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惡犬公安內部驚爆「鏟除強權」網文

發表:2005-07-15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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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惡犬公安作為中共專政的機器,幾十年來,批著狼皮,把人民賦予他們的權力當成了自己手中為非作歹的工具,幹盡傷天害理的事。近幾年來,警察開妓院、保護小偷、乘辦案之機吃、喝、嫖、賭等現象頻頻曝光,諸如深圳羅湖區原女公安局長的臭事已是公安內部的家常便飯,中共不抓一個典型是不行了,當然,在被迫扯開遮羞布的同時,還不忘樹立一個貞潔牌坊「任長霞」,可笑的是中共內部都弄不清楚到底誰是「妓女」,誰是「貞婦」,以至於江西省南昌市在6月18日的機關報《南昌晚報》上以安惠君的相片代替了任長霞的頭像,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

然而中共惡犬公安的道行逆施引起了體制內尚有正義的人士強烈反感,特別是由於中共對法輪功及異見人士的無端迫害,終於激起了像郝鳳軍、韓廣生等勇士的堅決反抗。中共公安內部見證黑暗的人不在少數,甚至在公安內部,由於專制集權和流氓傾軋,也導致了部分被踩在地層的內部人員不甘現狀,呼籲鏟除強權。最近,大陸論壇驚爆一篇「打倒腐敗!鏟除強權!維護法制!還我人權!」的網文,內容如下:

「一切善 良、 正直、有正義的人們:

你們好!我原是成都市公安局刑事偵察處一大隊的一名刑警(軍隊轉業幹部、中共黨員)。我蒙受不白之冤十年來居然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如今,我非常非常的哀傷、無助、仇恨......

我叫苗先勝(原名李先勝),男,1994年9月份從部隊轉業後安置在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刑事偵察處一大隊當了一名刑警。然而,我做夢也想不到,從1995年9月到1996年2月的半年時間裏,我無端的先後遭到本單位干警謝瑜的誣告和本單位副處長楊波、鼓樓南街派出所所長鐘家順指使下屬的兩次圍攻毒打,甚至把剛剛分給我的特困住房也收了回去……事發後,以王體干局長為首的成都市公安局不但不實事求是的依法公正查處,反而在極力包庇袒護一群打手的同時反誣並栽贓嫁禍於我。我在這種被逼無奈的情況下不得不依法控告來尋求法律保護!不料,我的控告信被上級部門轉交到成都市公安局後又引起公安局長王體干的強烈不滿!罵我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東西!這塊地皮還沒有踩熱就到處告狀,實在太臊皮」等等......從此,王體干利用職權一手遮天,公然指令成都市公安局對我實施了毀滅性的打擊迫害……

更讓我想不到的是,在我苦苦依法逐級控告的十年裡,各級部門皆以「這是你們公安局內部的事,你去找公安局......」為由冷酷無情的將我拒之門外,最終仍然把我推給了成都市公安局,我最終仍然是「羊入虎口」......(註:做為成都市公安局直接上級的四川省公安廳居然也是如此)。

迫於無奈,2003年9月,我被迫千里迢迢到北京「通天」依法上訪控告時得到了重視(注:高檢一名檢察長接待了我)。我想,蒼天終於睜眼了,烏雲終於要散了!然而,我錯了!因為成都方面派太升路街道武裝部部長謝愚,青羊區政府信訪辦的李雙全,太升路派出所幹警許斌等三人把我帶回成都的目的並不是解決問題,雖然他們來北京帶我時口口聲聲表態說政府高度重視,回去後一定依法解決等等,但是,事實證明這一切完全是謊言!是欺騙和愚弄老百姓的把戲!因為,他們把我帶回成都市後就扔下不管了!從2003年11月到2005年3月整整一年半的時間裏,我就像垃圾一樣被他們丟棄在成都市......更為惡劣的是,為了防止我上訪控告,他們居然把我這個合法控告人當成「監控對象」來控制!不僅如此,成都市公安局還把我辦<<警官證>>的照片放大後交給大門口警衛的武警官兵,造謠惑眾的說:「苗先勝這個人要謀害領導,要重點「監控」等等......」一個合法的控告公民在他們的眼裡就這樣變成了一個「通緝犯!」

其實,他們壓根就不願意正視自己的錯誤,壓根就不願意解決問題,更不允許我依法上訪控告......他們只想把我「監控」在他們的眼皮底下繼續往死裡拖、繼續不了了之……在這種情況下,我的人身安全沒有保障,我只有想辦法逃離成都那個「恐怖」之地......

做為執法機關的成都市公安局,他們有錯誤甚至有罪,他們也要倚仗特權死不認帳,反過來卻要千方百計的嫁禍於人、置人於死地!為什麼?因為他們是身披合法外衣的「特殊公民」,他們可以為所欲為!他們只想「依法懲治」手無寸鐵的老百姓,他們只想享受「法外特權!」在他們的眼裡,法律僅僅是給老百姓制定的! 「只許貪官污吏放火,不許小小百姓點燈」就是他們的真實嘴臉......

做為具有偵查與反偵查職能的成都市公安局,他們不可能給我出據任何不利於他們的「書面結論」,不可能讓老百姓的手裡拿到他們的任何把柄!總之,凡是不利於他們的證據,他們就要利用手中特權千方百計的隱瞞和毀滅掉......另外,他們清楚他們是一幫當地人,而我是一個孤零零的外鄉人,因此,他們要以消滅我「一個」外鄉人為代價來保全他們「一幫」當地人......

