比全國城鎮平均數(53.60%)低10.79 個百分點,比最高收入戶水平(60.04%)低17.23 個百分點。
我們估計,2001年我國城鎮貧困人口(指最低收入困難戶人口)的上限為2300萬人,約佔城鎮人口的5 %,月人均收入為200 元左右;我國城鎮貧困人口的下限為1400萬人(其中2002年低保人員1230萬人),約佔城鎮人口的3 %,月人均低保資金不足100 元(2000年為58元)。這還不包括大量在崗職工和民工拖欠工資和報酬(約有1400-1500萬人),大量退休離休人員拖欠養老金。
以上微觀抽樣調查與宏觀統計數據都表明,中國正在變成一個『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國家,如同『馬太效應』。最令人擔憂的是連最高領導人也在否認中國已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的活生生的現實。長此下去,中國將付出沈重的社會代價和政治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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