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年穩患腎病已有10年之久,在得病的第4年病情開始轉差。到了第9年,病情逐漸惡化,必須得辭工回家休養。2002年5月23日,他到廣東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以下簡稱「中山醫院」)診治,由腎內科主任朱蘭英詳細檢查、做「腎配對」檢驗,並在該院排期做手術。
換腎前,王年穩在2002年5月23日到中山醫院做「腎配對」檢驗。醫生單位註明是「內門,朱蘭英」。(照片均由死者家屬提供)
王年穩在2002年5月23日到中山醫院做詳細檢驗。
5月29日得到化驗結果,王年穩與兒子二人再次見到朱蘭英,朱說上班時間病人很多,另約時間再說。父子倆在新僑酒店601房等候朱蘭英,朱當場收下3,000元港幣與相關禮品,她微笑著對他們說:「放心吧!」
王年穩在2002年5月23日到中山醫院做詳細檢驗
王年穩在2002年5月23日到中山醫院做「肝膽脾胃」等的超聲波檢查,有朱蘭英簽名。
小醫院動大手術
6月26日,朱蘭英致電王年穩立刻前往動手術,否則就把這個腎給別人。王家匆匆趕到廣州,當抵達廣東省燕嶺醫院,目睹醫院的設備極其簡陋,都驚呆了。
見王家的人不放心,朱蘭英解釋,腎源是在燕嶺醫院找到的,院方不願轉讓給其他醫院,才必須在這裡手術。並且這兩家醫院是聯營的,主刀醫生程鋼是中山醫院的。該院的病人多,一位護士要照顧8位病人;燕嶺醫院的護士能把病人照顧得更週到,每天中山醫院的教授都會過去巡房。於是,王家才同意在燕嶺手術。
按規定,病員需轉專科醫院治療時,得會診後方可轉出。如病人病情較重,得待病情穩定再轉院。
王年穩與家人見到燕嶺醫院的副院長李萬華,他吩咐馬上做好手術準備。在李萬華的暗示下,王家知趣地拿出一疊紅包:朱蘭英2200元、程鋼3000元、李萬華1000元與相當數量的高級禮品、麻醉師林醫生500元,當晚的所有值班醫生和護士每人200元。
按照常理來說,手術前要先檢查,做好一些調理準備事項,但是王家剛抵達目的地半小時就動了腎移植手術。手術花了兩小時做完,但由於血流不暢順,又重做了一次,整個手術歷時3小時又45分鐘。
手術之後情況不穩
6月27日,王年穩的家人交了10萬5千元住院費。出納明確地告知,只有9萬元可以開收據。王年穩的女婿追問原因,出納說,這1萬元是「疏通費」,所有病人都一樣給。
手術後,王的情況出現不穩定與排斥現象,燕嶺醫院沒有彩超儀器等設備,只好兩次送到廣東省武警總隊醫院照彩色B超檢查。病人沒有充分休息,被載來載去,不利身體恢復,況且當時天氣炎熱,病人易受感染。在運送病人往返這兩家醫院過程,救護車上沒有護士,只有一位醫生與一個氧氣袋。
2002年6月28日,王年穩手術後第一次到武警總隊醫院做彩色 B超。
王年穩的病情越來越惡化,後來他被安排到中山醫院照了手術後的第三次彩色B超,結果是「腎小管壞死」,就是腎移植手術後的一種併發症,因為手術操作不精細或術後用藥不準確所引起。
7月12日上午,在朱蘭英的授意下院方為王年穩血透(洗腎),這時王年穩狀況良好,頭腦清醒。朱蘭英說病人尿毒素較高,透析要做三小時,但王年穩血透半小之後血壓開始降低,當血透兩小時之後血壓已經相當低,並出現血流回流情況。
後來,護士見王年穩血壓太低斷然中斷透析。這時他突然覺得傷口劇痛,大呼救命,病人手術傷口處突然膨脹。接著病人情況愈加嚴重,病房內沒有心電圖測試儀、心臟起搏器等搶救設備,醫生只採取人工壓胸等措施搶救,最後王年穩不治。
醫院收費名目多
王年穩過世之後,燕嶺醫院出具費用結算單為12萬2千多元。住院期間,王家數次發現該院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就向省物價局投訴,並在該局介入下,燕嶺醫院退回6萬餘元。同時,王家發現有些專案本來是沒有的,院方卻違規立項收費。
王家曾質問朱蘭英:「燕嶺的病人都是你介紹過去的,為什麼他們沒有死,王年穩卻死了?」朱蘭英回答:「手術的東西很難說,成功率不是100%,連中山醫院這種大醫院也會有這種情況,這屬於正常事故。」
朱蘭英等人常利用手段,要大量腎病人到沒級別的療養院做手術。據2002年7月《壹週刊》採訪新僑酒店保安人員,朱蘭英常在此收受病人禮品,經常看她空手進去,然後大包大包東西往外提走。
「為什麼同樣是腎移植手術,港澳同胞的收費卻高出許多?」王家質問燕嶺醫院副院長李萬華,他回答:「王年穩的收費已經很便宜了,和中山醫院差不多,國內人士收費為8~9萬,國外人士收費為13~15萬。」王家再問:「境內外兩種人士收費之間的差距額,算什麼費用?」李萬華說:「手術費!」
