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並不知道大家所說的豪宅是什麼標準。中式的,太和殿應該算豪宅了,可是大而無當,不可取。西洋的,我也有幸見過。有幾位朋友發了點財,買了大房子。其中有一家,除了大臥室大廚房大客廳大廁所之外,還有游泳池健身房家庭影院,而且面對藍色的海洋。主人熱情,領我參觀,我只有讚嘆的份兒。讚嘆之後又想,如果自己有錢,買不買這樣的房?考慮的結果是不買,因為太大,不緊湊,不溫馨。
我聽說我們的豪宅,起碼是部分豪宅,戒備森嚴,外面有高高的鐵柵欄,還有電網,房子裝幾道防盜門,屋裡還要按電子眼,出門沒有熟人聊天,有人敲門還要在貓眼裡瞅半天才敢開門。老實說,這樣的豪宅,我不喜歡。
我理想中的房子是一所平房,有放心的水可飲用,冬天有暖氣,書房的窗外有一棵樹,樹上有鳥兒唱歌,在家不擔心什麼人冒充送純淨水而拿刀子捅我的肚子,出門能見到笑臉,地上沒有楊花柳絮般的塑料袋,以及各色污穢之物。總之,我很在乎大環境,因為人不能整天鎖在家裡。而大環境的改善是需要一點傻子精神的,人人都只知道自己追求豪宅靚女是不行的。
至於靚女,那也有不同標準,「情人眼裡出西施」嘛。老妻不靚,在北方,該被列入「黃臉婆」了,可絕對善良。眼下,我正按市場價格請人來家修理廁所,她對工人滿肚子歉意,啊呀,熱壞了,啊呀,累壞了,啊呀,渴壞了,好像人家是在學雷鋒。人是傻一點,可睡在身邊,心裏踏實,不必擔心晚上會掐我脖子。假如,假如說啊,哪一天真的「天上掉下個林妹妹」,「美目盼兮,巧笑倩兮」,我還真不知道怎麼辦。閱歷、見識、心情、脾氣、愛好,都不同,怎麼過日子?整日惴惴,何福之有啊!
經過幾十年風雨,我悟出了一個道理:幸福是精神的,不是物質的,你心裏覺著幸福就是幸福。再說了,劉姥姥說得好:守著多大的碗,吃多大的飯。我沒有本事,物質不豐富,也不是沒有一點兒幸福可言。比如,被那個編輯看中了,在報屁股上發一首小詩,得一二百元稿費,算是外快,我會買一包奇思,或一斤瓜子,其餘 「交公」。那瓜子嗑起來,真香。我不用擔心審計,不用擔心紀檢委,在躺椅裡晃啊晃的,那滋味就是美。
我不反對追求物質享受,不但不反對,而且支持。我也沒有責備小孩子,而是有感於社會風氣。我想說的是,人不能光追求物質享受,因為物質享受之外還有妙不可言的精神享受。在我們的一些快餐文化裡,一涉及西方,就是豪宅靚女美酒名車。老實說,我覺得他們並不瞭解西方,甚至可能根本就沒有到過西方。如果西方人整天喝酒泡妞,他們的國家早就亡了,哪裡談得上發達!他們講究物質享受,也很講究精神享受。遇到重大活動或事件,志願者那個踴躍!遇上哪裡遭災遭難,捐錢捐物的人,那個多!
我想說的第二層意思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托改革開放的福,許多人富起來了,百萬富翁已經不稀奇,豪宅靚女也不稀奇。可是,我斗膽問一句:其中有多少人在致富過程中是完完全全依法辦事的?特別是突然富了起來的共產黨幹部中間?我希望聽到某個家有豪宅靚女的先生勇敢地站出來,拍胸脯說,他沒有做過任何違法違章的事情。
隨著貧富差距的不斷拉大,人們的觀念也趨於多元化。我不指望人人同意上述意見。只要有一部分人說,這個人說得有點道理,我就滿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