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3-15 22:17:51作者:
從小就跟著父母顛沛流離,搬家是家常便飯。全家經常住在或母親在學校的,或父親在公社的,一間辦公室兼臥室內,或每月五塊錢,租人家老鄉一間房。後來搬到一個林場,有兩大間房。一間當飯廳兼客廳,另一間格成了兩小間,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空間,感覺真是好極了。房子是廠房改造的,冬天象冰窟,夏天象蒸籠,但那畢竟是兩大間,春秋天還是蠻好的。可惜沒住幾個月,就上高中,然後上大學了。
大學裡,六個人一間房。後來讀碩士,也是四個人一間房。當時大學裡多年的老講師還是全家一間房。所以碩士畢業那年,我本科母校一封信,告訴我可以給我兩房一廳,我就好不猶豫地回北方了。
等回去了才知道,是空頭支票。先是住在學校招待所裡。招待所問誰付錢,我說是人事科。人事科說是系裡。系裡說是沒有這項支出。差點被掃地出門。後來系裡在學生宿舍給找了一間房。裡面垃圾就掃了幾籮筐。
之後聯絡了六名被同樣騙來的同事,向人事科最好通牒,準備集體出走。學校才不得不在一個較新的樓裡給每人安排了一間房。至於那兩房一廳,則是一年後多次鬥爭才拿到的。
當時出國的主要動力之一,便是房子。記得清清楚楚,看到學校外教給我們看他父母房子的照片,我們那是相當地羨慕。
來到美國,飛機降落前盤旋時,看到一棟棟風格各異的」別墅」 ,想到有朝一日,我也會有這樣的房子,心裏是像當年紅衛兵見到老毛頭那樣,是」澎湃萬千,思緒連綿,久久不能平靜」。
2000年找到工作,背著一萬元的債務,來到北維吉尼亞。當時租房市場非常緊。所有的公寓都排著隊。我先在旅館住了一個星期,又在一個老頭家住了兩個星期,才找到了一個一房一廳的公寓。過了半年,債還得差不多了,我就蠢蠢欲動,開始計畫買房了。
當時北維的房價剛剛開始起飛。報紙上每天都能看到買主加價搶房的消息。我宣布買房的消息一傳出,便遭到了一個同事的堅決反對。她認為房價是人為炒作造成的,過兩年還回再降下來。感謝她的反對,促使我對當地房價做了一個較為全面的分析。
首先,我找到了該縣的戶收入中值和房價中值。當時戶收入中值有八萬多,但房價中值不到二十萬。離四倍半的警戒線還遠著哪。
然後,我找到了該縣人口變化歷史。發現七十年代只有五十萬人,到2000年卻接近百萬。三十年翻了一番。
再加上從90年代初,到99年,房價基本沒漲, 2000年剛剛起飛。
因此,我的結論是,房價不漲,就見鬼了。於是下定決心買房。
剛開始給租給我房子的經紀人打電話,告訴他我要買房。這傢伙居然不相信我會買房,不理我。讓我先住上一年,熟悉一下情況再買房。
然後,就給幾個華人經紀人打電話。第一個人,老是晚上天黑後才帶我看房,裡外都看不清,價格也不好。多年後才知道,這傢伙一貫用這種辦法欺騙自己的同胞。他總是選些質次價高的房子讓你看,然後,再讓你看他自己要賣的房子,讓你感覺他賣的房子價格質量都很好。其實不然。
第二個經紀人,先約我到他公司,給我介紹當地房地產的大勢。記得他像一個將軍一樣,拿著桿子,在地圖上指點江山。也帶我看了兩次房子。但他堅決認為我應該買公寓。給一個銀行拍賣的公寓加價兩萬,仍然沒有拿到。我對這個經紀人沒有耐心了。
第三個經紀人,先在電話裡詳細問了我的經濟情況和買房的目標,然後約定時間見面。見面時,發現她已經給我列印出了十來棟房子供選擇。第一天下午,無功而返。第二天,先看一個房子,主人不在,也沒挂經紀人用的鎖合。看到第二棟房子的時候,我眼睛一亮。
這棟房子是分庭式結構。上層有三個房間,兩個廁所,加客廳飯廳廚房,和一個大涼臺。下層是走出式地下室,有兩個房間,一個廁所,洗衣房,超大娛樂室。單車庫。後院又平有大。前院兩棵eastern redbud, 很美。且在私人小路上。
要價是二十六萬。
我告訴經紀人說,就它了。經紀人大喜過望。
