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被長期扣留的有謝太保、林清祥、林福壽醫生等人,商界的有陳六使(南洋大學主要創辦人)被扣留和被撤消公民權、報人有李星可(指李光耀是個二毛子和數典忘祖的人)、馬來報人有沙末、依士邁等人。實際上,各界先後被扣留的人士數也數不清。這些人都是願意把生命或一生所有的交給國家與人民,毫無私念。
最近,在英國為中國人蛇請命的著名華裔律師陳華彪,就是1975年新加坡的政治逃亡者。他原是新加坡大學建築系學生,任學生會會長,因參加勞工運動和人民行動黨所操縱的工會對抗被捕。罪名是「非法集會和暴動」。坐牢八個月,同時被大學開除。出獄後,立刻偷渡到馬來西亞,經過泰國,輾轉流亡英國,現在英國倫敦律師界執業。根據陳華彪告訴鄧律師,「非法集會和暴動」的罪名,是莫須有的罪名,徹頭徹尾的政治陷害!
1987年五六月間,共有20多近30名英文學校出身的專業人士被李光耀政權逮捕。其中有好幾位是新加坡律師公會的活躍份子,是律師公會法律研究委員會的成員,他們的任務是負責對國會法律草案提出批評及修改建議,交由律師公會向有關當局提出。他們的工作和活動,引起李光耀政權的不滿,在這幾十位被扣留人士中,有的則是天主教福利中心的成員,他們協助在新加坡工作的菲律賓女佣解決各種難題。行動黨政府對所有有效組織的民間團體都存有極度的戒心。恐怕他們發展成一股不聽話的力量。李光耀政權給這些人都一一扣上「馬克斯主義同謀者」的大帽子。
新加坡媒體對這些人士的被捕,大做文章,使新加坡人感到處處危機。似乎有人處心積慮地顛覆及破壞新加坡的安定。一陣又一陣的白色恐怖瀰漫了整個新加坡。
被扣留者當中的幾位女律師,和其他男扣留者一樣,一律不准穿內衣內褲,只穿著單薄的囚衣。在特別寒氣逼人的冷氣房裡,光著雙腳,被穿著厚厚棉衣的審問者盤問。在二十四小時大燈光的照耀下,被關在沒有窗戶的扣留室裡。根本不知道外面是白天還是夜晚。1998年4月間,他們終於不得不簽下悔過書,承認一切指控,同時被安排上電視臺亮相,媒體大力及全面宣傳,新加坡又亂轟轟地鬧了一陣子。這是李光耀政權慣用的手段,使異議者個人的威信,信心都會因此被撕碎,造成心理崩潰再也無臉見人,從此再也抬不起頭來。這是除異議者的有效手段。
誰知,有好幾個被釋放的扣留者,一被放出來,馬上收回悔過書,否認一切並說悔過書是在威脅之下簽署的。李光耀政權又馬上把他們扣留起來有的則逃脫溜到外國去再也不回去。當時的新加坡律師公會會長是蕭添壽律師。蕭律師原是檢查總署的主控官,後提升為副總檢查長,法律知識豐富,原是為李光耀所重用的人。對李光耀沒被公布的一些事知道甚詳。後離職創立自己的律師事務所。有一次當蕭添壽以律師身份到扣留室去探訪其中一位被扣留的女律師顧客時,自己也被扣留起來。也成了扣留犯之一。蕭添壽差一點當選國會議員,但李光耀說,蕭添壽不適合當議員。最後,蕭添壽也只能落得逃亡的命運。也就是當他被釋放後,流亡美國,現專心著書,揭露李光耀及行動黨政權。還有好多異議份子,選擇保持沉默,等待時機!
這次鄧亮洪先後逃亡到香港和澳洲時,就得到這些被扣留者中的幾個成員的協助,在英國時則得到陳華彪的照顧。
李光耀的人民行動黨每次大逮捕的恐怖行動,都會使新加坡人民對李光耀產生畏懼和害怕的心理。每一次的白色恐怖也可以給他帶來十年八年的政權穩定和安寧。
九十年代的新加坡政壇可說是相對的寂靜,惹耶勒南律師與徐順全博士等所發出的異議,是比較經常聽到的一點聲音。但他們付出的代價,卻是很大的。惹耶勒南原是地方法官,夫人也是律師。惹耶勒南後來離職,和夫人成立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這對以律師為業的夫婦拍檔原是成功的律師,收入可觀,住大洋樓坐名車。但由於對行動黨某些政策不滿,參加反對黨提出不同意見。他的夫人不幸去世後。他本人一次又一次的被李光耀及行動黨人以誹謗為理由起訴。他的洋樓及錢財,被誹謗官司在不長的時間裏就被吃光了。現在移居至新山去住。據說近來律師事務所也停業。
徐順全博士原是大學講師,當他的異議立場擺明之後,被系主任(行動黨國會議員)指控動用系裡136元當郵費,將夫人的論文寄到美國去,被大學開除職位。在此爭論中被指為誹謗,住家與財產也被誹謗官司侵吞殆盡,只是還不至於報窮而已。最近,因沒有准證在辦公樓區演講,被判坐牢。他的一位助手黃先生幫他將擴聲機擺正,也同樣要坐牢,因犯了「教唆慫恿罪(Abetting)」。1994年7月間,海峽時報一位女記者要鄧亮洪針對徐順全事件,就動用公款原則問題提出評論,鄧亮洪指出:現在大家都在提所謂的原則問題。即是136元也不能隨便動用。那麼,許多部長和國會議員們,在辦公室裡也因私事打電話(包括長途電話)要秘書兼辦私事,複印文件,利用辦公時間(人民付薪時間內)做私人的事情,利用公車去載夫人和孩子們。他們所花的公費,何止136元,應該是136元的百倍,為什麼沒人追究。如果講原則,這些都應該追究,現在只追徐博士是相當虛偽的。這則評論被刊登在海峽時報上。那時的鄧亮洪因拍攝「中華歷史五千年」
歷史片及「大哉孔子」文化片等,身在中國。十天後才回到新加坡,在機場關口被「擋駕」。延緩過移民檢查關,經上司指示才放行,鄧亮洪滿懷疑雲,不知所以,因沒把評論徐博士一事放在心上。
回到華源道住所,閱讀十天來所有堆積的來信,才嚇了一跳。原來信中有許多是稅務局給本地各家銀行的信件副本。說稅務局根據稅務法令,查封鄧亮洪的全部銀行戶口。要銀行代稅務局向鄧繳收新幣二萬四千元。
隔天早上,鄧亮洪親自到稅務局,將二萬四千元現款交給稅務局,並查明原因。原來稅務局檢查鄧亮洪十多年的帳目,對許多項已被接受可扣稅開支項目不准扣稅,並追算利息,共計二萬四千餘元。經過十多年,現在才說不同意有關的開支項目可當扣稅開支。因鄧亮洪採用馬上付清款項並要求即時解封的態度,其他事後議。稅務局也同意這樣辦,三個月後,鄧亮洪的一張支票被某一間銀行退票,鄧亮洪才知道,稅務局沒遵照諾言解封鄧亮洪的銀行戶口。鄧亮洪去信抗議,但稅務局不作答理。其狂妄霸道態度可想而知!在民主國度裡,這樣的事可以鬧得很大,在新加坡只能低頭!