根據廣東省衛生廳98年[193號]文的明確規定,境內外患者的兩種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已經取消,為什麼燕嶺醫院不按照該檔執行收費?李萬華答覆:「整個醫療界都是這樣的,又不是單單我這個醫院。」
至於王家付1萬塊錢,為何是給收據而不是給醫院發票?李萬華回答:「那是買腎的錢,買腎是沒有單據開的。」
在燕嶺醫院的王年穩病歷中,顯示出「對於提供腎臟的人的健康狀況,病歷中沒有任何記載,腎臟來源不明,無法保證腎臟的品質。」《壹週刊》記者曾前往東莞市有關醫院查詢,發覺該院設備只屬一般,一名腎臟移植中心醫生承認,他們有不少病人是香港「轉介」的,至於器官來源則支吾以對,不便透露。
燕嶺醫院能否開展腎移植手術
燕嶺醫院有無做腎移植手術的資格,是這樁人命事故的關鍵。廣東省衛生廳曾發布過三大手術標準:1)具備腎移植手術應是三級醫院,2)手術須由泌尿外科醫生組成,3)手術主刀醫生必須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泌尿外科工作5年以上。
從廣州的現狀來看,只有中山醫院具有三甲評級才能做這種大型手術。燕嶺醫院則沒有任何等級,連二級標準都沒達到,不具備做換腎手術的資格。
手術後,燕嶺醫院對王年穩做的彩色B超,是在廣東武警總隊醫院和中山醫院;做FK506檢測則是在中山醫院,證明燕嶺醫院沒有做腎移植的設備。
藥物FK506濃度檢測報告是2002年7月8日在中山醫院做的,再度顯示燕嶺醫院沒有足夠的醫務技術做腎移植手術。
據《壹週刊》報導,該刊記者曾喬裝進入燕嶺醫院,一進醫院大堂就聞到一陣濃烈的惡臭,院內的燈光幽暗,地板污漬,病房設施殘舊,床單破爛,病床鐵架生滿鏽斑。由所攝的照片看來,裝載藥品的手推車也生滿鏽斑。
在參與本案的醫務人員中,為王年穩做腎移植手術的李萬華沒有執業證,血液透析醫生劉卿華的執業證核准執業科目是內科。而朱蘭英、程鋼、吳培根、吳清瑞四位是從中山醫院「走穴」過來謀財的,並不是燕嶺醫院本身的醫務力量。
按常規做腎移植手術的醫生應當是泌尿外科的醫生,但參與本案的醫生含主刀醫生在內,沒一個是泌尿外科的醫生。主刀醫生程鋼在中山醫院的門診表中是整形外科醫生,沒有做腎移植手術的相關執業證。
根據中山醫院民事答辯狀內容核准:該院與燕嶺醫院並無聯營關係,因此王年穩從中山醫院轉入燕嶺醫院並非院方行為。
走上訴訟之路
王年穩去世之後,王家及時向廣東省衛生廳投訴。事隔三個月,衛生廳才回覆:「將提出的處理意見遞到相關部門」。據瞭解,涉案人員並無處理,也無追究責任。朱蘭英辦了退休返聘手續,其他教授照常在中山醫院上班,燕嶺醫院停止做腎移植手術,並無行政組織性處罰。
2002年12月,王家正式起訴中山醫院、燕嶺醫院、朱蘭英、程鋼醫療事故賠償。經過一年多的審理,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在2004年1月7日判決如下:病歷缺失無法鑑定,原告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判原告敗訴!
一審並沒有對病歷做任何鑑定,就斷定病歷缺失無法鑑定。原告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該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並認為原判沒有查明燕嶺醫院的醫療設備和技術水準,導致認定該院的醫療行為是否過錯的事實不清,判決依據不足。撤銷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2003)民事判決,發回人民法院重審。
燕嶺醫院有無做腎移植手術的資格,廣東省衛生廳就此稱道,燕嶺醫院的醫療執業許可證有外科,能否開展腎移植手術,由該院根據自身的條件和相關專科的設置自行決定。燕嶺醫院的律師說法,是可以做任何精尖手術。由於省衛生廳就這一問題的模糊答覆,導致初級法院二次重審(2005年11月30日)判原告敗訴。
本案2006年3月7日在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目前合議庭判決的結果尚未出爐。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