接下來是報價。由於我們不知道其他買主會報多少,我們就報比其它最高價高一千一百元。事後賣方經紀人告訴我們,有七個報價。最高是二十六萬六。還有一個報比其它最高價高一千元。我們勝在了最後的一百元上。
簽完和約,交萬定金,我賬上基本空了。百分之五的頭付和過戶費都沒有著落。我先是把剛還給姐姐家的錢,又借了回來。然後挨個給有可能借到錢的朋友打電話。
在美國華人中,有一句口頭禪是,一不借車,二不借錢,三不借老婆。可為了買房,硬著頭皮也要借。先從一個過去的學生哪裡借了兩千塊。人家也是剛剛買房,但還是給足了面子。又從我的律師哪裡借了兩千塊。另一個在領館當領事的朋友,也借給了兩千塊。還有一個朋友,關係挺好的,況且我也幫過他許多忙。結果關鍵深刻一口拒絕了。可能是他自己不好意思了。第二天又打電話願意借錢。
正高興的時候,貸款出了問題。銀行看到我一個月進來了那麼多錢,要求證明。我又不得不讓借錢給我的人,一一簽下該款項是給我買房的禮金,永不收回的公證。要不是俺的威望,人家能幹嗎。
等到過戶的哪一天,我是激動不已。一大早,在最後房屋檢查(final walk through)的時候,就將第一車家當搬來了。無奈對方經紀不讓搬進屋,只好暫時放到車庫裡。
等拿到鑰匙,搬了家,一是累得筋疲力竭,二是聯交第一筆按揭的錢都沒有了。還有一大筆債等著還。
於是乎,第二天就到處貼紙條,打廣告,出租房間。樓下兩個房間,大房間租$550,小房間租$450。樓上的房間有自用廁所,租$600。收了壓金和第一個月的房租,才把第一個月的按揭交了上去。這樣,我每個月收$1600,交銀行$1800,並$300 的水電費。我靜出$500,住主臥房,還有一間客房。一年之內,就把借債全還清了。
第一棟房是我的大功臣。它使我對當地房地產市場有了一個全面的認識,並熟悉了買房和租房的過程。等後來我再買其它房子的時候,它又成了我的取款機。
2003年夏天,我搬到了我的第三棟房子。房子租了出去。但房客非常爛。每次收房租都要吵半天。於是在2004年夏天,我決定買房。當我通知房客搬家是,這傢伙惱羞成怒,竟威脅我要把房子燒了。我說求之不得。這樣保險公司就可以給我建一棟新房了。不過這傢伙最後還是搬了出去。
我還是請我的買房經紀人幫我賣房。老太太也卻有眼光。讓我砍掉了一些樹枝,地下室就更明亮。拆掉了洗衣房的一個架子,再鋪上人革地板,洗衣房居然變成了一個小房間。刷了漆,還用動力清洗了披條。房子煥然一新。出價$45萬。比買價高了18萬
可惜上市有些晚。老太太又去歐洲度假。房子居然沒有賣掉。於是收回重租。
這時同一條街道上租房的一家,看中了我的房子。要求先租後買(rent to buy)。要求非常強烈,並願意每月多出幾百租金。我真是有點動心了。但當我看到他們的信用報告是,嚇了一條。他們居然有近百個討債帳戶 (collection). 大到八千元,小到三十塊,密密地麻麻。我只好拒絕。當時看到他們那絕望的眼神,我差一點心軟。
轉眼到了05年春天,我又放出風要賣房。要價49萬。一個朋友的朋友,看了房子很滿意。有心想買。但要求降價。我說看在朋友的份上,可以賣給你48萬5 千。他們猶豫了很多天。這時同社區同樣的一棟房子賣了五十萬。他們馬上回來找我,要求四十八萬五簽和約。我說不行。人家賣五十萬,我也要五十萬。由於他們在市場上搶不到房子,於是同意五十萬簽和約。他們自己出經紀人的紅利。三天後,他們反悔了。
這次我把房子定價五十萬放到了經紀人的網上,但是房主自售(FSBO)。一大幫經紀人跑過來,死乞白賴的要當我的代理。我是堅決不為所動。
第二天,一對印度人就看中了我的房子。要求加價一萬元簽約。我本來想再看看市場,但經不住他們三番兩次登門乞求,和他們簽了約。但三天後,他們也毀了約。
幾天後,一個作經紀人的朋友帶來了一個客戶,也是對房子非常滿意,出價五十二萬。我正在猶豫之間,又進來了其它報價。記不清兩個還是三個。最高價五十三萬。我把這個報價告訴了那個經紀人朋友,她堅決要求把房子賣給她的客人,但她的客人最多能出到五十二萬七千,多了銀行不批准。她勸我說,你已經賺了幾十萬了,何必拿三千塊錢當真。我想想也是,就賣給朋友個面子吧。於是,五十二萬七千簽約,順利過戶。
