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在遙遠的太平洋那頭,上海市民高先生的一兒一女被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市有關部門帶走已超過1個月,前妻「望子成龍」卻被控虐待兒童,案件即將開庭,他緊急上網,通過自己的博客,向全球華人和媒體求助。高先生的求援信經由國內外中文網站轉載,已引起海外華人社團的高度關注。
事情到底是怎麼發生的?2個孩子會否被法庭判給別人收養?這是偶然事件還是中美家庭文化的衝突?
記者撥通了當事人Coco(柯女士)的電話。從8月1日事情發生到現在已 1個多月,她平靜了許多,但眼前的事實她顯然還不能完全接受。她好幾次說,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從來沒有碰到過的。柯女士說,你只要一看這2個孩子,就知道他們是小胖子。平時生活中要什麼有什麼,我怎麼可能虐待他們?
相對於前夫高先生帶有強烈情緒的呼籲,柯女士選擇的是另外一條路。
她目前能做的就是聽律師安排,走法律程序。她諮詢過許多人,知道法律的程序是必須要走的。她已經為上庭收集了許多必要的證據,比如鄰居、同事、醫生,以及2個孩子的學校老師等知情者的證言。這對證明她沒有虐待孩子非常重要。
柯女士說,2個孩子現在情況不錯。經社會工作者的安排,目前分別住在她的2個朋友家裡,並正接受心理醫生和調查人員的詢問。她現在每天可以和孩子通一次電話。按桔縣(Orange County,鄰近洛杉磯)兒童家庭局的規定,她不能在電話中和孩子們談任何關於案子的事情。所以5歲的女兒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只知道暫時和媽媽分開住了。而9歲的兒子顯然有點懂事了,他在電話裡對柯女士說:「媽媽,我要回家,我做錯事了!」
柯女士顯然在克制著情緒,沒有表露太多的心情和母子親情。她反覆對記者說,律師告訴她,不要和任何人談關於案子的事情。所以現在不能多說什麼,她怕萬一做錯,會影響整個案子的結果,這是她最不願意看到的。
對於接受媒體採訪和爭取華人團體輿論的支持,她自己無法判斷是否能產生積極的效果,她說星期二會諮詢她的律師,問他能不能接受記者的採訪。
兒童家庭局官員基本原則是讓孩子回自己家
由於正值週末,記者未能聯繫到負責這個案件的調查員,但採訪到了洛杉磯兒童家庭局的一名官員戴維,他介紹了此類案件的一般程序。
美國各個州的社會福利局和各個縣的兒童家庭局,有充足的資金和人員從事兒童安全保護、防止並處理監護人虐待兒童事件。如果發現兒童受到虐待或接到相關舉報,專職的社會工作者哪怕深更半夜都會趕到現場瞭解情況。如果判斷兒童處境危險,社會工作者會立即將兒童轉移到安全的地點,然後視情況把兒童送到監護人親友或志願者家庭臨時照看。
兒童家庭局會對懷疑被虐待的兒童做健康和心理檢查,並詳細詢問,以判斷他們是否確實遭到虐待,同時判斷兒童是否在撒謊。調查人員也會調查監護人,並檢查其精神狀況。最後法院會根據調查人員和監護人的陳述和證據,判決是否將兒童返還監護人,或繼續寄養。戴維說,兒童家庭局和法庭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儘可能讓兒童回到自己的家庭。因為這對他們的身心成長更有利。當然如果監護人言行非常惡劣,有諸如吸毒、濫用暴力等行為,就可能被剝奪監護權,但一般的過錯,法庭會責成其改正,得到認可後,重新獲得監護權。
戴維說,像柯女士這樣的案例其實非常普通。如果孩子們希望回到母親身邊,柯女士又能提供較有力的證據,他們應該能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回家。)
9歲的「全A」兒子離家出走
「兒子Jerry,9歲;女兒Charlene,5歲,都是胖乎乎的,很可愛,」高先生焦慮的臉上露出一絲笑意,「他們出生在洛杉磯,美國國籍。我以前在美國陪著他們,直到2003年。」
那一年,高先生和柯女士離婚。當地法律規定,孩子必須由母親撫養,直到13歲後有權再次選擇。他回上海定居後,每天與孩子打越洋電話。但從8月起,他和孩子失去了聯繫。幾天後才知道,兒子竟然離家出走並已被寄養。
事情的導火索是一件小事——7月30日,Jerry不願帶妹妹一起玩,爭執之下,向妹妹伸出了中指。Charlene向媽媽告狀,柯女士狠狠批評了兒子。
