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長春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察支隊偵查,夏中勛曾以自己註冊成立的吉湘房地產公司的名義先後在商業銀行貸款2100萬元,因逾期無法還款被銀行起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夏中勛須無條件清償欠款。
但吉湘房地產公司賬面上卻沒有資金,夏中勛提出了擔保還款的保證,由長春市一家藥業公司等6家公司擔保,保證在約定的期限內還清欠款,逾期則履行債務清償義務的風險自動轉嫁給擔保人,但藥業公司法人代表韓某對擔保事宜卻毫不知情。
不久,法院要求韓某的藥業公司履行擔保義務並以900萬元的價格將藥業公司拍賣。但在此過程中,韓某發現,擔保書上的公章是偽造其公司的印章,並只有夏中勛的簽名。韓某就此情況向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並要求終止拍賣活動,但該企業還是被法院進行了拍賣。
去年7月,韓某到長春市公安局就夏中勛的詐騙行為報案。隨後,長春市公安局正式以夏中勛涉嫌詐騙犯罪對其立案偵查。今年2月,韓某再一次到公安機關反映,在2002年間,夏中勛以假股權證兩次從他那裡騙得現金100萬元。隨後,警方又相繼接到了數起舉報夏中勛在明知出票人賬戶上沒錢的情況下,採取簽發使用空頭支票騙取他人轎車、現金等涉案總值達86萬元的詐騙案件的報案。
3月27日,長春市公安局經匯報請示後,得到了批准,同意公安機關對夏中勛採取強制措施。4月18日,長春市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經過周密部署,在大連市將夏中勛抓獲。
在大量證據和事實面前,夏中勛對上述涉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警方查明,在2002年,曾任汽貿城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的智耀霞,僅是為了夏中勛要求其入股分紅這個承諾,便私自挪用公款1542萬元給夏中勛,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流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夏中勛、智耀霞以及為夏中勛私刻印章的董德清分別因涉嫌票據詐騙罪和普通詐騙罪、挪用公款罪、偽造公司印章罪已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