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逼遷毒招種種 縱火燒死我公婆

作者:周莉 發表:2007-01-10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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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9日凌晨,上海城開住宅安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開公司)副總經理楊孫勤和職工王長坤、陸培德在麥其裡縱火逼遷,活活燒死了我的公公朱水康和婆婆李杏芝。慘案發生後,《南方週末》、24《南方都市報》和《財經》等報刊記者先後對我們夫婦及麥其裡居民進行調查採訪。我感謝各位記者為曝光負面新聞所作的艱苦努力。遺憾的是,出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國內媒體只是對客觀事實作了有限而謹慎的報導,但對慘案發生前後種種令人髮指、難以置信的細節和黑幕,卻沒有再作深度報導和追蹤挖掘。

今年1月9日是兩位老人慘死兩週年忌日,作為直接受害人,我們至今仍生活在這場災難的陰影下。為了祭奠兩位在縱火逼遷中喪生的親人,也為了別的動遷居民將來免遭拆遷恐怖主義的戕害,我覺得有必要將我們一家所遭受的種種恐怖經歷,以及當時受害人的權利根本得不到任何救濟的事實真相公諸於世,目的是讓各級領導和社會公眾瞭解拆遷恐怖主義是如何橫行無阻的,動遷居民又是如何在暴力和恐懼中煎熬的。我呼籲:任何欺上瞞下,對首惡重罪輕判的舉措,都是對法律的嘲弄和對社會公正的破壞!

利益分贓格局下的股份制動拆遷

是什麼驅使楊孫勤、王長坤和陸培德如此無視生命,如此傷天害理?2005年 「新華網上海8月24日電」以敏銳筆觸寫道:「記者瞭解到,上海城開住宅安置有限公司繫上海城開(集團)公司控股50%的子公司,楊孫勤個人持有城開住宅安置公司10%的股份,而上海城開(集團)有限公司則是上海市徐匯區的一家區屬國有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麥其裡基地的動遷過程中,城開住宅安置公司屢有惡舉。」 新華網的這篇報導對這傢俱有黑社會色彩的動遷公司怎樣「屢有惡舉」,沒有鋪陳細節,只是簡略寫道:「今年元旦剛過,身為上海城開住宅安置公司副總經理的楊孫勤等人就一手策劃並實施放火,還美其名為‘加強工作力度’,目的是通過恐嚇手段逼迫未搬遷戶早日簽約遷走。事實上,自2004年以來,該動遷基地已發生了火警火災12起,被捕的犯罪嫌疑人已經交代至少5起是動遷公司人員放火恐嚇。‘1•9縱火案’事後的1月10日,楊孫勤還在動遷組全體人員會上佈置統一口徑和安排提供擾亂警方視線、嫁禍於人的假線索。此外,該動遷基地還多次發生砸門窗、剪電線、堵鎖眼、撬樓板掀屋瓦以及動遷人員打傷居民的情況。」

上海城開公司的股份結構在一審《刑事判決書》中有這麼兩段文字:「未出庭證人莫雍民(城開公司總經理)的證言證實,城開公司於2000年6月改制為股份公司,楊孫勤出資人民幣10萬元佔5%股份,陸培德、王長坤各出資人民幣2.8萬元,各佔1.4%股份。楊孫勤分管麥其裡基地動遷工作,該基地原計畫應在 2003年3月結束,但因故拖延至今。」、「城開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協議書及相關的《請示》、《批復》等書證印證了證人莫雍民的證言內容,並證實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如公司虧損、破產,按股東入股份額承擔有限責任」

請看,這家總資產僅200萬人民幣的股份制公司卻大包大攬了上海市中心黃金地塊麥其裡動遷基地一千餘戶居民的動拆遷,這無異於「空麻袋背米」。在赤裸裸的利益分贓格局下,謀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城開公司大大小小的股東所追求的終極目標。面對羊群般沒有抵禦能力又失去保護的居民,動遷人員個個變得如虎似狼,不擇手段地「加快動遷進度」。

區政府違法儲備土地 開發商拒絕居民回搬

2001 年12月30日,徐匯區政府官員違法批地,下達了徐府土2001第65號《關於批准徐匯區土地發展中心麥其裡地塊土地儲備工程收回土地使用權和該項目的供地通知》,該批文稱:「依法收回麥其裡地塊2032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以劃撥方式供地,由徐匯區土地發展中心進行土地儲備。」 麥其裡一些懂法的居民以該批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對其提出質疑,並堅持按政策回搬,我們居民提出原地安置這一要求的依據是《關於鼓勵動遷居民回搬推進新一輪舊區改造的試行辦法》和《鼓勵動遷居民回搬試點地塊報批辦法》這兩個政府文件。我們認為,徐匯區政府是以舊區改造名義向市政府提出申請,將麥其裡地塊定為「舊區改造地塊」並享受免交土地出讓金等一系列政策優惠的。官商們既然鯨吞了豁免政策所帶來的巨大利益,那麼就理應承擔讓原住民回搬安置的義務。豈料不講誠信的官商拒絕承擔回遷義務,計畫在麥其裡原址建造高檔商品房,將本來用於「鼓勵居民回遷」的回遷安置房拿到市場上牟取暴利。他們的「變通」手法和靜安區政府官員將「東八塊」從「舊區改造」變戲法成「土地儲備」,再轉手「零批租」給奸商周正毅一模一樣。

