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我所欲也,文化亦我所欲也,熊掌與魚,都想兼得,念茲在此,無日或忘。袁紅冰發起中國自由文化運動,大契梟心,大慰梟懷,當然要全力以赴地支持。前不久接到通知,《中國自由文化運動》第一屆年會將於 2006 年 11 月在澳大利亞召開,邀我赴會。義所當往,能不「捧場」?乃去辦理護照。
今天,梟婆轉述公安決定:護照不給辦,原因是老梟「有案件在身」。生平第一次聽說自己「有案件在身」,怪哉。大半輩子仁以待人,義以正我,小錯雖然不斷,大錯絕不敢犯。當然,如果說我「煽動顛覆」,那倒是名符其實、當仁不讓的。可有關部門並未公開宣布、驗明正身並明正典刑,名義上我還是無罪的呀。
到底老梟有什麼案件在身?憑什麼剝奪我的出國權?期待有關部門給我一個說法。同時鄭重表態:不許自由發言、不許自由行動,我根本不在乎!便是進一步對我採取措施、嚴厲制裁,比如關進黑獄之類,也絲毫動搖不了我信念的堅定。大根大本的原則問題是不能說價、不能妥協的。如果什麼時候有一方妥協或投降的話,絕對不會是我!
出不去也好。雖然準備出發,雖然期盼著與各地豪傑見面暢談、期盼著與風流人物袁紅冰碎杯同醉(從黃翔處知悉紅冰豪爽善飲,真想與他痛喝一場,呵呵),但假若出得去回不來、再見不著我的父母妻兒親友,那可怎麼辦?雖勉強答允赴會,內心一直惴惴。那就抱恨終天了。這種矛盾的心理、「兩難」的感覺,非大陸人是難以理解、無法體會的。
不怕一萬隻怕萬一,所以對於「外出」一向沒啥興趣(洪哲勝、劉路等多位朋友都邀過我參會或同行,十分感念),一方面是懶,一方面也是深懷此憂。這次準備「動」一次,是因為袁紅冰挾自由文化「兩大家族」而懇邀,「面子」實在太大,呵呵。現在被告知不許動,很遺憾,但心頭一塊石頭卻落地了。
紅冰要我在會上「做一個文采飛揚的演講」,遺憾沒有機會了,我精心準備的發言稿,就請紅冰代為宣讀、代我「飛揚」吧,同時,請代我向與會群豪多敬幾杯酒!來日方長,會有機會與老兄相見痛飲暢敘的!當今中國就是一所大監獄,但我相信,監獄的門牆在自由和文明的怒潮衝擊下轟然坍塌的日子,已經為期不遠了!屆時,我要在天安門廣場大設酒宴,為歸雲歸來的 諸君接風。朋友們,讓我們求小異、存大同、發大願、披肝膽,共同為這光輝一天的早日來臨而努力。
謹此預祝大會圓滿成功!
2006-8-10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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