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12-11 05:03:02作者:遇羅錦
●編者按:久違的遇羅錦是文革中因寫作著名的《出身論》而被中共槍殺的遇羅克的妹妹,她前夫吳範軍曾是北京鋼鐵學院的右派學生,為人擇善固執,今年七月七日逝世,享年七十一歲。本文描述她出國後個人生活的一段遭遇。
收到金鐘寄來的《毛傳》,就連嚼著飯菜也在看。許多文字是剛看完又再看一遍,以便加深印象。每天好幾次地和第四任丈夫海曼感嘆:「好書!寫得真好!客觀!完全是駁不倒的事實!這種書不得諾貝爾文學獎,甚麼書應當得?!」 又去市內書店自掏三十四歐元給海曼買了一本德文版,讓他知道甚麼叫中國,讓他知道和他結了十三年婚的這位中國太太,是怎樣長大的。然而海曼卻說,我給他買這本書,是故意叫他睡不著覺。
當我花了一週時間終於把它看完時,好幾天卻是心口堵得難過──難道,中國政府就是由這一幫人組成?難道中國人被愚弄到這個地步?難道我們就是在這樣黑暗的國度裡出生和長大被扭曲人性?中國應叫惡魔國!
直到〈遇羅克的眼角膜〉做為《開放》某一期的每月首選刊登了時,我那時還不明瞭真實的情況。合上《毛傳》、再加上我訂閱的《大紀元時報》多次報導過對法輪功人員的令人髮指的迫害,如今我才明白,一九七零年三月五日遇羅克和一批政治犯在北京工人體育館被宣判死刑後,有人看見遇羅克被拉出來押上了一輛警車──《冬天的童話》裡有寫,父母還幻想可能因此未被處死。直到事過三十六年的今天,我才肯定:那是一輛對死刑犯的活動手術車,不但「趁熱」割下他的眼角膜,以哥哥那移給誰都可以的「O」型血,以他那年輕的極好的心臟、腎臟和皮膚,都會一一切割下來做為移植之用,甚至骨架也不放過。
不讀這本書,再也想不到周、劉、朱 ...... 等老毛手下的這一幫人,多少年來對毛如此懼怕和百依百順。也想不到原來事無鉅細都得由毛一個人說了算。一個無法制的國家,就能黑暗到這種程度!甚至滲透到國民黨高層!
為堅決不做中國人而離國
我從出生到長大到有機會離開中國,那時已是四十歲。我並沒有像韓三洲在文章裡挖苦的甚麼「不可宣示的原因」(二○○六年十月號香港《動向》),我的唯一原因就是「堅決不做中國人」;哪怕去他國當默默無聞的草民一個,也絕不在國內和絞刑架下當出名的「作家」;哪怕在國外和一個中國人都不來往,也不願被中國的所謂「精英」們傷害;哪怕有一天象猶太人那樣被德國納粹或暴民們打死(若發生內戰),也不願又一次死在中國人手下。我對中國的格格不入早已在臺北皇冠出版社出版的自傳《愛的呼喚》裡有寫。我做為中國人已然不幸,有機會出國,但願下半輩子再也不踏上那封建乾燥的黃土地。出國前我對第三任丈夫吳範軍說:「只要我一立住腳,立即把你接來」。
八八年和八九年的兩次「經濟擔保和無限期入境許可」(德國大使的主動照顧),得到的是範軍的擰、悶、頂。擰──你說東,他說西(在《開放》發表過);悶 ──他到底是甚麼主意、甚麼意思,從來也不說明,讓人摸不著頭腦;頂──你越希望他來,他越不來。直到他人在臺北,我電話問他你該來了吧,他只「嗯」了一聲人卻又回北京去了。顯然,他認為他父母──臺北──中國「四十年不見越不見越愛賽過電影」實乃太過平常,把四十年當四十天。以我這辦事一是一、二是二的性格,到九二年已經和他生了六年的悶氣,無論是我家人和朋友們,我都沒體會過像他這種典型。我堅決不回中國,他堅決不來德國,我只有下「最後通牒:要麼來德,要麼離婚。」德國法院的要求是:他必須有親筆同意離婚的上訴狀,這婚才離得成。這位甚麼事也說不明的人,到這時又把我累死:給你個不理不睬。無法,我只好委託我一位女友代辦。女友去他所住的鋼鐵學院宿舍(現叫科技大學)「抓」他幾次都抓不著人影兒。一般朋友早會累得不想管了,虧這位女友真心肯幫我,人又能幹,幾次之後,總算把他抓到了。「要麼你去德國,要麼你離婚,你總不能不明不白地老這麼拖著吧?」他沒法,反倒來了個「主動離婚」,我這才解了放。他那邊也鬆了綁。
