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英當局於74年成立廉正公署以遏止日益氾濫的警隊貪污現象
香港廉政公署三十年來追討前"四大總華探長"涉嫌貪污所得的財富,終獲突破進展,其中一名已故探長家屬同意交出逾億港元資產。
律政司代表廉政公署週一宣布,已經與其中一名總華探長韓森的家屬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對方同意交出總值高達一億四千萬港元的資產。
三十年前就被廉署通緝的前警長韓森,早已經在99年8月去世。香港律政司從2000年便提出民事訴訟,追討韓森已遭凍結的資產。
廉署發言人稱,雙方在本月初達成一項庭外和解協議。據信,這筆億元巨款將直接存入政府庫房。
"四大探長"貪污事件是於六、七十年代的殖民地時期遭到揭發的
貪污斂財
香港廉政公署稱,1940年,韓森加入當時的皇家香港警察隊,1969年升為總華探長,至1971年8月退休離港,但是他擁有的資產與官職收入不相稱。
在警隊服務長達三十一年期間, 他薪水收入大約僅為十九萬三千多元。
但在71年退休時,他的資產總值已超過四百一十五萬元,超出官職收入二十多倍,差距之大令人感到乍舌。
"四大探長"貪污事件是於六、七十年代的殖民地時期遭到揭發的
香港"四大探長"貪污事件,是於六、七十年代的殖民地時期遭到揭發的。
前港督麥理浩爵士委任姬達爵士,於74年成立廉正公署以遏止日益氾濫的警隊貪污。
這一著名的"打老虎"的行動,引致警隊人心惶惶,更導致警廉衝突,逾千警員衝擊廉署總部。
隨後麥理浩港督頒下特赦令,不再追究大部分在七七年以前的貪污案, 才平息警隊暴亂。
鍥而不舍
然而,廉署一直沒有棄呂樂、藍剛、顏雄及韓森"四大華探長"的涉嫌貪污案件,從76年開始便通緝韓森等"四大華探長"以及前總警司葛柏。
後來,雖然曾經成功在加拿大拘捕韓森,但在引渡訴訟中韓森得值免被引渡。
他其後獲釋,於99年病逝。
評論認為,這次香港政府經過長達30年的努力成功終於追討到已故貪官的財富不但創下反貪的先例,而且還會起到巨大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