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6-11 20:34:00作者:
臺灣大選之後,大陸對陳水扁連任既痛且恨復無奈,急急推出「統一法」,希望以此反制臺灣在二OO六年的制憲活動。這本來是一項策略,但由於處理得差,「統一法」還未出臺,已惹來香港和臺灣普羅大眾一片指罵。
眾所周知,「統一法」是專門針對臺灣獨立運動的。但大陸根本無法控制臺灣,於是先把「統一法」套在香港,所以大陸學者放話說「統一法」應同時在香港生效。此語一出,鬧得滿城風雨,遠遠超出中共的估計。
原來,中共策動起草「統一法」,必然涉及反分裂活動。但是,甚麼才算「分裂」呢?大家也搞不清楚。據權威人士透露,分裂活動將包括鼓吹「台獨」、「港獨」、「澳獨」的言論;換言之,討論空間也被侷限起來。這位
權威人士還透露,說「台獨」還有可能,但說香港和澳門有人搞「獨立」,只是杯弓蛇影而已。
還有,香港市民自發地組成一些團體,雖然是民生或經濟事務為主,但也可能被列入「分裂力量」的黑名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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