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撫順書記受賄內幕:最終栽倒在一位女人手上

發表:2007-01-05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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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落馬貪官都有相似之處,也有獨具的特點。周銀校案讓我們關注——市委書記的「初始提名權」

  周銀校案判決結果:有期徒刑十四年,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

  原職務:遼寧省省委委員、省政府副秘書長、撫順市市委書記

  罪名:受賄

  特點:用「初始提名權」為他人謀官、保官位;突破國有資產期權改制規定、變賣國有資產過程中,不斷收受賄賂,最終栽倒在一位女人以批地為名實施詐騙行為的過程中

  一、借力整走對手順便撈它一把

  周銀校這位「文革」初期畢業的大學生今年正好年滿花甲。來自浙江杭州的他,在遼寧撫順的軍工企業摸爬滾打多年,於1997年走上領導崗位。周銀校自1997年11月至2000年11月開始擔任撫順市委副書記、撫順市市長,2000年11月擔任撫順市委書記,2004年3月擔任遼寧省政府副秘書長。

  在周銀校擔任撫順市委書記期間,曾經在處理當時的撫順市長過程中認識了一名女性,此女名叫王東霏,她與丈夫均為原丹東市一家軍工廠工人。上個世紀90年代初,王東霏下崗,通過做生意賺了錢,經營一家規模中等的酒店。在這裡,她結識了時任丹東所轄的鳳城市副市長王華平(化名)。

  時年39歲的王華平曾是遼寧省政府一位領導的秘書,後擔任鳳城市副市長,他的妻子沒有隨他一起前往鳳城,王東霏就在這個時候出現在王華平面前。時年30歲的王東霏恭敬文雅,善解人意且風情萬種,與王華平逐漸發展為情人關係。

  2002年,王華平被任命為撫順市市長。

  不久,王東霏的丈夫與她分手,王東霏也來到撫順。為了不影響王華平,王東霏決定以王華平妹妹的身份與他出現在一些交際場合。優秀的王華平滿足了她對男人所有的幻想,因此她對他是真情實感,只想兩人好好相愛。

  可是王東霏的姐姐卻提醒妹妹,你不是市長的老婆,什麼都撈不到,要趁早好好利用王華平,為自己謀下幸福的財富基礎。王東霏此刻才醒悟過來,隨後便以「市長妹妹」的身份及善於交際的本事,以「幫人辦事」為名,大肆收受錢財。幾年下來,她住上了高檔別墅,經營了一家1600平方米的豪華酒店,成為撫順市的一位能人。

  對於王東霏的行為,王華平沒有干預,但也從沒為她辦過事。

  2003年8月初,上海金鶴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賀雲波看中了撫順市望花區的一塊地盤,計畫在望花區河堤路外側投資建設40萬平方米歐式風格的住宅小區。但要拿到當地政府的批件,沒有一定關係是行不通的。於是,賀雲波通過朋友認識了撫順市委副秘書長秦連翚(因受賄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秦連翚得知賀的意圖後,馬上想到了王東霏。有人向賀雲波這樣介紹王東霏:「在撫順,沒有‘市長妹妹’王東霏辦不成的事。你結識了王東霏,就是找到了撫順的‘觀世音’。」

  賀雲波聽後心花怒放,滿心歡喜,在秦連翚的安排下,賀雲波見到了王東霏。賀雲波開門見山就提出請王東霏幫助辦理土地徵購事宜。王東霏也不含糊,立刻掏出電話打給「市長哥哥」(其實她並未打給王華平),煞有介事地講了一通,然後對賀雲波說,「行了,這事我幫你辦」。

  空手套白狼是行不通的,2003年10月18日,在撫順天寶大酒店,王東霏與賀雲波簽訂了中介合同。按合同要求,賀雲波付給王東霏187萬元中介費;王東霏承諾,幫助賀董事長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批件。