做為一個公民、一個刑警、一個中共黨員,如果我違犯了黨紀、政紀、人民警察法、或者觸犯了國家的其它法律,理應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懲處我,如果是這樣,那是我咎由自取,罪有應得,我將無話可說,心服口服。但是,我究竟觸犯了哪條紀律和法律?我兢兢業業工作,清清白白做人究竟何錯之有?何罪之有?成都市公安局的干警憑什麼要誣告我?憑什麼先後兩次公然對我圍攻毒打?以王體干為首的成都市公安局憑什麼要莫須有的、不擇手段的對我報復陷害?!置我於死地?!他們眼中究竟有沒有國法?有沒有人權?!

做為一名曾經的武警指戰員,我與各類罪犯搏鬥了14年也沒有被罪犯暗算,想不到在成都市公安局這個執法機關內部卻無端被執法者們以種種莫須有的罪名折磨得生不如死!我依法苦苦控告十年來竟然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試問:國法何在?正義何在?天理何在?!我決不甘心!!!

我在軍隊裡8年的黨員資格能合格,為何一到成都市公安局就無端的成了「黨員資格不合格」了?難道軍隊和成都市公安局不是一個政黨領導?難道以王體干為首的成都市公安局不受中共領導?他們為何無端的一會兒給我扣個「黨內記大過」處分、一會兒又改成「黨內警告」處分?難道成都市公安局對待一個下屬就是如此兒戲和草菅人命嗎?!成都市公安局處理一個有所謂「嚴重錯誤」的下屬時難道還要給五萬元人民幣嗎?我光棍一條,根本不具備享受國家「低保」的條件,那麼,成都方面把我從北京帶回成都後為什麼不解決問題反而要給我辦「低保」待遇呢?他們的種種做法說明瞭什麼?難道說明他們是仁慈的?合法的?不!這恰恰證明他們是做賊心虛和官官相護的!他們試圖再次以這種非法手段來掩人耳目,掩蓋真相,混淆視聽,瞞天過海,他們辦不到!他們除非利用特權殺人滅口,否則,老百姓誓死也不會放過他們!誓死也要討一個人間公道!!!

眾所周知,老百姓犯了法可由公安機關執法,試問:公安機關及其警察執法犯法後又有誰來執法?難道就任由他們以權壓法、以身試法、一手遮天而無法無天嗎?難道他們就可以有法不依、違法不究而為所欲為嗎?難道非得把老百姓逼上死路了才有部門出面嗎?!

成都市公安局的人說「苗先勝,你不要不識抬舉!不要給臉不要臉!你以為你是誰?你是個不自量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東西!你今天在「辭退書」上把字簽了,然後拿上我們照顧你的五萬元生活補助費走人,這樣對大家都好,否則,你今天就別想離開!告狀是你的權利,只要你把字簽了錢拿了,想告狀你就儘管告去!但是,實話告訴你,就算你告到黨中央、國務院後又能如何?上面還不是要把材料轉下來交給我們處理.....」

是啊!他們說的是實話!一個弱小的老百姓能做什麼呢?不管告到哪裡,到頭來終究還是要轉下去落到他們的手裡由他們任意擺佈和任意宰割的!!這就是造就一方腐敗的根源所在......

我苦苦依法控告十年來為何討不回一個公道?因為公安腐敗是披著法制外衣的特權腐敗;因為有堅強的地方保護;因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構是聾子的耳朵;因為法律對老百姓不過是擺設而已......

一個為黨、為國、為人民勤勤懇懇戰鬥了14年的轉業軍人,到頭來卻無緣無故被執法者們以草菅人命的方法,以種種莫須有的罪名迫害的無家可歸、四處流浪……下場之淒慘,讓人徹骨寒心......

我如今之所以在網上發布我的冤屈實在是無奈中的無奈!絕望中的絕望!!因為下面的貪官污吏們根本不管,中央又不知道老百姓的血淚苦難啊!!

我清楚,我一個農民的兒子、一個弱小的個人絕對鬥不過王體干一夥位高權重、手中有槍的公安敗類!我和他們鬥爭的下場注定是以卵擊石、飛蛾扑火、甚至會丟掉性命!但是,即便是如此,我也要不惜一切代價和他們決戰到底!這是正義與邪惡的戰鬥!不還公道誓不罷休!!

死算什麼?人總是要死的!為正義而死死得其所!一切正直、善良、有正義的人們!請勇敢的站出來揭露、抨擊和打擊公安腐敗吧!因為司法公安腐敗給國家和人民帶來的危害是致命的!

蒼天啊!睜開你正義的眼睛吧!!

我 的 郵 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泣血控告人:苗先勝 」

文中的苗先生奔波十年,終於敢於向公眾批露了公安的黑幕,這是走向正義的第一步,但從他的經歷可以看出,他還沒有能像郝、韓二位志士看清共黨邪惡的本質,一切邪惡的根源在於中共,公檢法只是它的爪牙而已,他的呼籲有點類似於與虎謀皮。所以,在此建議那些還心存善良的人們,是天滅中共的時機了,而每個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把邪惡的思想從自己的腦子裡驅逐出去,把中共邪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它的陰魂就立即滅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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