麥其裡:恐怖主義橫行無阻

對橫行無阻動拆遷恐怖主義,國內媒體一向缺乏深度報導和案例分析。

自2002 年6月麥其裡進入動遷以來,居民們就一直生活在恐懼中,並且得不到各級政府部門和警方的任何保護。僅我本人親眼目睹的就有四、五戶居民被動遷人員暴打,我印象中最早被動遷組毆打的居民,是烏魯木齊中路179弄29號斜對面的一位40來歲的單身漢,他被打斷了兩根肋骨,時間約是2003年。居民們大多明哲保身,敢怒而不敢言,於是城開公司的打手們便越發肆無忌憚。2004年夏,烏魯木齊中路179弄111號一位40多歲的居民也被打斷兩根肋骨。2004年9 月間,安福路春華里有一戶居民,兄妹倆因阻止民工掀瓦片,被打得鼻青眼腫,妹妹還被打穿耳膜……發生衝突的起因極為類似,往往是至少六、七個身強力壯的 「動遷工作人員」成群結夥地到某戶居民家,名為談判實為挑釁,一言不合則群起圍毆。居民大多是在家裡,或在動遷組辦公室和烏魯木齊中路人行道上被他們「悶打」,這些披著「動遷工作人員」合法外衣的打手在向你尋釁時,常常有意不讓其他居民看見,讓你吃了虧還找不到證人。在力量對比上,一方是單門獨戶、分散維權的居民,一方是組織化的、具有黑社會特徵的動遷公司。打手們的年齡大都四十歲出頭,他們中既有上海城開公司的正式職工,也有從社會上高價僱用的地痞流氓,每次衝突,吃虧的總是居民,這些暴徒打傷居民後,一邊揚長而去,一邊囂張揚言:「你們去告啊!」,他們中有一個被人稱作老金的老打手,年齡40多歲,身高不足1.7米,戴眼鏡,小分頭,此人據說不是城開公司正式職工,每次打居民他都在場,2004年11月,我在動遷組辦公室門口親眼看見老金穿著一件咖啡色皮夾克和王長坤、小唐三、四個人一起打179弄20號的一位居民,那位居民被打得滿臉是血,打完後,老金回到動遷組辦公室脫掉皮夾克,穿著毛衣出來,若無其事地邊抽煙,邊聽警察向這位居民問話。據說老金的名字叫金國勤(音)是某單位的協保人員。

楊孫勤和王長坤等動遷工作人員在不同的場合多次對居民宣稱:「動遷公司就是政府!」。麥其裡居民向湖南街道、湖南派出所和徐匯區信訪辦投訴城開公司的種種惡行,各級幹部們幾乎眾口一詞地為動遷公司敲邊鼓:「你們還住在這裡幹嘛?早點簽字好搬啦!」 、「搬了不就沒這種事了嗎?」。有的受害人要求湖南派出所對凶手立案懲處,接警的警察就搗漿糊說:「你被他們打了?證明人有嗎?」……從拆遷一開始,警察就積極參與動遷,只要城開公司需要他們出面威嚇居民,擺平事態的,戶籍警馬慰和蔣宇光便鞍前馬後地跟著動遷組的人跑,完了後還跟著動遷組一起進出酒樓茶肆,一點都不避嫌。

令人髮指的逼遷毒招

進入2004年,城開公司對堅持維權的居民變本加厲地用黑道手段暴力逼遷,麥其裡基地(包括春華里和寶德裡)居民天天都生活在形形色色的恐怖活動中,幾乎無法過正常生活。城開公司實施逼遷的種種非法手段除了媒體所揭露的斷水斷電、放火恐嚇、泄放煤氣、圍毆居民、撬壞門窗、砸毀樓梯、掀揭瓦片、堵塞門鎖、砸碎玻璃外,還有幾個沒被媒體提及的下三爛毒招:潑大糞、扔黑磚……

一到夜裡,動遷人員和一些得了小錢的拆房民工就像幽靈一般遊蕩在斷壁殘垣間,他們或躲在暗處向出門的居民扔黑磚,或潛入居民家的灶間,往飯碗和面盆裡倒大糞,甚至將滿滿一桶大便朝居民家的窗子裡扔進去……,這些從前聞所未聞的惡舉,現在卻成了麥其裡居民天天要面對的恐怖和災難。居民們多次撥打110報警,並指認是城開公司的動遷人員所為,但警察到場後,不記錄不作為,反而責怪居民沒有人贓具獲。烏魯木齊中路179弄107號居民蔣玲娣(華山醫院眼科護士)家中曾三次被動遷組潑糞,滿地都是,臭氣熏天。她家中電視機被偷,門鎖也經常被人用糞便塗抹。住安福路10號的王愛娥,她家是私房,碗櫥靠近底樓窗口,三次發現碗內被人潑入糞便,甚至玻璃窗、房門也被澆上大糞。2004年12月中旬至2005年2月間,王愛娥家被整整斷電斷煤氣一個多月左右。儘管這樣,這位七旬老太還是不願接受霸王協議。由於她是種種惡舉的受害者和目擊者,因此逢人便大聲控訴。麥其裡縱火逼遷慘案發生後的幾天,城開公司為了不讓她「放喇叭」,索性開來了一輛大卡車強行到她家搬傢俱,王愛娥攔在門口說:「你們敢動一下,我就撞死給你們看!」也許是怕再出人命,那一大幫動遷人員不得不悻悻離去。

城開公司的這些毒招對大多數居民還是起作用的。在人身安全得不到絲毫保障的狀況下,不少居民屈於動遷恐怖主義的淫威而簽約搬離,整棟房子如不再有居民戶,動遷組就通知民工將舊樓拆除,樓裡還有未簽約居民的,動遷人員就和拆房民工先是破壞牆體結構,人為製造危樓,接下來就是拆毀樓梯踏板、掀瓦片、剪電線、斷水管……壞事幹盡,目的只一個:不讓你過日子,就讓你快簽約。

2004年下半年,我女兒為複習迎考,每星期有三個晚上要上高復班,回家都在晚上8點半過後,我只能天天晚上去公交車站接我女兒回家,一踏進麥其裡基地,我們母女倆就開始朝家的方向一路狂奔,途中不斷會有黑磚從不同方向飛來。9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就在我們母女倆一前一後回家奔,剛剛踏進62號門,對面走道有人躲在瓦礫堆處朝我們母女倆擲來一根木條,這根約1米長的木條就像標槍一樣直挺挺地從我女兒眼前穿過,差一點就擊中頭部,受了驚嚇的女兒半夜裡還哭醒。

