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法庭成立以後,是不是對共產黨在歷史上犯下的罪行都可以進行裁決,比如責任人已經去世了,像毛澤東、鄧小平等,但還是有受害人要告……
答:按照現代刑法的精神,死人不能成為被告。但是,像毛澤東、鄧小平都是以共產黨的名義犯罪的,當年鎮壓六四的時候,鄧小平就是以共產黨的名義下令開槍的,他也是以共產黨的名義宣布當時的學生運動是「動亂」。這一切都是以共產黨的名義做的。
因此,在對共產黨進行審判的時候,不可避免的要牽扯到毛澤東和鄧小平。儘管他們個人不能成為被告,但他們的行為已經和共產黨難解難分地聯繫在一起,因此審判共產黨的時候,就一定會涉及到他們個人的罪行。當然由於他們已經死了,不會再讓他們承擔刑事責任。
問:特別法庭制定法律的道德和思想的依據是什麼?
答:特別法庭依據的是現代法的精神,人類的理性和良知則是它的最後依據。如果一定要問思想和道德的依據,我可以講,就是基於這樣一個事實,這我已經說過了,我再重複一次。
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真正造成最大人權災難的,都是獨裁者利用手中的專制權力屠殺自己的人民,虐殺、虐待自己的人民,以及奴役自己的人民所犯下的反人類罪行。
我們的司法委員會法庭將要創製的一切法律原則,都是為了改變這種狀況。通過這次法律實踐,我們要創製出一系列令獨裁者膽戰心驚的法律原則,要徹底地從法的合法性上剝奪獨裁者利用國家權力屠殺自己的人民、虐待自己的人民、奴役自己的人民的權利。
問:現在社會各界的反饋怎樣?
答:昨天瞭解了一下,很多朋友有反饋。有一些不理解,有一些有疑問,但是絕大多數的反饋是積極的。大家普遍感覺到現在已經到了對殘害了八千萬中國人民的中國共產黨進行審判的歷史時刻了,不能再拖延了。
問:您預計各國政府和法律界將會有什麼樣的反應?
答:從法律界的角度看,整個人類的法律思想正醞釀著一次大變革、大突破。就我對法律的理解,這次大突破關鍵在於對人權的保護上。如何及時地使對人權的侵犯得到司法的救助,這是法律思想大突破的一個中心。而這個關注的最主要之點,就是對獨裁者利用國家權力犯下的罪行的懲罰。
現在很多法律突破都已經表現出來了。例如,在反人類罪行的問題上,國家元首不享有司法豁免權及外交豁免權。米諾索維奇利用國家權力犯下反人類罪行的時候,是國家元首,但他現在受到審判。
這些都表現為一種法律思想上的巨大突破。我希望我們的這次法律審判能夠為這次法律思想的突破作出重大的貢獻。
問:「人權高於主權」的原則在法律上有無實踐的先例?
答:從實踐的角度上,已經開始了。比如對前紅色高棉的審判。當年的紅色高棉就是以國家主權的名義殘害了四分之一的人民。如果不是確立了「人權高於主權」 的原則,那麼就沒有辦法越過主權的法律屏障,對紅色高棉進行審判。只有確立了「人權高於主權」,才能夠審判紅色高棉。
當然,確立「人權高於主權」的法律實踐過程,不是靠一、兩個案例就可以實現的,我們希望通過對中國共產黨56年的罪行的系列審判,最終在人類法律思想史上確立「人權高於主權」的法律觀念。
問:政府的反響呢?
答:特別法庭的相關文件出來以後,我們會給各國政府、各國議會、聯合國相關組織送去,尋求他們的支持。
我相信隨著整個人類社會不斷地向前發展,正義的事業總是會得到支持。
目前,一些國家和政府,由於政治家的短視,為了跟中共在經濟上的交易,而犧牲了人權的利益,對於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對異議人士的迫害,故意視而不見,這是一個事實。
但是,我相信,隨著我們法庭的建立,隨著控訴的開始,隨著最後判決的做出--這一系列的法律過程,會對整個世界產生有效的法律影響,使人們通過法律的判決,法律的控訴和司法程序的正當審判,真正認識到共產黨是整個人類的災難和威脅。
到那時候,我相信各國政府,特別是自由民主國家的政府會支持我們的正義的審判。
問:您預計從開庭到作出判決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答:由於共產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大規模的,所以一開始的審判不可能對整個過程中所有捲入犯罪的人都進行審判。但是,最初的審判會對它主要的罪行進行審判。這個審判需要一個過程。我無法事先預計,這需要根據原告、被告雙方在法庭上的活動來決定最後審判時間的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