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時報在線》記者於7月26日再度致電《新京報》追問此事,唯不得要領,接線人員更拒絕將電話轉駁到編輯部,態度並不合作。
《新京報》在上月底帶同「報料人」前往河北省定州市擬採訪一宗包身工的新聞,記者劉炳路當晚感覺有人身危險,於是決定和攝影記者張濤以及報社司機同宿於一個房間,而舉報人陳忠明獨睡於一個房間。結果翌日陳忠明失蹤,至今音訊全無。《新京報》為此事連續兩天重點報導,公開呼籲民眾協助尋找,但7月7日之後該報再沒有跟進報導。
《亞洲時報在線》記者於7月26日致電《新京報》為尋找陳忠明而設立的熱線電話(010-63190000),希望跟《新京報》的總編輯楊斌聯絡,唯接線人員楊小姐仔細查問致電的目的,當記者指出希望查詢失蹤報料人陳忠明一事時,她說:「能夠公開的資料我們已經公開了,如果有進一步的消息,我們會再公布,但是現在並沒有進一步的消息。」
記者問及《新京報》用什麼方法找尋失蹤報料人陳忠人,楊小姐說:「這是我們工作的流程,我們不可以對外公布。」她又說:「這件事是編採部門負責的,我不可以順口開河告訴你。」記者多次要求接線人員將電話轉駁到編採部門,但接線人員楊小姐卻堅持拒絕合作。
另一名接線人員李小姐要求記者先留下聯絡電話號碼,稍後再給答覆。但是,唯記者再度致電《新京報》查問是否有答覆時,李小姐說:「我已經將你的口訊轉達到編採部,他們可能由於工作關係還未回覆你們吧。我會再將口訊轉達到編採部。」截至7月26日晚上六時前,《亞洲時報在線》仍未收到《新京報》的答覆。
接線人員和編採部的態度,不禁令人懷疑,《新京報》的編採部門,是否下了指令,禁止轉駁任何有關查詢陳忠明一事的電話。《新京報》既然為尋找陳忠明設立了熱線電話,為何又拒絕談論此事?這不禁令人質疑《新京報》尋找陳忠明的決心和誠意。這種避而不談的鴕鳥政策,又如何能夠有效地尋找陳忠明?
劉炳路就是負責帶同報料人陳忠明前往河北省定州市擬採訪包身工新聞的記者,他事後在網上論壇公開交代事件時,表示歉疚。
對於劉炳路為何在感覺有危險時,還要讓舉報人陳忠明單獨住一個房間,而劉炳路自己卻與司機和攝影記者張濤同睡一個房間呢?劉解釋說,當時根本沒有想到陳忠明會失蹤,大家把擔心放在了劉炳路的身上,不是因為該次的「舉報包身工問題」,而因為劉是報導定州「6.11」迷綵衣人襲擊村民事件的記者,而當時又回到定州。
可是,有批評者指出,劉炳路這個解釋實在「非常牽強」。記者遇有危險時,理應第一時間保護報料人,不應只想到自身的安全問題,假如記者認為自己有危險,為何會認為關鍵人物陳忠明沒有危險?這是不合邏輯的。外界難免質疑,劉炳路當時是否因為害怕自身安全受威脅,而將陳忠明棄之不顧。
《新京報》是北京中央級的《光明日報》和廣州的《南方都市報》合辦的報紙。《南方都市報》有些出色的記者,例如原南方都市報副主編兼總經理喻華峰,曾率先披露「非典」以及「民工孫志剛拘留期間遭打死案」,這種敢言的態度是值得《新京報》好好學習的。然而,經此一役,《新京報》能否繼承《南方都市報》不畏強權的優良傳統,實在是一大疑問。
必須指出,《新京報》總編輯楊斌實在有必要公開澄清此事。
原南方都市報副主編兼總經理喻華峰2004年六月以貪污罪和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因為該報曾率先披露「非典」以及「民工孫志剛拘留期間遭打死案」,外界懷疑事件涉及政治考量。喻華峰不服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7月20日向喻華峰發出「不予受理申訴通知書」。日前,兩千記者曾公開要求釋放喻華峰。《南方都市報》派到《新京報》的首任總編輯程益中在《新京報》創辦首年即被立案調查,指其涉嫌經濟犯罪案;雖然最後獲不起訴省釋,但已無端被關押多月。
關於保護新聞消息來源的問題,不單在中國成為焦點,本月在美國也曾掀起一場風波。美國一位法官7月6日下令囚禁《紐約時報》一名記者,原因是她拒絕向法庭透露她在一篇有關中央情報局特工名字被泄密的報導中所援引的消息來源。這一得到廣泛報導的案件引起人們對美國新聞自由的新注意,並且使人們對記者是否真像他們相信的那樣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產生了疑問。
《紐約時報》記者裘蒂.米勒因為拒絕透露她的保密消息來源的名字而被法官判蔑視法庭,她有可能會因此被監禁四個月。《時代》雜誌記者馬修.庫珀本來也有可能會受到監禁,儘管《時代》雜誌已經把他的記錄交給了檢察人員。但是庫珀在最後一刻避免了坐牢,因為他的保密消息來源允許他在大陪審團前作證。
這一案件掀起了一場關於保護消息來源的風波。批評者指出,社會相信新聞界,才會有人向新聞界披露一些重大新聞。如果新聞界連這基本操守也未能做到,其影響可謂十分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