堅持原地回搬 我家先遭「小火」

我們所居住的烏魯木齊中路179弄62號共有五戶人家,我們祖孫三代五口人分門居住在三樓南北間,總面積30多平方米。我失業在家,我丈夫朱建強是工商銀行某支行後勤部門的老職工,每月總收入僅1000元出頭,女兒每學期學費就要2000元上下。我公公朱水康年輕時曾作為中國人民志願軍抗美援朝,他和婆婆年屆七旬,身體硬朗不善言辭。動遷一開始,我們夫妻和兩位老人共同商量後決定只提回搬,這是考慮到實際困難做出的選擇。因為城開公司開出的動遷方案只有兩個,一是搬遷到上海遠郊徐浦大橋一帶,一是給予貨幣補償。搬到遠郊且不說老人看病難、交通不便、公共設施極不健全等諸多麻煩,光我丈夫每天到市中心上下班的往返車費和耗在路上的幾個小時就是一個無法長期承受的困難。當時動遷組開出的12萬元貨幣化安置補償款,對我們來說就是杯水車薪,我們實在買不起房,即使勉強買下了,往後怎麼還債?怎麼過日子?

至2004年7月底,麥其裡基地大約有百分之80的居民簽約搬離,我們62號一樓和二樓的四戶居民也先後簽約搬離,只剩我們祖孫三代留在三樓堅持維權。此後,王長坤幾乎三天兩頭帶著四川民工把底樓的門、窗和水斗撬掉,一次次地尋釁滋事,目的只有一個:搬遷!但我們始終堅持原來的要求:希望你們城開公司按照政策給我家原地安置或就近安排,否則你們就別找我們簽約。雙方每次見面,就這麼幾句話,直至城開公司實施縱火逼遷前,雙方談判次數加起來不超過三次,每次都只持續兩、三分鐘就結束了。

在縱火逼遷慘案發生前,我家已經被人用「小火」逼遷過一次,所幸發現得早,沒有釀成大禍。那是2004年8月14日午夜,住在我家對門61號的老魏正在外面納涼喝茶,12點過後他見有火光從我們62號二樓竄出,便大聲呼救,我們從睡夢中驚醒後慌忙拿著面盆下樓扑火,只見二樓水斗旁一隻被遺棄的舊碗櫥上半截正在燃燒,要是我們扑救不及時,火勢上竄就是木質天花板和我公婆住的房間。我立即撥打110和119,警車和消防車先後趕來,這時火勢已被我們澆滅,湖南派出所110警察責怪我說:「你打119做啥?火又沒怎麼燒大!」我說萬一火燒得很大怎麼辦?並要求警方追查放火者,110警察回答我說:「你又沒有看到是誰在放火」……就這樣此事不了了之。第二天上午 10點多,我買菜回家,看見王長坤和幾個民工把那只燒得焦黑的碗櫥從二樓樓板空隙處一腳踢了下去,那時我就懷疑這把火和王長坤有關。

據報導,2004年麥其裡基地有案可查的火警火災共12起,其中王長坤等罪犯承認故意放火的有5起。而據我們麥其裡的居民反映,近兩年來,麥其裡基地發生的火警火災遠遠不止12次,僅我耳聞目睹,就有幾家鄰居被人放火,2004年8月前的某晚6點多,麥其裡179弄29號瀋家(空屋)莫名其妙地發生了一起縱火案,等消防車趕來時,大火已將兩個樓面燒燬,房頂幾乎燒塌,晚上10點多,火警又起,消防車再度趕來救火。第二天,城開公司動遷人員到處放風說是瀋家來人自己放火的。蹊蹺的是,這起言之鑿鑿的人為縱火案最後竟不了了之。2004年間,安福路107號2樓顧鴻芳的樓梯處竟被人放火燒了兩次,一次被隔壁鄰居潑滅,一次被幾個暫棲於樓下的拾荒者潑滅。顧鴻芳多次去街道要求警方查處,但最後卻沒了下文。

我公公和我丈夫被王長坤等人毒打經過

我家因住在3樓,視野較為開闊,我有好幾次看到動遷人員拿著1米多長的大力鉗偷偷地剪居民家的進戶電線,幹這種違法勾當的,我叫得上名字的有王長坤和老金。 2004年10月9日下午2點左右,我公公朱水康正在樓下修門,只見王長坤帶著三個手持鋼釺、鐵錘和大力鉗的民工又來我們62號準備撬、砸大門和窗戶(以前底樓大門每次被他們破壞後,我丈夫都要去修好關上,以防有人潑糞便、偷東西)我公公撐開雙手頂住門框說:「我不許你們拆門!你們還要打人?我看你們比舊社會的土匪還要惡霸!」,王長坤竟惡狠狠地說:「給我打!」一個小鬍子四川民工(30多歲)衝上前來就打了我公公兩記耳光,接著把老人推搡到門內,把他的頭拚命往水斗裡摁,另一個20來歲的民工(此人是小鬍子的外甥)又上前對我公公拳打腳踢。我在樓上瞥見如此野蠻的一幕,嚇得腿都發軟了,當我用發抖的手撥 110報警時,才知道電話線又被剪斷了,我轉身呼救,這夥暴徒已揚長而去。我公公呆呆地立在原地,全身像篩糠一樣抖個不停,我婆婆泣不成聲地罵這夥人強盜流氓,我勸公公去報案驗傷,我公公嘆氣說:「報了也白報,哪家鄰居看見了?警察講過動遷的事他們不管。你鬥不過他們的,他們背後有政府撐腰。」我婆婆反而勸我說:「周莉,不要報案,算了,否則他們會更加弄悚(滬語:暗算捉弄)我們。」

