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畫家章翠英女士步出紐省高等法院
自由記者披露找到陳用林聲稱澳外交部幫助中共中止訴江案的證據
自由記者理查,思薩寶在新聞發布會上向媒體詳細披露了他找到相關材料的過程並向到場媒體提供了整套副本。
他表示在去年西悉尼大學學習通訊專業時候,有一個實習項目--自由資訊條例收集材料,當時正好是原中共外交官陳用林出走事件轟動澳洲,其中陳用林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披露澳洲外交部在中共的利誘滲透之下,澳洲外交部尋求法律途徑幫助中共阻止法輪功學員章翠英的訴江案,理查向外交部索要了關於陳用林聲稱的一些事件的相關資料。他表示這些資料讓人相當吃驚。
他認為在這些外交部的電子郵件和坎培拉給北京的官方電報和律政部的信中,看到兩點事實,其一,中共使用的恐嚇手段,向澳洲政府施壓要求回絕一個澳洲公民公平審判的權力。其二,澳洲外交部的失職和沒有堅持原則,非常可疑地在拖延案子。
通過這21份資料,儘管90%的內容已經刪除了,但在遺留的內容裡還能清楚看出在訴江案遞到法庭之前,澳外交部重複讓中共尋找私人律師庇護。但法庭備案後,強力的政治壓力和經濟誘惑使得外交部變得聽命於中共。只想達成中共所願。這些檔揭示從2003年以來,外交部在紐省高院的法輪功訴江案上,8次通知中共。
理查表示在2003年一份外交部署名"秘密"檔上,澳外交部回應了中國大使館向原告(章)的律師施加壓力的要求,稱這樣的請求"明顯是不適當的。"
但在法庭接受了案子後,中共加強對外交部施壓,這樣導致外交部向中共提供法律援助。檔中顯示:"澳洲政府將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盡一切可能確保此案不會成為雙邊關係的一個問題。"
中共設想案子不會進行下去,2004年12月10日沒有出席"案情會",想著案子將會被拒。但法庭安排了下一次"案情會"。中共為此指責外交部沒有把指控撤銷,外交部為這個過程給予了詳盡的解釋。
2005年1月10日的一份電報中顯示"還沒有法官考慮這件事,直到原告將她的要求送到律政部,要求外交部發傳票給中國政府,這個案子還是在瀋睡中。"
原告章翠英請求法院發出強制令
華裔畫家章翠英女士在紐省高等法院門前舉行新聞發布會
法輪功學員傑夫向媒體介紹了起訴案今天上午10點左右在高院7C房間進行了聽證,原告章翠英代言人在法庭上請求法院發出強制令,同時在本命令發出之日起延長發傳票有效期六個月,律政部和(或)外交部應在命令發出之日一個月內通過外交途徑將傳票送達中國。法庭在聽取了原告的陳詞之後決定下星期一給予最終答覆。
傑夫並且讀了章翠英的發言稿英文版,章發言中表示,紐省高院自去年9月給澳洲外交部發出傳票的要求至今已近5個月,並且她也多次與澳外交部摧促過,但是澳洲外交部與澳洲律政部互相推諉,令被告的傳票無法送達中國。她感慨在民主國家澳洲,由於中共滲透的力量的作用下,一個澳洲公民為了維護基本的人權卻變得如此的艱難。
華裔畫家章翠英女士
她回顧在2004年9月15日,她向紐省高等法院遞交了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中共黨魁江澤民和專門迫害法輪功機構--610辦公室,當時紐省高等法院受理了她的控告。由於此前採用替代方式送達傳票無效,她於2005年8月15日按紐省高院(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SCR的第10部分第2則的規定,再次要求發出傳票。根據澳洲紐省高等法院的記錄,在2005年9月20日,高院已將傳票發到律政部(通過澳洲律政部要求澳洲外交部將傳票送達到中國)。
今年1月中旬,她得到了一位自由記者朋友的幫助,從他那裡得到一些澳大利亞政府與中共就此案的討論文件共21份,她注意到大部分檔的內容是被刪節掉的,她認為被刪掉的很可能就是聯邦政府某部門向中共表示將通過法律諮詢幫助中共的內容,如在2004年9月28日和10月5日的兩份檔中提到"(澳洲)政府將盡一切可能,在法律的範圍內,確保此案子不成為雙邊關係的一個問題"和"盡一切努力去考慮中共的擔心"。這些資料印證了去年6月22日陳用林先生所披露的澳大利亞外交部在中共的壓力之下在訴訟案中私下給中方提供幫助的真實性。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