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遙法外兩年後東窗事發 洪雅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樊強涉嫌徇私枉法被調查 其情婦被逮捕
情婦開車撞死一個人,洪雅縣公安局主管交巡警工作的副局長樊強便找到兩名辦案民警打招呼,要求「處理巴適」。隨後,樊強通過一定渠道給死者家屬賠償3萬元錢,這起交通事故被兩名民警當成民事調解處理,他的情婦——肇事者周莉逍遙法外長達兩年多時間。死者家屬反映到省公安廳後,周莉交通肇事案得以徹查,周莉被逮捕。昨日記者獲悉,樊強涉嫌徇私枉法,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情婦撞死人 副局長為她開脫
今年47歲的樊強以前曾是洪雅縣公安局副局長,分管交巡警工作;案發前已經調任到眉山市公安局監管支隊副支隊長。他在洪雅縣當公安局副局長期間,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叫周莉的女子。周莉投其所好,很快就成了樊強的情婦。
2004年1月15日晚上,周莉開著車牌號為川Z60409的桑塔納轎車在洪雅縣竹箐鎮勝和路上段2號外的十字路口發生交通事故,撞死一個人。當地交警到現場勘查後發現,周莉是酒後開車,且所開桑塔轎車沒有行駛證。
周莉出了事,樊強便設法為她開脫罪責。樊強先找到承辦周莉交通肇事案的民警陳某和鮮某「協調」,旁敲側擊地暗示了他與周莉的關係,要求兩民警看在自己面子上,把這個案子「處理巴適」,不「為難」他和周莉。兩個下屬便遵照樊強的意思,在處理事故時作了手腳。隨後,樊強拿了3萬元錢,通過一定的途徑賠償給死者家屬,陳某和鮮某便將這起交通事故按照民事案件調解處理,致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周莉一度逍遙法外。
事發 副局長和下屬攻守同盟
但是,死者家屬對這起交通肇事案的處理情況不滿,堅持要求追究周莉的法律責任,便將情況向省公安廳等相關部門作了反映,此事立即引起了省公安廳的高度關注。隨後,省公安廳有關部門開始調查周莉交通肇事案。獲悉這個消息,已經調任到眉山市的樊強和周莉一起到洪雅縣找到當時處理事故的民警陳某和鮮某商量對策,訂立攻守同盟,企圖僥倖躲過調查。
但是,上級公安機關很快就將案情查明,周莉交通肇事撞死人的真相大白天下。今年9月29日,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周莉被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刑拘;10月11日,周莉被批准逮捕。
在調查中,樊強包養情婦、徇私枉法為情婦開脫罪責的事實凸顯出來,目前已經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徇私枉法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