  可是187萬元到了王東霏手裡,批件卻遲遲沒有辦下來。賀雲波很著急,一次次打電話催王東霏速辦,王東霏每次都說很快就下來。

  就在此刻,王東霏的「市長哥哥」王華平突然被調離撫順。賀雲波聽到消息,馬上趕到撫順找王東霏。

  其實,賀雲波還不知道,此時,王東霏和王華平正在鬧「情變」,而王華平被調離正與此有關。

  原來,在和「市長哥哥」多年的關係中,王東霏賺到數百萬的資產,她非常愛王華平也常常害怕失去他。2003年底,她要使自己從「妹妹」變成夫人。然而,王華平沒有同意。王東霏告訴王華平,她懷上了他的孩子。王華平聽了,非常著急,他強行將王東霏拉到深圳,為其做了流產手術。回到撫順後,王東霏傷心欲絕,與王華平徹底反目。

  一向與王華平不睦,並且視其為仕途上最大威脅的市委書記周銀校,見機會來了,便將王東霏的控告信安排轉交給了上級部門。2004年4月,自以為才華橫溢的王華平黯然離開了撫順市。

  此時,賀雲波又連連催問徵購土地批件的事情,並且逼王東霏退還中介費。

  到了這個地步,這事兒不能再拖下去了,王東霏想來想去,只有硬著頭皮求助市委書記周銀校了。因為曾經和王華平市長的特殊「關係」,王東霏與這位周書記還是很熟絡的,藉助王東霏,市長下了馬,周銀校更是對王東霏另看一眼,周曾告訴王東霏,以後有事可以直接來找他。

  想到這裡,王東霏便把電話打到周銀校書記的家裡,先詢問書記,夫人在不在家,她提出想和夫人一起去做美容。周銀校熱情地說,夫人在家。於是,王東霏就將周夫人約到一家美容院,一邊做美容一邊將所求之事詳細說明。出門時將裝有十幾萬元現金的包放到了周的夫人吳柏清(因涉嫌受賄犯罪,已被起訴到法院)的車上,吳柏清拎著王東霏送的大包現金回到家,把王東霏所求之事詳細轉告了自己的丈夫周銀校。

  再說這邊的賀雲波。正當他調集人馬,準備找王東霏要回中介費的時候,這天晚上7點多,撫順市委書記周銀校來到了賀雲波暫住的瀋陽勞動大廈。

  晚宴上,酒過三巡,王東霏對賀雲波說:「賀老闆,我把書記請來了,有什麼要求你就直接和書記說吧。」賀雲波誠惶誠恐地將自己到撫順投資的打算和當時所遇到的困難作了介紹,同時提出請周書記幫助解決。

  周銀校應聲表態:「我們歡迎來撫順投資創業,你們項目的批件好辦,開工沒有任何問題。」

  當晚,賀雲波對身邊的人說:「這回好了,周書記表態,這件事不會有問題了。」然而就在周銀校見過賀雲波之後的第10天,2004年4月9日,周銀校被調到遼寧省政府任副秘書長,其所應承之事也不了了之。

  節外生枝給了賀雲波當頭一棒。不久,王東霏被賀雲波以製造假文件、收取中介費等涉嫌犯罪的行為舉報到公安機關。2004年8月22日,瀋陽市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犯罪批准逮捕王東霏,法院終審以詐騙罪判處王東霏有期徒刑十四年。

二、行使「初始提名權」為人謀官

  王東霏詐騙犯罪一案牽涉到撫順市多名高官,引起了有關部門高度重視,2005年9月初,遼寧省檢察院立案偵查。9月初的一天,撫順市委副秘書長秦連被決定逮捕,隨後,周銀校的夫人和兒子相繼被刑事拘留。11月25日,時任遼寧省政府副秘書長的周銀校因涉嫌受賄犯罪,遼寧省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省人大常委會確認對周銀校依法採取逮捕強制措施的報告》。隨後,檢察機關決定逮捕周銀校。

  經過檢察機關偵查,證據確鑿表明,周銀校在擔任撫順市委書記期間,運用在幹部任免上的「初始提名權」,通過一系列包裝以及所謂的組織程序,助人陞官,為己斂財。檢察機關對周銀校提出8筆受賄指控,其中5筆是賣官。

  那麼,什麼是「初始提名權」呢?撫順市委組織部一位負責同志介紹,任命一名幹部一般要經過提名,然後組織考察,結果報主管幹部的副書記、組織部長、分管的副部長以及分管處長等人,後報市委書記,通過後,上書記辦公會,最後常委會表決通過,公示。這個程序,職務空缺是第一步,市委書記或者常務副書記的最初提名習慣上被稱為「初始提名權」。