第二天清早5時許,Jerry與好朋友Jordon一起騎自行車,悄悄離家出走。7 時左右,2個小男孩在另一個城市被巡邏警察截住時,柯女士還沒起床。Jerry告訴警察:「媽媽不愛我,媽媽打我。」警察立刻報告社會福利局,隨後進入司法程序。2個孩子暫時被送到寄養家庭。
9歲的Jerry,讀小學五年級。他學習刻苦,所有科目成績都是A,去年還跳了一級。他喜歡打籃球,是校隊主力後衛,獲得過地區冠軍。跆拳道、游泳和畫畫也都有兩下子。「這樣一個‘乖孩子’‘好學生’,為什麼要離家出走呢?」
女兒騎車摔傷被懷疑「受虐」
到現在,Jerry的母親柯女士還是想不通。她是地地道道的上海人,上海某高校英語專業畢業生,1996年赴美,獲得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計算機碩士學位。第二年生子後,長期在家照料孩子,直到去年才重新工作。
兒子出走一個星期後,更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8月8日深夜,社會福利局工作人員帶著法院批准的搜查證,突訪柯女士的住所。檢查後發現,小女孩Charlene身上有一塊烏青,他們懷疑是柯女士打的,要帶走Charlene。她非常激動,堅持不放女兒走。
但這是美國的法律,社會福利局反而認為她的精神和心理有問題,安排她去做心理測試和心理輔導,並起訴她虐待兒童,定於9月14日、10月23日分兩次開庭。
「我前妻告訴我,這塊烏青是女兒前兩天在公園學騎自行車時摔傷的,有證人在場,但社會福利局還是懷疑她。」高先生說,「在起訴書裡原來還提到一處傷痕,檢驗後發現,是胎記,就把那段刪掉了。」
問題出在她表達愛的方式上
「我前妻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她一直認為,兒子和女兒是被政府搶走的。」在高先生看來,前妻很愛孩子,甚至到了溺愛的程度,「虐待絕不可能,2個孩子的體重都大大超標,難道這就是虐待的結果嗎?問題出在她表達愛的方式上。」
3年前離開美國時,高先生曾提醒前妻:不要給孩子過多強制性約束和規定,這是在美國,當心電影《刮痧》在自己身上重演。「沒想到,真的被我不幸言中。」
和不少中國家長一樣,柯女士對孩子的要求很嚴格——犯錯誤罰站;回家必須先完成家庭作業;每天做大量課外閱讀,Jerry已具備初三學生的閱讀能力;畫畫、彈琴、游泳、體育……每週日程表排得滿滿噹噹。
「小時候學鋼琴,Jerry第一次就說肚子疼,一離開老師家,就不疼了。後來學小提琴,勉強堅持了2年。最近又開始學打鼓。她還規定Jerry每天玩遊戲不能超過半小時。」高先生說,「在中國,許多家長有類似的育兒經,甚至管得更多。中國人的思維是‘自己的孩子就該嚴加管教,打罵幾下很正常’。但依照美國人的思維模式和有關法律,‘孩子都離家出走了,還不是虐待嗎?’」
中國爸爸不能撫養美國兒子
高先生坦言,對前妻勝訴沒有把握。「兒子離家出走,她畢竟有責任。我現在最迫切的願望是:讓2個孩子回到我身邊。」
然而,實現這個願望阻力重重。起訴書共有13條,逐一列舉柯女士的「虐待」行為。最後一條把高先生一起告了:「父親在知道或應該知道孩子遭受母親虐待的情況下,沒有盡到保護孩子的職責。」因此,一旦母親罪名成立,父親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很小。
根據美國法律,任何有血緣關係的人可按次序取得撫養權。高先生想讓小孩的外公外婆在開庭前趕到美國,爭取先獲得撫養權。「2位老人已預約簽證面談,但要等60天才能拿到簽證,那時第一庭早已結束。如果開庭時沒有我們家屬在場,孩子基本上就要去別人家了。」高先生試圖與社會福利局調查員溝通,希望接孩子回上海。「許多親戚和我本人都可撫養小孩,不想讓美國政府破費。」
但他遭到回絕。理由是:2個小孩是美國公民,在目前情況下,不能帶到美國政府無法控制的地方撫養。
分別時,高先生再三叮囑,一定要替他說出這幾句心裏話——
■「希望美國政府給2位老人申請簽證提供便利,60天實在太漫長了。」
■「小孩是美國國籍,但我是他們的親生父親,讓他們得到愛、接受教育是我的職責。親情可以跨越國籍,我愛我的兒女。我從來沒有虐待過孩子,請把他們還給我。」
■「只要孩子能回到我身邊。我願意全力配合調查,隨時帶孩子回美國接受隨訪。美國駐滬總領事館也可以安排定期隨訪,隨時詢問孩子近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