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貪喪其國 臣貪亡其身

作者:清言 發表:2005-12-05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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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主貪,必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是唐太宗對群臣不要貪贓納賄的告誡和對自己的勉勵。唐太宗及左右大臣能夠修德治國,戒貪安邦,最終使大唐王朝成為中國歷史上空前繁榮的一個朝代。

其實,不僅為官治平需要勿貪,在物慾橫流之中,面對永無竭止的私慾,唯有知足和隨其自然才能長保安樂。

在《貞觀政要》中,記載了唐太宗當時對群臣「勿貪」的有關論述,其譯文如下:

貞觀初,太宗對侍臣說:「人有明珠,沒有不視之寶貴的,如果用來彈擊麻雀,這不是很可惜嗎?況且人的性命比明珠還珍貴,見了金錢財帛連法網也不怕了,就敢直接接受賄賂,這是不珍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且不可用來彈擊麻雀,何況人的性命如此寶貴,哪能用來換取財物呢?你們如果能都努力忠誠正直,益國利人,這樣官爵就會馬上來到。如果不能以這種方法來追求榮華,竟然敢接受財物,等到貪贓納賄的事敗露的時候,其性命也要滅亡了,實在是可笑的事。帝王也是這樣,如果縱情放縱逸樂,勞役無度,信任重用小人,疏遠忠誠正直的人,有此一樣,哪能不滅亡?隋煬帝奢侈反而自認為聖賢,結果死於匹夫之手,也是可笑的。」

貞觀二年,太宗對侍臣說:「朕曾說過貪財的人卻並不懂得愛財。比如朝廷和地方五品以上的官員,俸祿優厚,一年所得的數目很多。如果接受別人的財物賄賂,也不過數萬,一旦事情敗露,官職俸祿都被削奪,這豈是懂得愛財?這是因小而失大。以前的公儀休生性喜愛吃魚,但他從不接受別人送的魚,所以他能長久的吃到魚。並且做君主的貪,必喪其國;為臣的貪,必亡其身。《詩經》云:『大風有隧,貪人敗類。(大風刮得很猛,貪人敗壞族類。是說一人貪會貽害很多人。)』這確實不是妄言。以前的秦惠王要討伐蜀國,但不知道道路,於是刻了五頭石牛,把金子放在石牛後面。蜀人看見後,以為牛能便金,蜀王便派五個大力士把石牛拖入了蜀國,道路出現了,秦軍跟隨其後而攻打了蜀國,蜀國於是就滅亡了。漢朝的大司農田延年貪贓納賄三千萬,事發後自刎而死。類似這樣的事,怎能數得過來!朕今天以蜀王作為借鑒,你們需要以田延年作為前車之鑒。

貞觀四年,太宗對公卿說:「朕整天都不敢懈怠,不但憂念愛惜百姓,也想讓你們能夠長守富貴。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朕長久以來小心謹慎以敬畏天地。你們如果能小心遵守法令,總是像朕敬畏天地那樣,這樣不但百姓安寧,自己也可常得快樂。古人云:『賢者多財損其志,愚者多財生其過。』這話可以深以為戒。如果徇私貪污,不但是破壞國法,傷害百姓,即使事情沒有敗露,心中怎能不常懷恐懼呢?恐懼多了也有因此而導致死亡的。大丈夫豈能為了貪求財物,而害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使子孫總是蒙受羞恥呢?你們應當深刻地思考這些話。」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說:「古人說:『飛鳥棲息於樹林,唯恐樹木不高,所以筑巢於樹木的頂端;魚藏於水中,唯恐水不深,所以穴居於水底洞穴中。然而能被人們所捕獲的,都是因為貪餌的原故。』現在大臣受任命,居高位,食厚祿,應當要履行忠誠正直,遵循清廉無私,這樣才能沒有災禍,長守富貴啊!古人云:『禍福無門,惟人所召。』那些以身犯法的,都是因為貪圖財利,這與那些魚鳥有甚麼不同呢?你們應當好好想想這些話,作為借鑒和告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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