  在周銀校5次賣官行為中,都是在他答應行賄者的任職要求後,找到當時市委組織部的主要領導,用自己的「初始提名權」予以推薦的。

  2001年,時任撫順市地震局局長的李毅(化名)向周銀校提出,想擔任科技局副局長的職務,周應允。當年11月,李毅被任命該職。2002年春節,李毅與妻子到周銀校家送給周妻吳柏清10萬元錢,吳柏清隨後告知了周銀校。

  那麼,周銀校是如何讓李毅走上心儀的職位的呢?

  2001年下半年,周銀校對撫順市委組織部主要領導說,可以考慮讓李毅擔任科技局副局長,過後,周銀校的意見被轉達給相關領導和部門,李毅如願擔任了該職。

  無獨有偶。2001年初,周銀校接受遲淮明(化名)的要求,提議遲任市衛生局副局長。這一次,周銀校也是行使市委書記的「初始提名權」。其實,2001年下半年,當時撫順市衛生局副局長一職空缺,遲淮明並沒有優勢。組織部確定後備人選前,周銀校出面說話:「衛生局副局長位置空缺,遲比較合適,考慮一下。」遲如願當上了副局長後,特意在一天晚上來到周銀校家,送上了10萬元錢。

  儘管送錢的人費盡心思選擇場合,而周銀校身居市委書記,收錢時也是非常小心的。

  2002年初,撫順縣委副書記劉潔春(化名)為在職務晉升上得到周銀校的照顧,曾通過關係多次向周銀校提出請求。此後,經周銀校提議,劉潔春於2003年4月被任命為撫順市文化局局長。在當地縣區換屆前的一天,劉潔春去周銀校家送上一箱山野菜,箱下面裝了5萬元錢,劉潔春在遞給吳柏清一個裝有1萬元的信封時,暗示山野菜箱下還有更多的錢。

  後來,撫順市個別違紀的幹部也給周銀校的妻子吳柏清送錢,求周銀校對執紀執法機關施加影響,以減輕處罰,達到「保官」的目的。

 三、協調理順轉制收受美金5萬

  2000年2月至2001年4月間,撫順市天湖啤酒有限公司進行轉制。當時撫順市經貿委、國有資產管理局、財務局等部門都不同意天湖啤酒有限公司提出的改制方案,其中財政部門認為天湖啤酒有限公司應該首先償還國有投資利息,若匆忙改制則有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同時改制的期權比例也不能超過國家規定。

  時任天湖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辛立(化名)很著急,他到時任撫順市市長周銀校的辦公室訴苦:「改制方案都提交這麼長時間了,幾家部門還不會簽,怎麼辦啊?」周銀校當即對他說:「我幫你理順轉制工作。」

  幾天後,周銀校召集了專題轉制工作市長辦公會,面對不同意見,周銀校還是拍板形成會議記要,同意批准改制方案,同時將天湖啤酒有限公司的國有股份全額期權給了公司領導班子,待領導班子掙到錢,再去收購國有股份。實際上,是把國有資產送了一個大大的人情;不僅如此,還應董事長辛立的要求,把期權年限從5年延長為8年。事後,周銀校在轉制工作市長辦公會形成的會議記要上作了批示,要求各有關部門協調落實。

  在周銀校親自操持下,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董事長辛立卻得到了一個大大的蛋糕。周銀校歸案後交代,自己當時也很清楚,這是違犯黨紀國法的。2004年4月,周銀校到遼寧省政府任副秘書長,這年夏末秋初的一天,董事長辛立通過周銀校在撫順市委任職時的副秘書長秦連翚,一下子送給周銀校5萬美金!

  2006年12月17日,記者看到了遼寧省高級法院11月13日作出的終審判決書,判決書認定:周銀校單獨或夥同吳柏清收受他人財物122萬餘元,以受賄罪判處周銀校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非法所得依法沒收。

  周銀校的「故事」到此就算告一段落,他的政治生命也就此終結。


来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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