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有些出乎《南方週末》預料的是,闢謠不但未獲成功,反而卻加深了網民的猜疑。有人堅信,這是「越描越黑」,警方與搶匪之間完全存在著相互勾結的可能,並認為這是廣州治安異常混亂的重要原因;有人則大聲質問,如果不是名人被搶,警察破案能否如此神速?
其實,這兩種猜疑都可以用「鐘南山被搶為何破案神速」來提問。前一種猜疑雖然未免摻雜了網民們「豐富的聯想」,但「原價一萬左右的電腦銷髒時能否賣到 7000多」、「10天時間、幾經倒手的手提電腦資料竟能未遭破壞」等仍然是非常有價值的疑點。而後一種猜疑,則幾乎是確定無誤的事實:如果不是名人被搶,如果不是「省委書記批示」,破案速度肯定不會如此神速。而且,正是基於對後一種事實的切身體驗,以及警匪勾結醜聞的屢屢曝出,才會讓人油然而生前一種警方與飛車黨「相互串通」的猜疑。
《南方週末》的闢謠落腳於前一種猜疑的「玄幻性」,然而真正有價值的關注實際在於後一種質問的「事實性」。這決定了《南方週末》的闢謠必然達不到效果。那麼,現在的問題是:名人被搶與老百姓被搶,警察區別對待是否合理合法?很多老百姓財物被搶劫的「死案」,究竟是無法破案還是警察重視不夠?如果問得尖銳一點,我們甚至可以質問:警察是為人民服務,還是為名人服務?
我認真看了《南方週末》介紹的警方破案過程,除了「省委書記批示」和「成立級別很高的專案組」之外,破案手段也無非是「伏擊守候」、「調查可疑車輛和可疑人員」、「嚴密佈控」之類。如果我們的警察同志對所有公民的合法財產被搶劫都能如此重視,就算不能「破案神速」,是否至少大多也可以破案呢?值得一說的是,為了查鐘南山的電腦,「警方卻意外查獲了被搶手機83部、手提電腦28部,據說已經有部分找到了事主」──看,這麼多被搶的市民都托了鐘南山被搶的福,警察難道主要是 「為名人服務」,順便也「服務」於人民嗎?
也許有人會說,名人丟失的電腦價值更大──錯!老百姓的電腦之於老百姓,決不比名人的電腦之於名人的價值更小;可能還有人說,名人對社會的貢獻更大,或者納稅更多──錯!正如「有償納稅」是荒謬而可怕的,依靠全體納稅人供養的執法者卻只在為名人服務時高效率,同樣荒謬而可怕。
因此,「鐘南山被搶為何破案神速」依然是大可質問的。因為「破案神速」對大多數的公民來說,無疑是從來沒有享受過的服務;相反,他們經常享受的是報案後再無下文的「服務」。是否「破案神速」如果只因警察的重視程度而異,那麼老百姓當然要大聲質問他們的 「公僕」:為何對我被搶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