九三年我和德國人海曼結了婚,我看上他的並非他和我一樣的「不抽煙不喝酒無不良習慣」,也不是和我一樣的喜歡安靜,而是他對中國的「毫無興趣」。
我們過得相當安寧愉快健康。我對他如同對我那前三任丈夫一樣,從不為錢吵架;我是個好主婦,家中永遠整潔乾淨,飯菜可口又經濟,我若給自己買甚麼,同時會想到他有沒有。
請女友密探範軍大陸生活狀況
到了二○○五年,與範軍離婚已十幾年了,但純是出於好奇,出於不相信朋友們、弟弟們所說的範軍的情況:「他過得不錯」「他在搞生意,有錢賺」「他還能沒退休費?」我出國前他在大學工齡已經是二十九年了(工程師),他還能沒有退休金?我從來也沒想過回中國與他一起生活,但還是拜託那幫過我的女友去當回「密探」,瞭解一下他的真實情況。
女友又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在按了一百多下門鈴,就是不走(假設他就是在家)的無比毅力之下,終於讓他開了一條門縫兒。那家裡變成垃圾場的情況,又勝過我在《愛的呼喚》裡描寫的初識他時十倍。有一點卻核實了:這位從在該大學被劃成「學生右派」此後一直住在該院宿舍的人,自我離開後的二十年裡,他不但自動離職,不但不去申請自己應得的退休金,也根本不知道人事科在哪兒。該院人事科早以為他死了││在我和女友數封通信之後才知。我就算做為範軍的「妹妹」,也該關心他吧。我寫了長信懇求女友一定要去人事科為他談談。女友也真去了,按她在單位搞了多年退休人員管理的經驗,保證說,只要範軍去趟人事科「打個照面」,這足夠他生活的退休金肯定會有的。
但僅僅這根本不是甚麼難事的事,範軍卻卡在那裡比登天還難──硬是不去。他對我的女友講,他等著科技大學主動地送退休金來。氣得我寫信給範軍說:在歐美諸國,人到了退休年齡而自己不主動去辦理填表格的話,退休局是根本不會主動給誰送錢的,何況中國?但無論說甚麼,他就是不去。這如同他那右派平反一事一樣:他硬不寫要求平反的申請。他的理由是:「當初整我的人,如今一個個是院校領導,讓我去求他們?辦不到。」他的一個同事看不過,主動去為他辦。只讓他簽個字,字他可簽,平了反他又高興。這回輪到退休金了。我寫信懇求女友:給他辦到「排排坐、吃果果」的程度││讓他簽個字就可拿錢的程度、揪也把他揪到人事科去。然而這一步誰也不管了。沒有退休金就無醫療保險。第一次他動心臟手術是我兩弟弟在我「一定要照顧好他」的吩咐之下,為他付了一萬五千元才入的院。這第二次,又是朋友們湊錢入的院。女友寫道:這幾年他丟了許多錢,一次一個小手提箱內有一萬多美元全拉在了出租車裡忘拿 ...... 雖然丟了無數次錢又借人錢不要人還,自己卻有上頓沒下頓地去朋友家「蹭飯」,人家給他吃了背後又罵他。以前我是一心把他打份成個「大學教授」,而如今卻成了叫化子相。
結婚四年未瞭解他真正的一面
可以說,和他結婚四年的生活,都不瞭解他真正的一面。由於誰也勸不動他去申請應得的退休金,氣得我給他寫了最後一封信。信的開頭是:
給範軍的墓誌銘
他的本事: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把有轍的事沒轍化;他的能耐:把整潔像樣的家變得垃圾化,把自己的形象變成要飯花子化。
他的心胸,寬遠無邊;
他的理想,賽過神化;
他一張口,空話連篇;
他只愛看自己訂的二十二份報紙,
語言鸚鵡學舌化。
如今你升了天,
天上必人人平等,
再不用穿衣吃飯、花錢看病,
也不用吹牛撒謊,
這才真正自由化,
我們也會,
一個個飛上去,
與你一起笑看,
紅塵的世俗化。
為你高興!