從二十六萬七千,到五十二萬七千,房價漲了二十六萬。除去經紀的一萬,淨賺近二十五萬。
記得當時從過戶公司拿到那張二十多萬的支票時,那是相當地激動。
靠著買第一棟房子積累的經驗和資金,我繼續經營自己的房地產。現在我已經有了八處房產,超過百萬的淨資產。
大學裡,六個人一間房。後來讀碩士,也是四個人一間房。當時大學裡多年的老講師還是全家一間房。所以碩士畢業那年,我本科母校一封信,告訴我可以給我兩房一廳,我就好不猶豫地回北方了。
等回去了才知道,是空頭支票。先是住在學校招待所裡。招待所問誰付錢,我說是人事科。人事科說是系裡。系裡說是沒有這項支出。差點被掃地出門。後來系裡在學生宿舍給找了一間房。裡面垃圾就掃了幾籮筐。
之後聯絡了六名被同樣騙來的同事,向人事科最好通牒,準備集體出走。學校才不得不在一個較新的樓裡給每人安排了一間房。至於那兩房一廳,則是一年後多次鬥爭才拿到的。
當時出國的主要動力之一,便是房子。記得清清楚楚,看到學校外教給我們看他父母房子的照片,我們那是相當地羨慕。
來到美國,飛機降落前盤旋時,看到一棟棟風格各異的」別墅」 ,想到有朝一日,我也會有這樣的房子,心裏是像當年紅衛兵見到老毛頭那樣,是」澎湃萬千,思緒連綿,久久不能平靜」。
2000年找到工作,背著一萬元的債務,來到北維吉尼亞。當時租房市場非常緊。所有的公寓都排著隊。我先在旅館住了一個星期,又在一個老頭家住了兩個星期,才找到了一個一房一廳的公寓。過了半年,債還得差不多了,我就蠢蠢欲動,開始計畫買房了。
當時北維的房價剛剛開始起飛。報紙上每天都能看到買主加價搶房的消息。我宣布買房的消息一傳出,便遭到了一個同事的堅決反對。她認為房價是人為炒作造成的,過兩年還回再降下來。感謝她的反對,促使我對當地房價做了一個較為全面的分析。
首先,我找到了該縣的戶收入中值和房價中值。當時戶收入中值有八萬多,但房價中值不到二十萬。離四倍半的警戒線還遠著哪。
然後,我找到了該縣人口變化歷史。發現七十年代只有五十萬人,到2000年卻接近百萬。三十年翻了一番。
再加上從90年代初,到99年,房價基本沒漲, 2000年剛剛起飛。
因此,我的結論是,房價不漲,就見鬼了。於是下定決心買房。
剛開始給租給我房子的經紀人打電話,告訴他我要買房。這傢伙居然不相信我會買房,不理我。讓我先住上一年,熟悉一下情況再買房。
然後,就給幾個華人經紀人打電話。第一個人,老是晚上天黑後才帶我看房,裡外都看不清,價格也不好。多年後才知道,這傢伙一貫用這種辦法欺騙自己的同胞。他總是選些質次價高的房子讓你看,然後,再讓你看他自己要賣的房子,讓你感覺他賣的房子價格質量都很好。其實不然。
第二個經紀人,先約我到他公司,給我介紹當地房地產的大勢。記得他像一個將軍一樣,拿著桿子,在地圖上指點江山。也帶我看了兩次房子。但他堅決認為我應該買公寓。給一個銀行拍賣的公寓加價兩萬,仍然沒有拿到。我對這個經紀人沒有耐心了。
第三個經紀人,先在電話裡詳細問了我的經濟情況和買房的目標,然後約定時間見面。見面時,發現她已經給我列印出了十來棟房子供選擇。第一天下午,無功而返。第二天,先看一個房子,主人不在,也沒挂經紀人用的鎖合。看到第二棟房子的時候,我眼睛一亮。
這棟房子是分庭式結構。上層有三個房間,兩個廁所,加客廳飯廳廚房,和一個大涼臺。下層是走出式地下室,有兩個房間,一個廁所,洗衣房,超大娛樂室。單車庫。後院又平有大。前院兩棵eastern redbud, 很美。且在私人小路上。
要價是二十六萬。
我告訴經紀人說,就它了。經紀人大喜過望。
接下來是報價。由於我們不知道其他買主會報多少,我們就報比其它最高價高一千一百元。事後賣方經紀人告訴我們,有七個報價。最高是二十六萬六。還有一個報比其它最高價高一千元。我們勝在了最後的一百元上。
簽完和約,交萬定金,我賬上基本空了。百分之五的頭付和過戶費都沒有著落。我先是把剛還給姐姐家的錢,又借了回來。然後挨個給有可能借到錢的朋友打電話。
