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1-15 23:56:00作者:
走過歐洲幾個國家之後,我們才意識到,這裡的城市看不到警察。
後來到了德國的法蘭克福,才在街上看到兩個警察,算是填補了我們已經走過的行程中的一個「空白」。幾天後我們在奧地利的格拉茨,司機迷路了,翻譯不知從哪裡請來一個警察為我們指路。我以為是交警,他說在歐洲街上是看不到交通警察的。
的確,在我們的萬里行程中,沒有看到一個交警。無論多麼繁忙的道口,車輛都能自覺聽從紅綠燈指揮,更為可貴的是,滿街的行人也都能自覺地遵守交通規則。不過,行人如果要急於過街,也可以自己操縱指示燈,讓汽車停下來,汽車也經常禮讓行人。雖然人行道上亮起了紅燈,但如果街口的行人沒有過完,特別是車輛發現你們本是一群人將會被隔散時,駕車者會很友好地示意讓行人先通過。
雖然在歐洲看不到交警,但交通秩序是良好的,車流比較暢通,我們在那裡20多天,還沒有碰到過嚴重的塞車現象。更讓人驚異的是,我們從未聽到過一聲汽車鳴笛,好像那裡的汽車全都沒有安裝汽笛。
在歐洲,駕車者都能自覺地繫好安全帶,因為這也是硬性規定。更不能酗酒,據說酗酒駕車者一旦被查出,將會被吊銷駕照:如果是職業司機,終生不得從事駕車職業,誰敢拿自己的飯碗去冒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