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應該給「非政治化「下一個定義。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從字面上解釋,應該就是遠離政治的意思,從語境上講,強調的是「非」。更進一步講,這個詞隱含了另一層意思,就是說政治化是不對的。而這個詞的出現,就是針對海內外華人在反抗中共暴政、維護自身權益的運動而來的。而這個詞的出現,顯然是針對海內外華人抗暴和維權運動而來的。比如說,前段時間有人攻擊法輪功組織退黨活動是搞政治;去年舉行「六四」紀念活動時,有人提出「六四」紀念活動應該非政治化;最近國內一些維權人士展開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接力絕食活動,又有人公開站出來說他們這樣做太激進,維權活動應該非政治化。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人權活動人士郭飛雄遭人排擠而沒能與美國總統會面事件,從中作梗的人擺在台面上的理由也是他們要非政治化,不能跟與民運來往密切的人權活動人士一起面見美國總統。
那麼,要求這些活動「非政治化」是否合理和正當呢?答案顯然是「不」。從事政治活動是憲法和聯合國人權條約所賦予我們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共產黨可以搞政治,普通老百姓也同樣有權從事政治活動。事實上,我們過去所從事的維權活動,除了少數活動是純粹的維護經濟權益以外,其他的絕大多數維權活動都直接或間接與政治有關。比如說,廣東省太石村村民的維權活動就是為了有效地行駛選舉權和罷免權,而選舉權是政治權利中的最主要部分。我們過去發起和參與的多次上書也是針對不合理的政治制度來的,比如說要求舉行全民選舉,還政於民,要求言論自由、司法獨立、軍隊國家化等。即便是我們過去提得最多的要求釋放良心政治犯,表面上看是人權問題,實際上也是與政治分不開的,因為只有當中國從專制走向民主時,所有的良心政治犯才會徹底獲得自由。更何況,中國目前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主要是不合理的專制制度造成的,而我們從事維權活動的最大障礙也是這個專制政權,只要你從事維權活動,當局就會使用政治手段干預你。因此,要將維權活動與政治分開,幾乎是辦不到的。
其實,在專制制度下的中國,我們從事的任何一項抗議活動就是政治活動,至少在當局看來如此。比如說,當年法輪功學員上中南海請願,只是要求釋放他們的學員和爭取煉功自由,結果卻被扣上搞政治的帽子。問題是,搞政治倒底有什麼不對,為什麼要「非政治化」?我記得國內著名人權活動人士胡佳在前年接受一個媒體的採訪時就「六四」問題發表了一些看法,就遭到他的同樣是被外界稱為異議人士的同事的批評,理由是他們要保持非政治化。更荒謬的是,去年我們在「六四」紀念活動時希望提出一些「告別中共」之類的口號,也遭到部分民運人士的批評,他們的理由是「六四」紀念要非政治化。我們都知道,八九民運其中一個最主要的訴求就是政治民主化。自「六四」鎮壓後,我們每年在紀念「六四」時都提出「結束一黨專制,建設民主中國」、「還政於民」之類的政治性口號。這一活動早已成為海外民主運動的其中一項重要活動。要求「六四」紀念非政治化無異於取消當代民主運動。
簡而言之,中國當代無論是維權運動也好,反迫害運動也好,說倒底都是民主運動的一部分,也就是政治運動的一部分。當然,這裡所說的政治運動是指要求改變政治制度的社會運動,而非中共過去所發動的那種人整人的文革式政治運動。因為,所有這些問題的發生,都是因為中共專制政體的存在;而所有這些問題的解決,也有賴於中共專制政權的終結。當中共專制政權倒臺、中國走向民主化後,當代的維權運動和反迫害運動也就完成了它的偉大歷史使命。因此,將維權運動與反迫害運動與民主運動切割開來,是一種本末倒置的做法;要求將維權運動或反迫害運動非政治化,是一種混淆視聽的說法,說得好聽一點是糊塗,說得難聽一點是在自覺地幫助中共打壓這場運動。
我們的國父孫中山先生說過,政治乃眾人之事。從事政治活動,不僅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尤其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中華民族還在處在專制統治下,國人更應該積極參與到要求政治變革的民主運動中來。我們不僅不能要求維權活動非政治化,而且做為一個有責任有使命感的中國人,我們應該大聲疾呼,要求更多的國民以各種形式參與到這場偉大的政治變革運動中來,為中國早日實現民主化而作出貢獻。因此,在中共專制政權沒有倒臺之前,在中國人民無法自由地行駛聯合國人權公約所賦予我們的各項權利之前,讓所謂的非政治化見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