若在九二年離婚前,我也曾想過,若萬一範軍去世而我人在德國,我肯定會大哭痛哭、難過得多少天吃不下飯。然而我現在即告訴他:你若真死了,我真地為你高興!為甚麼?因為我從來沒和一人生過這麼長時間的悶氣,我那些難過,全叫他給我的氣磨沒了。朋友們說他在生活上一塌糊塗「如此弱智」,我卻看成是從小缺乏家庭關懷、家庭溫暖(從十五歲起在濟南他母親就讓他去南京住校讀書一直到去北京鋼院),甚麼過日子的事也不知、也不懂;看的世界文學名著又太少,不懂人的細膩感情和體諒他人,又滿腦子連自己也說不清的教導如:「八尺男兒得愛國」「父母在不遠行」「炎黃子孫這這這」「中華兒女那那那」。凡我認為老朽糟粕的,他卻以為是中國精華。
但在信的最後,我還是希望他來德國。由於德國大使對我不止一次的照顧,再次批准他入境完全有可能。則我目前這個家全留給海曼(我們又無子女,又不會有錢財之事),再幫他物色個年輕些的賢良的中國女人並不難。我肯定會在一星期之內,和範軍建立起一點不遜色的家││六十平方米,整潔安靜溫暖。有全新的傢俱;陽臺、窗台上種滿了花;裡外三新的足夠的衣服鞋子;還有餘錢出出遠門;每天我這主婦準時地做可口飯菜。以他過了六十五歲之齡,一到這兒就屬於退休者。每月的退休金(或失業金或救濟金)都夠以上的生活水平,外加人人有的醫療保險。假如他表示他想來,我立即給德國大使館寫信。然而,他和以往一樣──對你不理不睬。
在生活上一塌糊塗的,範軍倒有個「雙胞姐妹」便是林希翎。林在巴黎過得人不人、鬼不鬼,一個兒子苦悶得自殺。最終她承認錯誤又回中國,再也不反共。而範軍也是鐵打般地愛定中國中共,愛到一丁點麻煩都不肯給他們,這是否也是「斯德哥爾摩症」?或者說,當你看完張戎的《毛傳》之後,你有沒有感到毛骨悚然,無論我們是否還要做中國人,只要是在那魔缸(而非醬缸)裡泡過的,我們都會有心理障礙和不同程度的精神病?
收到金鐘寄來的《毛傳》,就連嚼著飯菜也在看。許多文字是剛看完又再看一遍,以便加深印象。每天好幾次地和第四任丈夫海曼感嘆:「好書!寫得真好!客觀!完全是駁不倒的事實!這種書不得諾貝爾文學獎,甚麼書應當得?!」 又去市內書店自掏三十四歐元給海曼買了一本德文版,讓他知道甚麼叫中國,讓他知道和他結了十三年婚的這位中國太太,是怎樣長大的。然而海曼卻說,我給他買這本書,是故意叫他睡不著覺。
當我花了一週時間終於把它看完時,好幾天卻是心口堵得難過──難道,中國政府就是由這一幫人組成?難道中國人被愚弄到這個地步?難道我們就是在這樣黑暗的國度裡出生和長大被扭曲人性?中國應叫惡魔國!
直到〈遇羅克的眼角膜〉做為《開放》某一期的每月首選刊登了時,我那時還不明瞭真實的情況。合上《毛傳》、再加上我訂閱的《大紀元時報》多次報導過對法輪功人員的令人髮指的迫害,如今我才明白,一九七零年三月五日遇羅克和一批政治犯在北京工人體育館被宣判死刑後,有人看見遇羅克被拉出來押上了一輛警車──《冬天的童話》裡有寫,父母還幻想可能因此未被處死。直到事過三十六年的今天,我才肯定:那是一輛對死刑犯的活動手術車,不但「趁熱」割下他的眼角膜,以哥哥那移給誰都可以的「O」型血,以他那年輕的極好的心臟、腎臟和皮膚,都會一一切割下來做為移植之用,甚至骨架也不放過。
不讀這本書,再也想不到周、劉、朱 ...... 等老毛手下的這一幫人,多少年來對毛如此懼怕和百依百順。也想不到原來事無鉅細都得由毛一個人說了算。一個無法制的國家,就能黑暗到這種程度!甚至滲透到國民黨高層!