在美國華人中,有一句口頭禪是,一不借車,二不借錢,三不借老婆。可為了買房,硬著頭皮也要借。先從一個過去的學生哪裡借了兩千塊。人家也是剛剛買房,但還是給足了面子。又從我的律師哪裡借了兩千塊。另一個在領館當領事的朋友,也借給了兩千塊。還有一個朋友,關係挺好的,況且我也幫過他許多忙。結果關鍵深刻一口拒絕了。可能是他自己不好意思了。第二天又打電話願意借錢。
正高興的時候,貸款出了問題。銀行看到我一個月進來了那麼多錢,要求證明。我又不得不讓借錢給我的人,一一簽下該款項是給我買房的禮金,永不收回的公證。要不是俺的威望,人家能幹嗎。
等到過戶的哪一天,我是激動不已。一大早,在最後房屋檢查(final walk through)的時候,就將第一車家當搬來了。無奈對方經紀不讓搬進屋,只好暫時放到車庫裡。
等拿到鑰匙,搬了家,一是累得筋疲力竭,二是聯交第一筆按揭的錢都沒有了。還有一大筆債等著還。
於是乎,第二天就到處貼紙條,打廣告,出租房間。樓下兩個房間,大房間租$550,小房間租$450。樓上的房間有自用廁所,租$600。收了壓金和第一個月的房租,才把第一個月的按揭交了上去。這樣,我每個月收$1600,交銀行$1800,並$300 的水電費。我靜出$500,住主臥房,還有一間客房。一年之內,就把借債全還清了。
第一棟房是我的大功臣。它使我對當地房地產市場有了一個全面的認識,並熟悉了買房和租房的過程。等後來我再買其它房子的時候,它又成了我的取款機。
2003年夏天,我搬到了我的第三棟房子。房子租了出去。但房客非常爛。每次收房租都要吵半天。於是在2004年夏天,我決定買房。當我通知房客搬家是,這傢伙惱羞成怒,竟威脅我要把房子燒了。我說求之不得。這樣保險公司就可以給我建一棟新房了。不過這傢伙最後還是搬了出去。
我還是請我的買房經紀人幫我賣房。老太太也卻有眼光。讓我砍掉了一些樹枝,地下室就更明亮。拆掉了洗衣房的一個架子,再鋪上人革地板,洗衣房居然變成了一個小房間。刷了漆,還用動力清洗了披條。房子煥然一新。出價$45萬。比買價高了18萬
可惜上市有些晚。老太太又去歐洲度假。房子居然沒有賣掉。於是收回重租。
這時同一條街道上租房的一家,看中了我的房子。要求先租後買(rent to buy)。要求非常強烈,並願意每月多出幾百租金。我真是有點動心了。但當我看到他們的信用報告是,嚇了一條。他們居然有近百個討債帳戶 (collection). 大到八千元,小到三十塊,密密地麻麻。我只好拒絕。當時看到他們那絕望的眼神,我差一點心軟。
轉眼到了05年春天,我又放出風要賣房。要價49萬。一個朋友的朋友,看了房子很滿意。有心想買。但要求降價。我說看在朋友的份上,可以賣給你48萬5 千。他們猶豫了很多天。這時同社區同樣的一棟房子賣了五十萬。他們馬上回來找我,要求四十八萬五簽和約。我說不行。人家賣五十萬,我也要五十萬。由於他們在市場上搶不到房子,於是同意五十萬簽和約。他們自己出經紀人的紅利。三天後,他們反悔了。
這次我把房子定價五十萬放到了經紀人的網上,但是房主自售(FSBO)。一大幫經紀人跑過來,死乞白賴的要當我的代理。我是堅決不為所動。
第二天,一對印度人就看中了我的房子。要求加價一萬元簽約。我本來想再看看市場,但經不住他們三番兩次登門乞求,和他們簽了約。但三天後,他們也毀了約。
幾天後,一個作經紀人的朋友帶來了一個客戶,也是對房子非常滿意,出價五十二萬。我正在猶豫之間,又進來了其它報價。記不清兩個還是三個。最高價五十三萬。我把這個報價告訴了那個經紀人朋友,她堅決要求把房子賣給她的客人,但她的客人最多能出到五十二萬七千,多了銀行不批准。她勸我說,你已經賺了幾十萬了,何必拿三千塊錢當真。我想想也是,就賣給朋友個面子吧。於是,五十二萬七千簽約,順利過戶。
從二十六萬七千,到五十二萬七千,房價漲了二十六萬。除去經紀的一萬,淨賺近二十五萬。
記得當時從過戶公司拿到那張二十多萬的支票時,那是相當地激動。
靠著買第一棟房子積累的經驗和資金,我繼續經營自己的房地產。現在我已經有了八處房產,超過百萬的淨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