2004年10月12日下午4點多,我透過2樓亭子間窗口看見城開公司楊孫勤帶著幾個人從前門走進了王愛娥家「談判」,王長坤和老金站在後門,只見王長坤從地上撿起一塊磚遞給身邊的一個民工,示意他砸玻璃,那民工沒理他,背轉身去自顧自點煙,王長坤和老金居然一人撿起一塊磚親自動手了,只見三塊後窗玻璃應聲墜地。想起三天前王長坤打我公公,我的氣就不打一處來,我大聲喊道:「動遷組搞破壞!砸玻璃窗嘍!」我這麼一聲喊,王長坤和老金撒腿就逃……

這天動遷組砸了好多戶居民家的水龍頭、門窗和樓梯。我和王愛娥、馮澄澄、蔣玲娣、顧鴻芳等幾戶鄰居約好傍晚一起去湖南街道投訴。出門前我關照丈夫朱建強為女兒買牛奶。大約7點過後幾分鐘,我老公身著睡衣便騎上自行車去買牛奶了,剛拐過一條弄堂,後背就被人猛擊一拳,他剛回頭喝罵了一句,眼前一下子就竄上來六、七條黑影把他團團圍住。當時我恰巧在烏魯木齊中路和安福路交叉口等人一起去街道投訴,只見春華里一個居民慌慌張張跑來說:「動遷組又在打人了,快去看看!」,我趕去一看大吃一驚,只見我老公雙手抵著自行車把,拚命將自己身體往牆壁貼,城開公司王長坤、老金等六、七個動遷人員圍住我丈夫掄拳猛砸,嘴上還惡狠狠地嚷:「好啊,儂放火!儂放火!放火的人捉牢了!走!到動遷組去講講清爽!」我喝道:「你們不要動手!你們講他放火,我打110。」王長坤衝我冷笑一聲說:「你打110也沒用!」 我衝上前去要把他們拉開,老金舉起一隻粗大的金屬手電筒筒砸向我的手背,我的手機也被搶走,手背隨即腫脹發青,我被他們衝撞到一邊,耳邊不斷傳來拳頭砸向肉體的悶響,這夥暴徒拽著我丈夫,邊打邊往弄堂口外的動遷組辦公室拖,我跌跌撞撞跟著來到烏魯木齊中路人行道上,對老公哭喊道:「你不要跟他們到動遷組去,到了裡面要給他們打死的!」,過路人見一群人暴打一個人,氣憤地喊住手,但根本不起作用。這時我聽見居委幹部小傅也在人群中喊:「你們不要再打啦,這樣打要打出人性命來的!」,我哭著對她說:「小傅,你也看到了!」我本想讓她作個證,沒想到這個40來歲的女人怔怔地看了我一眼後馬上就離開了。

組織嚴密的「屏蔽圍毆法」

就在這短短的幾分鐘內,現場就像變戲法一樣,我丈夫朱建強在人行道上被動遷組的男男女女圍成兩圈,裡面一圈是以王長坤、老金為首的六、七個男人,他們只管使勁悶打;外面一圈又是六、七個動遷組男女,他們臉面朝外,用身體阻擋行人視線,嘴上不停地向行人和居民散佈謠言:「這個人在放火,正好被捉牢」,有的則佯裝居民和過路人,反覆對周圍的人說:「你們真不瞭解情況,我們麥其裡老是有人放火!」、 「走了,走了,阿拉勿要去多管閑事」……就這樣,被圍毆的受害者根本無法得到目擊者的同情和幫助。這種「屏蔽圍毆法」 不光手段狠毒,而且組織化程度極高,證人證言難以形成,麥其裡不少居民就是被這種恐怖的圍毆法打成內傷或留下後遺症,受害人有冤無處訴。

這時我老公滿臉是血,他有氣無力地說:「你們打,你們把我打死算了!」看到這樣血淋淋的場面,圍觀者中有人大聲喊道:「就算他真的放火,還有公安局,還有法院,你們這麼多人打他一個人也太沒道理!」我哭著喊著喉嚨都嘶啞了,就是插不進這兩圈人牆中,110警察卻遲遲不來,這時我腦子中只有一個念頭:再不設法阻止,我丈夫不被打死也被打殘了。絕望中,我一邊衝向車行道,一邊喊:「救救我老公」,就在我眼睛一閉躺在馬路當中那一剎那,只聽得一聲尖厲的急剎車,睜眼一看輪胎差點壓住我腳踝,整條馬路因此交通堵塞。駕駛員喝道:「你不要命了?!」,幾位出租車駕駛員停車後看見一個血肉模糊人被六、七個人毒打,便下車打抱不平,打手老金返身衝到其中一個中年駕駛員跟前,揪住他的領口說:「他放火你知道嗎?你不要多管閑事!當心吃生活!」駕駛員說:「就算他放火,也由政府管!」動遷組另幾個人也圍上去要揍駕駛員,被路人拉開。這位駕駛員和另外幾位駕駛員後來還抄了個手機號碼給我,說他們願意作證。