為堅決不做中國人而離國
我從出生到長大到有機會離開中國,那時已是四十歲。我並沒有像韓三洲在文章裡挖苦的甚麼「不可宣示的原因」(二○○六年十月號香港《動向》),我的唯一原因就是「堅決不做中國人」;哪怕去他國當默默無聞的草民一個,也絕不在國內和絞刑架下當出名的「作家」;哪怕在國外和一個中國人都不來往,也不願被中國的所謂「精英」們傷害;哪怕有一天象猶太人那樣被德國納粹或暴民們打死(若發生內戰),也不願又一次死在中國人手下。我對中國的格格不入早已在臺北皇冠出版社出版的自傳《愛的呼喚》裡有寫。我做為中國人已然不幸,有機會出國,但願下半輩子再也不踏上那封建乾燥的黃土地。出國前我對第三任丈夫吳範軍說:「只要我一立住腳,立即把你接來」。
八八年和八九年的兩次「經濟擔保和無限期入境許可」(德國大使的主動照顧),得到的是範軍的擰、悶、頂。擰──你說東,他說西(在《開放》發表過);悶 ──他到底是甚麼主意、甚麼意思,從來也不說明,讓人摸不著頭腦;頂──你越希望他來,他越不來。直到他人在臺北,我電話問他你該來了吧,他只「嗯」了一聲人卻又回北京去了。顯然,他認為他父母──臺北──中國「四十年不見越不見越愛賽過電影」實乃太過平常,把四十年當四十天。以我這辦事一是一、二是二的性格,到九二年已經和他生了六年的悶氣,無論是我家人和朋友們,我都沒體會過像他這種典型。我堅決不回中國,他堅決不來德國,我只有下「最後通牒:要麼來德,要麼離婚。」德國法院的要求是:他必須有親筆同意離婚的上訴狀,這婚才離得成。這位甚麼事也說不明的人,到這時又把我累死:給你個不理不睬。無法,我只好委託我一位女友代辦。女友去他所住的鋼鐵學院宿舍(現叫科技大學)「抓」他幾次都抓不著人影兒。一般朋友早會累得不想管了,虧這位女友真心肯幫我,人又能幹,幾次之後,總算把他抓到了。「要麼你去德國,要麼你離婚,你總不能不明不白地老這麼拖著吧?」他沒法,反倒來了個「主動離婚」,我這才解了放。他那邊也鬆了綁。
九三年我和德國人海曼結了婚,我看上他的並非他和我一樣的「不抽煙不喝酒無不良習慣」,也不是和我一樣的喜歡安靜,而是他對中國的「毫無興趣」。
我們過得相當安寧愉快健康。我對他如同對我那前三任丈夫一樣,從不為錢吵架;我是個好主婦,家中永遠整潔乾淨,飯菜可口又經濟,我若給自己買甚麼,同時會想到他有沒有。
請女友密探範軍大陸生活狀況
到了二○○五年,與範軍離婚已十幾年了,但純是出於好奇,出於不相信朋友們、弟弟們所說的範軍的情況:「他過得不錯」「他在搞生意,有錢賺」「他還能沒退休費?」我出國前他在大學工齡已經是二十九年了(工程師),他還能沒有退休金?我從來也沒想過回中國與他一起生活,但還是拜託那幫過我的女友去當回「密探」,瞭解一下他的真實情況。
女友又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在按了一百多下門鈴,就是不走(假設他就是在家)的無比毅力之下,終於讓他開了一條門縫兒。那家裡變成垃圾場的情況,又勝過我在《愛的呼喚》裡描寫的初識他時十倍。有一點卻核實了:這位從在該大學被劃成「學生右派」此後一直住在該院宿舍的人,自我離開後的二十年裡,他不但自動離職,不但不去申請自己應得的退休金,也根本不知道人事科在哪兒。該院人事科早以為他死了││在我和女友數封通信之後才知。我就算做為範軍的「妹妹」,也該關心他吧。我寫了長信懇求女友一定要去人事科為他談談。女友也真去了,按她在單位搞了多年退休人員管理的經驗,保證說,只要範軍去趟人事科「打個照面」,這足夠他生活的退休金肯定會有的。
