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6-03 06:54:00作者:
1839年6月3日(清宣宗道光十九年四月丁亥),林則徐在虎門公開毀鴉片。
林則徐於1838年12月31日被任命為欽差大臣,往廣東查禁鴉片,抑制該省水師。他於1839年3月10日抵達廣州,在兩廣總督鄧廷楨的合作下,依靠廣州人民禁菸。當時,鴉片商人和英國代表都抱觀望態度。林則徐宣稱:「若鴉片一日未絕,本大臣一日不回!」3月18日,林則徐命十三行頒給諭帖,嚴令外商繳出鴉片,並保證以後不再販賣鴉片。24日,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從澳門潛入廣州洋館,阻止外商交煙。林則徐一面派兵監視洋館,封銷廣州、澳門之間的交通線,一面曉諭英商,論理、論法、論情、論勢,說明必須禁絕販煙。27日,義律被迫遞函允繳鴉片。4月11日,林則徐、鄧廷楨親抵虎門驗繳鴉片。從4月12 日至5月21日,共收繳鴉片19187袋,余8箱留為樣品,後來銷毀。6月3日,林則徐在虎門銷煙,經22天方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