法國女記者喝退城開公司打手

我躺在車行道上約三、四分鐘,交警趕來了,我邊哭邊起身罵這夥強盜流氓。這時一位金髮披肩的中年外國婦女恰巧路過此地,看見六、七個人圍住一個滿臉是血的人不停地毒打,她挺身撥開人群用流利的中國話喝道:「住手!你們太凶殘了,太沒人性了!你們這麼多人打他一個人,不覺得可恥嗎?你們懂什麼叫人道嗎!」懾於這位老外的凜然正氣,城開公司那幫男男女女不多會就溜走了。這時,我丈夫朱建強已昏倒在自行車道上,他整張臉和牙齒都在淌血,右眼腫得只剩一條縫,右顴骨部位腫脹變形,右小腿褲筒處全是粘糊糊的血漿,他身邊的地面和人行道上隨處可見斑斑血跡。這起團夥圍毆案持續了約7-10分鐘。朱建強昏倒在地10分鐘後,湖南派出所110警車才趕到事發地,下來了兩個警察,一個問:「誰是家屬?」 我氣憤地回答:「是我,你們為什麼不及時趕到?」警察無言以對。我後來才知道他叫張華,居民和行人紛紛上前作證,過路人抱怨說:「你們來得太晚了,動遷組那幫打手已經逃走了。」 張華對我說:「你過來我跟你說」並示意我到僻靜處。我回答:「你有什麼,當著大家說,我沒什麼可保密的。」 張華只好當著眾人對我說:「動遷組講,他們沒有打過你老公,是你老公自己躺在地上的。」我氣得話都說不出來,想不到警察還好意思把這樣弱智和荒唐的話講出口!可想而知警察在來現場之前,已經和動遷組溝通過了。張華要我自己送丈夫去醫院,我說憑什麼我們居民被動遷組打了還要自己掏錢療傷?居民和過路人也這麼質問警察,警察只得打手機與有關方面聯繫。我丈夫躺在冰涼的自行車道上20多分鐘後,才有120救護車送我丈夫到華山醫院搶救。這時,那個勇敢的外國婦女一邊聽大家議論,一邊安慰我,一直等到我丈夫被抬上120救護車,她才放心離去。通過交談我才知道她是法國記者。

第二天下午2點多,那位法國女記者帶著水果和蛋糕來華山醫院看望我丈夫,並拿著相機拍攝受害者身上的傷勢,採訪了十幾分鐘後,她留了一張名片給我們,並問:「我能為你們做什麼?要是有,我會盡力幫助你們的。」我說:「暫時不需要,我會求助政府的。你能站出來救我丈夫,還幫我們拍照片,我們已經感激不盡了。」第三天,這位法國女記者特地來華山醫院將列印好的照片留給我們當證據(她的名片被我夾入通訊錄後一直沒去翻動,這本通訊錄和我們的大部分照片後來被那場罪惡的大火燒燬。我記不起她叫什麼名字)縱火逼遷慘案發生後,上海市公安局刑警向我調查時,我談起了我和這位法國記者之間的對話,警察感動地說:「你很愛國的。」我說:「這倒談不上愛國,當時我是相信政府,相信政府會處理肇事者的。」那時我太天真了,根本想像不出各級行政和公安部門可以容忍凶手逍遙法外,放任他們行使暴力製造災難,聽憑他們非法侵入他人生活空間,非法剝奪他人的居住權利,直至放膽潑灑汽油將兩位老人活活燒死在家中。

令人絕望的權利救濟真空

我丈夫朱建強被救到華山醫院後,臉面腫脹,眼瞼處傷口達1.5公分,血肉模糊,頭部、胸背部、腹部和腰部多處紫癜,右小腿中段肌肉外翻,深可見骨,傷口周圍兩層織物被鮮血大面積浸濕(這處傷口和眼瞼處傷口都是被老金用金屬手電筒筒砸的)醫生吃驚地說:「動遷組也太狠毒了!」直至晚上10點多,朱建強依然昏迷不醒,檢驗醫師在當天的《上海市公安局驗傷通知書》上寫下了「階段性昏迷」、「腦震盪」「腎挫傷」等結論,並註明必須「複查頭顱」和「絕對臥床」。

當晚我從華山醫院出來後直奔湖南街道,麥其裡居民蔣玲娣、陳忠道、馮澄澄、顧鴻芳和春華里的兩戶居民已經在辦公室向張傑書記和綜治辦謝科長控訴了,在這之前,兩位目擊這場暴行的過路人自告奮勇當證人,他們跟著馮澄澄等居民一起前往湖南街道反映動遷人員圍毆我丈夫的情況,對眼前這些語氣激憤的目擊者和控訴者,張傑等街道幹部一臉的冷漠和愛理不理。我進門後接著向兩位街道幹部哭訴,「公僕」們一是沒有表情,二也不問一句話……我們出門後,馮澄澄和蔣玲娣悄悄地對我說:「張傑對我們說是你老公放火的。」我一聽吃驚不已:一個街道幹部怎麼能無憑無據就肯定說是某人放火的?無獨有偶,兩個星期後我們夫婦被派出所叫去作陳述筆錄時,戶籍警馬慰竟笑嘻嘻地問我丈夫:「你到底放過火嗎?」聽了這話,我一下子血沖腦門:「你們口口聲聲說是我老公放火,那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麼?證據又在哪裡?」要是我們夫妻倆的神經脆弱點,早就被這些人氣瘋了!

老公被圍毆毒打的第二天早晨,我特意去查看昨晚他路過的地方,兩邊的房子幾乎都被拆成斷壁殘垣,即使有人真想放把火也燒不起來。常言說:栽贓誣陷,你們城開公司總得先栽個贓,塞瓶汽油或打火機什麼的給受害人,誣陷才能讓人相信,你們怎麼猖狂到不講一點邏輯和常識的地步,只要還沒同你們簽協議的,你們就隨便找個藉口把居民打得半死。這同電影中納粹暴徒公然砸毀猶太人房屋,搶劫猶太人財產,毒打猶太人有什麼兩樣?為什麼各級公務員對此都裝聾作啞,聽之任之?如果不存在官商勾結,城開公司敢這麼肆無忌憚地為非作歹嗎?