但僅僅這根本不是甚麼難事的事,範軍卻卡在那裡比登天還難──硬是不去。他對我的女友講,他等著科技大學主動地送退休金來。氣得我寫信給範軍說:在歐美諸國,人到了退休年齡而自己不主動去辦理填表格的話,退休局是根本不會主動給誰送錢的,何況中國?但無論說甚麼,他就是不去。這如同他那右派平反一事一樣:他硬不寫要求平反的申請。他的理由是:「當初整我的人,如今一個個是院校領導,讓我去求他們?辦不到。」他的一個同事看不過,主動去為他辦。只讓他簽個字,字他可簽,平了反他又高興。這回輪到退休金了。我寫信懇求女友:給他辦到「排排坐、吃果果」的程度││讓他簽個字就可拿錢的程度、揪也把他揪到人事科去。然而這一步誰也不管了。沒有退休金就無醫療保險。第一次他動心臟手術是我兩弟弟在我「一定要照顧好他」的吩咐之下,為他付了一萬五千元才入的院。這第二次,又是朋友們湊錢入的院。女友寫道:這幾年他丟了許多錢,一次一個小手提箱內有一萬多美元全拉在了出租車裡忘拿 ...... 雖然丟了無數次錢又借人錢不要人還,自己卻有上頓沒下頓地去朋友家「蹭飯」,人家給他吃了背後又罵他。以前我是一心把他打份成個「大學教授」,而如今卻成了叫化子相。
結婚四年未瞭解他真正的一面
可以說,和他結婚四年的生活,都不瞭解他真正的一面。由於誰也勸不動他去申請應得的退休金,氣得我給他寫了最後一封信。信的開頭是:
給範軍的墓誌銘
他的本事: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把有轍的事沒轍化;他的能耐:把整潔像樣的家變得垃圾化,把自己的形象變成要飯花子化。
他的心胸,寬遠無邊;
他的理想,賽過神化;
他一張口,空話連篇;
他只愛看自己訂的二十二份報紙,
語言鸚鵡學舌化。
如今你升了天,
天上必人人平等,
再不用穿衣吃飯、花錢看病,
也不用吹牛撒謊,
這才真正自由化,
我們也會,
一個個飛上去,
與你一起笑看,
紅塵的世俗化。
為你高興!
若在九二年離婚前,我也曾想過,若萬一範軍去世而我人在德國,我肯定會大哭痛哭、難過得多少天吃不下飯。然而我現在即告訴他:你若真死了,我真地為你高興!為甚麼?因為我從來沒和一人生過這麼長時間的悶氣,我那些難過,全叫他給我的氣磨沒了。朋友們說他在生活上一塌糊塗「如此弱智」,我卻看成是從小缺乏家庭關懷、家庭溫暖(從十五歲起在濟南他母親就讓他去南京住校讀書一直到去北京鋼院),甚麼過日子的事也不知、也不懂;看的世界文學名著又太少,不懂人的細膩感情和體諒他人,又滿腦子連自己也說不清的教導如:「八尺男兒得愛國」「父母在不遠行」「炎黃子孫這這這」「中華兒女那那那」。凡我認為老朽糟粕的,他卻以為是中國精華。
但在信的最後,我還是希望他來德國。由於德國大使對我不止一次的照顧,再次批准他入境完全有可能。則我目前這個家全留給海曼(我們又無子女,又不會有錢財之事),再幫他物色個年輕些的賢良的中國女人並不難。我肯定會在一星期之內,和範軍建立起一點不遜色的家││六十平方米,整潔安靜溫暖。有全新的傢俱;陽臺、窗台上種滿了花;裡外三新的足夠的衣服鞋子;還有餘錢出出遠門;每天我這主婦準時地做可口飯菜。以他過了六十五歲之齡,一到這兒就屬於退休者。每月的退休金(或失業金或救濟金)都夠以上的生活水平,外加人人有的醫療保險。假如他表示他想來,我立即給德國大使館寫信。然而,他和以往一樣──對你不理不睬。
在生活上一塌糊塗的,範軍倒有個「雙胞姐妹」便是林希翎。林在巴黎過得人不人、鬼不鬼,一個兒子苦悶得自殺。最終她承認錯誤又回中國,再也不反共。而範軍也是鐵打般地愛定中國中共,愛到一丁點麻煩都不肯給他們,這是否也是「斯德哥爾摩症」?或者說,當你看完張戎的《毛傳》之後,你有沒有感到毛骨悚然,無論我們是否還要做中國人,只要是在那魔缸(而非醬缸)裡泡過的,我們都會有心理障礙和不同程度的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