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9-30 19:01:00作者:
週二,9月28日,紐約市議會以49比2的票數推翻了紐約市長彭博反對立法限制某些汽車警鈴的法案的決定。根據紐約市的這項新立法,任何人出售或安裝不具備3分鐘後能自動停止的警鈴將視為非法。違規者最高可能被罰款5000元。有車族要麼停用警鈴,要麼準備接罰單。
這項法案由紐約市議員劉醇逸和伊娃莫斯克維茲(Eva Moskowitz)共同於今年6月向市議會提出。該法案認為汽車警鈴產生的噪音造成環境污染,常常在夜間攪擾人們的睡眠,影響居民的工作和生活,並不能真正起到防盜的效果,弊大於利。
彭博市長對此法案持反對意見。他認為該法案有雙重標準;一方面允許使用工廠安裝的警鈴,一方面禁止其他人使用自選和安裝警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