圍毆事件的第二天下午,我扶著老公從華山醫院乘出租車去徐匯區信訪辦投訴,要求他們敦促警方查處城開公司打手,信訪員做了筆錄後,一直沒人來向我們作調查,一週後,我和丈夫又先後前往上海市政府信訪辦和上海市公安局信訪辦,光是徐匯公安分局信訪辦我就獨自去過兩次。目的是請求他們履行職能,懲治凶手,給受害者一個說法,但無論是走訪還是信訪,結果都是石沉大海。

10月18日我到湖南派出所向警察張華索要《接報回執單》,拿來一看,只見事由和內容一欄寫得既簡單又避重就輕:「2004年10月12日19:00許,周莉的愛人朱建強在烏魯木齊中路179弄內,被他人打傷。」我說:「明明是被城開公司的員工打傷的,為什麼要你們要寫成‘他人’呢?」

就在我丈夫被圍毆兩個星期後的一天晚上6點,居委支部書記陳阿姨來我家,要我和婆婆兩人去居委辦公室談簽約的事。我和婆婆進了門,徐匯區房地局拆遷辦羅蘊(女,四十來歲)、城開公司鄭君毅和居委幹部小傅(她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屏蔽圍毆案目擊者)四個人已經在屋裡等了,羅蘊一見我就煞有介事地說:「你老公放火,但現在我們不追究這件事了。」我說:「你們不追究,我要追究。打人的事情先解決了再說。」說完我要走,鄭君毅一把拉住我說:「我們再談談,有鄰居說看見你老公放火的,你們還是快點簽吧!快點逃吧!」我說:「既然鄰居看見,那就讓他出來作證,追究刑事責任!」我對小傅說:「動遷組平白無故打我老公,那天你也看到的。」想不到小傅竟回答說:「我沒有看到!你們為什麼打起來,我都不知道!」我氣極了,指著她說:「你顛倒黑白不要緊的,你還有子孫嗎?」我真的想像不出這些居委幹部怎麼可以缺德到不怕被人詛咒的地步!而羅蘊卻在一旁冷笑說:「周莉,你怎麼又跟小傅吵起來了?」。我說:「我不跟你們說了,你們全都在顛倒黑白!」接著我轉身離去。羅蘊和鄭君毅拖著我婆婆不讓走。婆婆回家後對我說: 「你走了以後,他們盯著我,要我同他們簽字,說是阿拉阿強(朱建強的小名)放火,我問他們,阿拉阿強要放火做啥?對他有什麼好處?」……

暴力逼遷 變本加厲

我丈夫在華山醫院住了四天後便回家臥床療傷,3000千多元醫藥費還由我們自己墊付著,我手機被他們搶走也沒歸還。而城開公司的打手們卻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照舊在麥其裡尋釁滋事。圍毆事件發生後的第三天至10月底這半個月內,王長坤三次指揮民工爬上我家房頂揭瓦片,房頂粉塵像火山灰一樣鋪滿檯子、菜碗和床單。這種違法舉動一般都在下午3、4點鐘進行,持續時間5到10分鐘,他們往往趕在110警察來前就撤退,這樣就不至於為難警察。他們每掀一次瓦片,都會嚇走幾戶鄰居。此後三個月間,每逢屋外下雨,家裡就下小雨,我們房間和公婆的房間至少要放八、九個臉盆、浴盆和水桶接雨水。大櫥頂被雨水泡爛發霉。這三次揭瓦片,我都打110報警,警察趕來後,對強闖民宅、蓄意破壞公私財物的動遷人員根本不作處理,我們每次得到的結果都是敷衍,都是「零」!

10 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我丈夫還躺在床上不能動彈,先是城開公司馬啟光帶著一群打手闖入62號,說是要上樓找周莉談談,我女兒在樓下見來者不善,不客氣地說: 「我家大人不在,你們別上來。」馬啟光罵道「你這個小姑娘嘴巴老,當心吃耳光!」我女兒說:「你們怎麼這麼野蠻?」,馬啟光果真舉手欲打,我女兒哭著奔上樓。馬啟光在樓下望著我吼道:「你老公放火,還沒有找你們算賬,你們可以簽字走了!」,過了大約5分鐘,以王長坤為首的六、七個圍毆過我老公的打手突然氣勢洶洶地衝上3樓,一邊惡狠狠地踢門,一邊齊聲喊:「你老公放火! 你老公放火!」頃刻間門鎖脫落掉地,鄭君毅站在門口奸笑道:「你們可以簽字,可以去逃啦!」王長坤和老金接著說:「你們家裡的人放火,好逃啦!好逃啦!」 當時我老公躺在裡間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女兒嚇得直哭。婆婆癱坐在地上,全身抖著哭喊道:「你們把我兒子打成這樣,打人問題不解決,還尋上門來挑釁,你們太過分了,太過分了!」我立即撥打110報警:「動遷組的一群打手把我們家的門都踢開來了。」想不到110接警員僅說了一句:「動遷發生的矛盾我們不管的!」就掛機了。我繼續打110,這夥人達到恐嚇目的後便撤離了,臨走前,王長坤冷笑著威脅我說:「周莉,你簽字好搬啦,再不搬?嘿嘿!不要到辰光儂是奈能(怎麼)死的也不曉得!」……對他說的這句話,當時我並不在意。縱火慘案發生後,我才明白他早已暗藏殺機,我不止一次地對人說:在三個凶犯中,王長坤絕對是有殺人故意的!……又過了三天,我家三樓廚房內的鍋碗瓢盆被人全部偷走。這期間,我們放在一樓灶間內的兩部自行車的把手上、座墊上,樓梯過道內,多次被人澆上糞便,臭氣薰得連飯都嚥不下。