假如鄧亮洪當時的信譽和業績不夠好,單稅務局就會因此把他搞垮。
假如不是有特殊政治原因,或接到什麼特別情報或消息或受到特別指示,稅務局不會,突然間會有興趣查芝麻蒜皮的帳目,假使有,也會先向納稅者提出,讓納稅人有機會查閱或解釋或交給他們各自稅務專業人士去協助解決。因為很多帳目是由財務部或專業人士,派人來整理,才拿出報賬。若萬一還有爭論,可由法律裁判,不會毫不講理,先將鄧亮洪的銀行戶口全部查封,給他難堪,讓他出洋相。他們完全知道,鄧亮洪絕對有能力還二萬四千元的。那是1994年的往事了。這事情很能說明什麼是「白色恐怖手段」的實際情況。例如,移民廳官員根據移民法令,有權,在必要情況下,命令旅客,不論男女老少,脫光衣服接受檢查。但這種權力,不可隨便濫用,更不可以用來對付異議人士。
在鄧亮洪近三十年的律師生涯中,知道李光耀政權如何通過各種法律手段,行政權力,對付那些異議人士外,也同時一步一步地全面瓦解及消耗華社內在的力量,長期拖垮華社。再把這些誠惶誠恐的生意人推舉社團組織裡的領袖。通過這些辦法,牢牢控制著華社。從沒有政治立場的銀行家或金融家,被迫將銀行或金融公司的股票,以低過市場的價格,賣給被指定的人。吉寶銀行(前名為亞洲商業銀行)的前股東就是一例。有的產業、屋業被徵用,以低過市價倍償,令人報窮破產,有的更跳樓自殺。餐館被騷擾,工廠被檢查,干預雜貨店的擺設令人困窘使人害怕。會計師要看稅務局的臉色,繪測師和建築公司等則要建屋局的點頭,不然就會垮臺,沒飯吃。律師則要靠法官或主薄官或註冊處,若該處與你為難,大小官司都輸定,那裡還有顧客。通過這種種的刻意操控,往往令人不得不低下高貴的頭。
鄧太太與人合作的一間公司,在高級住宅區裡,擁有一塊地。經過多年後,連本帶利超過二百多萬元。在九十年代初被徵用。最高市場價時超過一千多萬元新幣。被強制徵用時,當局只賠三十萬,連還銀行的利息都不夠!像這樣的事,平常得很。隨時會突然發生,令你破產。
善於調動及運用白色恐怖的人民行動黨,就是通過上述各種白色恐怖的行動,牢牢控制著新加坡。因為被對付的人在人口的比例上,必竟是少數,他們沒有可議論的地方或論壇,也不可能把問題提出來向有關部門投訴或匯成一股力量。
這次李光耀查封鄧亮洪及鄧太太的洋樓及鄧太太和孩子的銀行戶口。為了達到最大的「白色恐怖」效應,各報館攝影師,還特地跑到鄧太太的洋樓拍照,因洋樓比馬路高出許多,只能拍到籬笆。攝影員還特地弄來了高梯,爬上籬芭,拍洋樓全貌。接下來的幾天,整個新加坡各大小報紙均大家濃墨,圖文並茂,全面報導鄧亮洪夫婦產財被李光耀及行動黨等人查封。鄧太太同時被移民局擋駕,護照被沒收等大新聞,好不嚇人。
白色恐怖的目的是達到了,但李光耀這種欺人妻兒的野蠻行徑,也引起更多的人的不滿和憤懣,紛紛私下指責。
鄧亮洪記得,好一陣子前,曾有一位臺灣男歌星,曾經嘲笑大意是說:新加坡男人好像都閹割了似的!據說這位男歌星從那時起,不准再到新加坡演唱。鄧亮洪以為對那位男歌星的評論似欠公允。在強權下低頭是常有的事,包括臺灣在內。鄧亮洪說他不知道,特別是在五十、六十及七十年代前後,又有多少臺灣人敢抬頭爭「民主與人權」呢?但話又得說回來,新加坡人,特別是華社,保持沉默畢竟是太久了,希望今後會有所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