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一聲炮響,以「船堅炮利,雷霆萬鈞之勢衝破了中國人盲目自負的天堂大門,知道了自己在武力上已不是人家的對手,但退爾守其次,即我們畢竟還是禮儀之邦,你們這些紅蠻、白蠻製造出的槍械、輪船、飛機、大炮、火車、汽車等都是些鵰蟲小技。我們還是天下正宗。這種思想也反映到跨國婚姻上。
本來婚姻是緣分,只要相互傾心,本不必多作贅言。但事實上從百年來中外婚姻的變遷也反映中國對自己地位認可的變化。
有人談婚姻是天平,總要門當戶對。只有皇帝的女兒沒法門當戶對,王子娶大臣的女兒倒是正常的,女方總是要嫁到比自己高一點的門戶,但公主的地位已經頂了天,再也找不到同等地位的門第,更不用說比她地位高的人。但又不能不結婚,因而稱為「下嫁」,這是在特殊情況下才出現的現象。
縱觀百年的異國婚姻史可看出近二十多年來發生了根本的逆轉:大趨勢是從娶洋婆到嫁洋人。
上世紀早中期,中國的不少名人娶了日本老婆,這是因為以前出國留學的大部分為男性,而尤以留學日本的為多,日本不少習俗與中國人相似,所以較易結合。如魯迅的哥哥周作人、郭沫若等都娶了日本老婆,似乎也沒引起社會的非議。而在清末滯留在西洋的幾個滿清皇族的女孩卻因嫁了洋人而引起軒然大波,受到社會上的遣責,覺得怎麼能下嫁給蠻夷之人呢?把自己給掉價了。除了上述幾名娶日本婆外,還有末代皇帝的弟弟傅傑和著名的文藝天才弘一法師-李叔同等都娶了日本老婆。再早一點的著名的多愁善感的詩人蘇曼殊的媽媽也是日本人,似乎這一切再正常不過了。三十年代末,當時中國的最高統治者蔣介石的大公子蔣經國也娶了洋婆子回來,同時也自然的為蔣家所接納。女嫁男最有名的要算陳香梅和陳納德。陳納德是抗日戰爭時期援華空軍「飛虎隊」隊長,在美國也很有威名,是英雄式人物,陳香梅也因而盛名一輩子,直到現在,也不能算是「下嫁」。
49年中共執政後,奉行「一邊倒」的政策,派了不少留學生去蘇聯留學,五十年代中期,就有不少帶蘇聯老婆回來的,後來由於中蘇交惡,自50年代起在留學生內部三令五申不准找蘇聯老婆,並採取不少強制手段,包括髮現中國學生有與蘇聯女孩談戀愛的倪端,立即押送回國;即使在蘇聯辦了結婚登記手續的也不予承認,這異國婚姻才平息了。中國女留學生與蘇聯男孩談戀愛同樣會受到嚴厲處置。
當然也有五、六十年代傾向中國而長期定居在中國的西方男人,中國政府為了安撫他們,也為他們找了中國妻子,但這些妻子的條件(如文化、外貌等)都比較一般,遠低於這些「洋男人」。如長期在中國外文局工作的專家李敦白、朝鮮戰爭中被俘而不願回美國的軍人韓丁等。
六、七十年代,不少在美的中國男子找了洋妻子,我的朋友中就有不少是這樣的,當然,他們中絕大多數因為生活不合而離婚了。
到八十年代後期,情況就大為逆轉,大批中國女孩目光轉向洋人,而中國男子對洋女人只是側目而視,不敢高攀。高大的洋人手挽矮小的中國女人在街上、地鐵裡隨處可見,已視為正常現象,而相反如中國男人手挽西方女子,則為眾所注目。這種相似現象也出現在臺灣兩岸,多少臺灣商人找了大陸女孩,而大陸男人找臺灣女孩則很少,現在臺灣女孩找對象困難也是如此。
所以說婚姻是天平,這中間不僅包括金錢、文化因素,還包括「隱性」的地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