11月1日下午2點左右,王長坤領著七、八個民工拿著鐵錘、撬棒爬上我家房頂,他們先把我晾晒的衣服連同竹竿一起扔了下去,接著把瓦片一塊塊朝下扔,民工們還用鐵錘猛砸橫樑,頃刻間灰塵瀰漫,沙塵如下雨般啪啪蓋在我們頭上。我撥通110後,舉起話筒讓接警員聽猛烈的錘擊聲,其時頭頂上方一根橫樑突然折彎,差點掉下來,搗亂了7、8分鐘後民工們爬下房頂,又將二樓樓梯的踏板撬掉兩塊並砸斷。臨走前王長坤又陰笑著對我說:「你們可以快點簽字啦,你們再不搬,明天就敲你們的煤氣!到時候,你自己怎麼死掉的都不知道!」(我再一次強調:王長坤絕對是有殺人故意的)110警察來時,恰巧碰上最後一個撤離的民工,我對110警察李軍說:「就是他們!」李軍拉住那個民工衣袖問:「你們幹什麼啦?」,那民工一甩衣袖也說:「幹什麼啦!」李軍居然看著那民工逕直離去。我又氣又急,為什麼我們一次次報警都是這樣的結果!這天我帶著女兒哭著乘車去工商支行找我老公,邊哭邊向他和周圍的同事敘說剛才發生的一切:「這日子沒法過了!」我們一家三口又一起乘車去市政府信訪辦,到了人民大道200號門口,我躺在人行道上邊哭邊高聲呼喊:「動遷組打人!停電、揭瓦片、砸樓板沒人管!」這時從市信訪辦裡奔過來三、四個女警察把我拖起來架著我進了市信訪辦。接待我們的中年信訪員誠懇地說: 「你們所說的話,我相信句句是真,全部是事實!你們來投訴,我頂多再向上級反映,我只有這點權力,還能有什麼辦法?我們天天都聽到這類投訴,結果又怎麼樣呢?」最後這位信訪員給了我們一張回執單,註明:「5個工作日內轉請徐匯區政府辦理」後,就把我們打發走了。

「康辦」門口 服毒抗議

進入2004年12月,城開公司的暴力逼遷活動越發頻繁和猖獗,我家廚房的煤氣灶多次被人開閥放氣,或乾脆拔掉橡膠軟管,蓄意製造煤氣泄漏,幸虧我們幾次都發現及時,才未釀成煤氣中毒事故。而家裡的窗戶玻璃則經常被飛來的磚塊砸碎,麥其裡有些維權居民索性把窗玻璃用透明膠帶貼成「米」字形,以防碎玻璃飛濺傷人。走進麥其裡基地,就像穿行在空襲下的戰爭年代,幾乎沒有一家的窗玻璃是完整的。居民們在恐懼中度日如年,報警沒用、上訪沒用,任何權利救濟手段都歸於 「零」,麥其裡完全成了一個無政府社會!

時值冬季,寒風呼嘯,屋頂上的大部分瓦片早被掀掉扔掉,支撐瓦片的木板、油氈等防水層也全給破壞了。晚上我們祖孫三代蜷縮在床上一睜眼就透過板條望見黑沉沉的夜空,老人在咳嗽,丈夫在嘆氣,女兒在哭泣,我的心涼到了極點:究竟是誰讓弱勢群體生活在恐懼和匱乏中?

2004 年12月14日下午5點多,王長坤帶著一個胖子民工拿著大力鉗闖入我們62號二樓走道剪電線,霎時電線短路,迸出火光,隨後過道內漆黑一片,想到女兒晚上要做功課,想到打110沒人管,想到老公白白被他們毒打,想到各級政府都不管,想著想著我又氣又急,這種日子還值得過下去嗎,於是我找出一塊四尺長的白布,用紅色油漆寫上:「動遷打人 揭瓦片停電沒人管」這幾個大字,披在背後再打個結,我又拿起一瓶敵敵畏,騎上自行車便出門了,一路上行人吃驚地朝我看,我已經心如死灰,不想活了。到了康平路上的「康辦」附近已是傍晚6點多,我高喊:「動遷組打人、揭瓦片、停電沒人管!」接著打開敵敵畏便往嘴裡灌,在絕望和痛苦下,僅幾分鐘我就失去知覺。
我迷迷糊糊醒來時,已經不認識周圍哭得死去活來的親人了,過了三、四天我才逐漸清醒。據說在我住院搶救的一個星期中,城開公司收斂了一陣子,我出院一週後的一天上午,城開公司又來剪電線了,我到湖南街道投訴,要求12點鐘前接好電線,如果不接好,那我就拿著菜油到「康辦」燒自己!回家後,街道小傅帶了個民工來我家接好了電線。此後三個星期僅發生過三次小規模的搗亂。

縱火逼遷慘絕人寰 酒家軟禁脅迫簽約

2005年1 月9日凌晨,一場罪惡的大火把我公公和婆婆活活燒死,我們夫婦倆和女兒成了這起凶案的倖存者。《南方週末》、《南方都市報》和《財經》對火災當天的有關細節均有描繪,基本上與我們當天所經歷的事實相符,本文就不再重複了。火災發生後,我們三人先是被救護車送往淮海醫院,5、6個警察守在門外。上午7點多,湖南街道謝科長和小傅帶著我們三人乘上一輛動遷組的麵包車直駛華容路上的鑫盛酒家軟禁,從這天起,湖南街道和城開公司每天分三班人馬看管我們,每班將近 10個人,他們不讓我們出門,也不讓我們與媒體及外界的任何人接觸,直至2月6日簽約後的第二天才放我們走。從軟禁一開始,湖南街道司法所馬國華(女)、湖南派出所戶籍警劉芸和麥其裡居委陳阿姨便三天兩頭到鑫盛酒家,先是來軟的,纏著我們盡快與城開公司簽約,我們夫婦不願在真相沒有查明前簽約。1月下旬的幾天中,監控人員居然有7次不讓我們吃飯,一怒之下我把監控人員的盒飯全部扔在地上,湖南街道一個瘦子保安見狀衝上來就卡我脖子。幾天後,湖南街道書記張傑來慰問,我質問他:「你現在來幹什麼?當初你們為什麼不管?怎麼出了人命你們才來?」張傑惱羞成怒,竟脫口說:「我看是你們自己放火的!」(軟禁結束後蔣玲娣對我提起縱火案發生當天,城開公司員工到處散佈謠言,說是我周莉放的火,張傑也在現場用肯定的語氣這麼說,我聽了一點都不感到吃驚,有的只是氣憤和鄙視)

一月下旬至二月初,徐匯區房地局拆遷辦羅蘊和湖南街道司法所馬國華天天來酒家要求我們簽約。2月6日,我們不得不與城開公司簽下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圍毆事件的醫藥費也終於給了補償。

市委領導登門慰問 街道書記傾力法援

2 月下旬的一天傍晚,上海市委副書記劉雲耕和徐匯區有關領導一行十多人到我們住的臨時房來慰問併合影留念,至此我們才知道凶手已經歸案。其後,國內多家媒體公布了麥其裡縱火逼遷案的犯罪嫌疑人。上海市公安局為蒐集王長坤等人的犯罪證據,就我丈夫朱建強被圍毆所造成的頭部、小腿等各處傷口作司法鑑定。

3 月中旬,湖南街道黨委書記石寶珍主動提出為我們提供法律援助,後來她又和區綜治辦嚴主任、楓林街道秦書記一起,把徐曉青律師帶到我家和我們簽了《聘請律師合同》,合同寫明:「全權代理談判、簽訂協議」,我們夫婦倆對法律一竅不通,只知道所有費用一概全免。此後,徐律師主動要求一手操辦我公公和婆婆的喪葬事宜,追悼會秘密進行,殯儀大廳內,除了我丈夫和他兄妹這三戶家庭外,沒有別的親戚參加。兩位老人的遺體慘不忍睹:因屍體完全焦炭化,被紗布包裹了一層又一層,身長僅一米,親人們看了號啕大哭痛不欲生。事後我們才知道當時有不少拆遷上訪者聽到消息後趕來弔唁,區政府和街道組織力量,不讓他們進來……

一審法院沒讓受害人出庭

這以後我們天天等待通知,盼望能上法庭指控楊孫勤和王長坤等人。但讓我們無法理解和忍受的是,我們始終被排除在法庭外。2005年8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了楊孫勤和王長坤死緩(重罪輕判!)、陸培德無期徒刑。我們是第二天才獲知這一消息的,我們怎麼也想不通法院怎麼可以將直接受害人當成局外人?而三個罪犯的家屬卻都出庭了。這讓我們深感震驚和憤怒!我找徐曉青律師討說法,徐律師支支吾吾地回答說:「沒這麼快開庭吧?我徐律師也沒有參加,一中院都沒讓我出庭!周莉,還有二審呢。」過了幾天,我們夫婦倆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索要一審《刑事判決書》,見了審判長後,我問為什麼不讓我們受害者來法院參加旁聽,審判長回答:「為什麼要讓你們參加?你們沒有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判決揭示真相 利益驅動喪心病狂

細讀一審《刑事判決書》,我們才知道楊孫勤、王長坤等人實施縱火的來龍去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楊孫勤於2005年1月4日授意被告人陸培德,以放火手段恫嚇由其負責動拆遷的本市徐匯區烏魯木齊中路麥其裡基地住戶朱水康及家人(均住烏魯木齊中路179弄62號三樓);同日,陸培德即指使被告人王長坤具體實施。1月9日凌晨1時許,王長坤將攜帶的汽油潑灑於朱家底樓樓梯及平臺處,點火引燃後逃離現場,造成居住於樓內的朱水康、李杏芝因火燒致休克而死亡。嗣後,三名被告人分頭聯絡,欲隱瞞真相,逃避罪責。被告人陸培德到案後主動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實。」、「被告人楊孫勤當庭承認起訴指控的基本事實」、「被告人王長坤2005年3月4日在偵查階段供述,1月8日下班後,其從基地開車回家,到家大約晚上8時,其將摩托車停在大樓大堂走道裡,從車的後備箱裡取出兩隻塑料瓶,拔下車油管,將汽油裝滿兩個瓶子,瓶子放入塑料袋後裝入後備箱內。晚上其在家看電視,到午夜新聞結束後,約9日凌晨零點25分左右,其悄悄出門未驚動在另一房間的妻子。下樓後戴好手套、頭盔,駕駛摩托車到麥其裡基地,將車停在烏魯木齊中路東側人行道上,將裝有汽油的塑料瓶拿出來,從62號朝北底樓進入,其先登7、8級樓梯將一瓶汽油潑灑在一樓半樓梯平臺處,將另一瓶汽油從平臺第一格樓板開始由上往下潑灑到最後一格樓梯,之後,取出打火機在離最後一格樓板約十公分高度點燃打火機,只聽到轟的一聲,火苗就沿著潑灑的汽油竄了起來,整個樓梯都燒著了,其快速退出62號,往停摩托車的方向跑,途中將塑料瓶連同塑料袋扔棄。到家後依然未驚動妻子,脫衣準備睡覺時接到陸培德打來的電話讓其趕到基地去,其意識到火燒大了,出事了。」……

再也不能讓權利救濟空洞化

在慘案發生前,我們曾多次報警報案,但結果都歸於零。上海城開公司幾乎包攬了徐匯區的動拆遷,他們是靠暴力一路打過來的,從來沒有受到過阻攔,公司領導還多次受表彰,要不是活活燒死了人,他們還會繼續用暴力一路打下去,是某些官員縱容了他們,但最後也是那些官員害了他們!但受害最深的是動遷居民。要是我們能從制度上保證弱勢群體的權利能夠得到有效的救濟,那麼王長坤等人就不至於走到以身試法的地步。但願有關部門能吸取教訓,不讓悲劇重演,以實際行動遏制暴力逼遷,構建和諧社會。


周莉
2007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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