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5-12 15:30:47作者:
2月9日至12日,福建省周寧縣原縣委書記林龍飛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期間適逢寧德市"兩會"召開,各縣市區主要領導都在寧德開會,9日上午,有關部門專門組織9個縣市區的黨政一把手、人大常委會主任,以及市直機關處級以上幹部共計百餘人旁聽庭審,用昔日同僚、今日階下囚林龍飛的現身說法,開展一場活生生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林龍飛被當地幹部群眾稱為"三光書記",即"官位賣光、財政的錢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他還嗜好賭博,熱衷於通過賭博斂財和放高利貸斂財。檢察機關指控,他於1996年5月至2003年4月任周寧縣委書記期間,在該縣黨政幹部的職務提拔、人事調整和職工安排及工程發包、土地開發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234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此外,還有230多萬元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其行為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記者旁聽庭審得知,林龍飛腐敗案件涉及周寧縣數十名官員、職工、包工頭,其中15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原屏南縣副縣長陳增霖(曾任周寧縣建委主任),原周寧縣副縣長肖興春、周倫溢,因涉嫌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已被依法提起公訴。
春節團聚日,權錢交易時
"我去他在建甌市南雅鎮的老家拜年,因為拜年的人太多,光小轎車就有幾十輛,根本見不到他,一直等到當天下午才見上一面。"這是周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蔡某在接受調查時的供述。
2001年春節前的一天,蔡某為了感謝林龍飛將他提拔為周寧縣公安局巡警大隊大隊長以及今後能繼續得到林龍飛的關照,特地驅車趕到建甌南雅,以拜年為名向林龍飛奉上紅包1萬元。2002年,蔡某被調整為周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蔡某的供述反映了在位時的"書記大人"是何等的門庭若市、八面威風,連拜年送錢的人都排起了長隊,等著林龍飛接見。據瞭解,林龍飛任縣委書記期間,共有一百多人向他送錢送物,其中列入檢察機關起訴書的就有60多人,其中大部分人是為了謀求一官半職。赤裸裸的行賄受賄、買官賣官、錢權交易在林龍飛身上演繹得淋漓盡致,以致於有人稱他為"官位招投標中心"和"官位批發中心"。下面是林龍飛受賄賣官的2個例子。
一、收受周寧縣原建委主任陳妙華10.4萬元。1997年3月,經林龍飛同意,陳妙華被任命為周寧縣建委主任科員,為感謝林龍飛的關照,他在林龍飛辦公室送給林4000元。2001年8月,陳妙華被任命為周寧縣建委主任。當年11月,為感謝林龍飛的"栽培",他在林龍飛宿舍送給林4萬元。此外,林龍飛還先後5次共收受
城關池園裡小區一位居民指著臭水溝裡的死耗子說,由於這片居民區沒有下水道,各種污水在房前屋後散發惡臭,但政府一直沒有為居民改變生活環境有所行動。
陳妙華所送的6萬元,分別是:2002年1月,林龍飛在北京中央黨校學習期間,陳妙華前往中央黨校看望林龍飛,在其宿舍衛生間賄送1萬元;2002年春節前的一天,陳妙華到林龍飛辦公室匯報工作,臨走時送上2萬元;2002年春節期間,陳妙華前往林龍飛建甌南雅老家,送上5000元;2003年春節前,陳妙華到林龍飛宿舍拜年,送上2萬元;2003年春節正月初三,陳妙華到林龍飛建甌南雅老家拜年,送上5000元。作為林龍飛的"回報",在2002年機構改革中,陳妙華順利留任建設局局長。
二、收受屏南縣原副縣長陳增霖12萬元。1996年8月,陳增霖從純池鎮黨委書記調任周寧縣建委主任,1997年春節前的一天,陳增霖為感謝林龍飛的"提拔重用",在林龍飛宿舍送給林1萬元。此後,為了能繼續得到林龍飛的幫助,陳增霖利用逢年過節的機會,先後6次共送給林龍飛10萬元。林龍飛收受了陳增霖10萬元後,利用職務之便,為陳增霖的職務升遷提供幫助,先於1997年8月提名推薦陳增霖任縣長助理,後於2001年9月推薦陳增霖任屏南縣副縣長。陳增霖調任屏南縣副縣長後,又送給林龍飛1萬元表示感謝。
林龍飛任縣委書記那幾年,周寧縣連社會上都傳"想提拔要送錢",許多幹部也"身體力行",一窩蜂跑去給林龍飛送錢;林龍飛則深諳"想致富,動幹部"之道,頻繁地調整幹部。一些幹部中甚至流傳"有的官位是有價碼的"。記者瀏覽起訴書注意到,一般來說,林龍飛提一個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收的是數千元,而提拔一個副局長、局長,收的則是數萬元。縣公安局幹部葉某為瞭解決正科級偵察員待遇問題,先給林龍飛送了3000元,但正科級沒有批下來,他想是送的錢不夠,於是又送了5000元,幾個月後,在林龍飛的安排下,他被提拔為周寧縣公安局正科級偵察員。
因為送錢的人太多了,有的送錢者怕林龍飛記不住,就挖空心思地讓其"加深印象"。例如,一位送錢者有意把人民幣兌換成美元後再去送,就是想使他印象深一點。
法庭上,負責起訴的檢察官問林龍飛:你當書記這幾年,周寧有無官員未經你點頭同意而得到提拔?
林龍飛如實回答:一個也沒有。
縣委書記瘋狂賣官,沒錢買官怎麼辦?一些單位負責人就用財政的錢送,普遍採用的手法是用接待費等發票、收據沖抵行賄資金。據當地幹部反映,林龍飛收的錢中,相當一部分是財政資金"轉一手"後進入他的口袋的。例如,陳某在任縣財政局局長期間,除了個人行賄外,還以財政局獎金的名義給林龍飛送錢,合計1.96萬元。周寧縣土地局辦公室主任章某以虛增土方量的方式從珍珠場防洪工程中套取3萬元現金,從中拿了1萬元送給林龍飛。上行下效,周寧縣許多官員都將財政資金當作"唐僧肉"而拚命地撈。周寧縣地處邊遠山區,人口僅19萬,是一個財政窮縣,每年上級財政轉移支付和各種補助就有5000多萬元,而到2002年底,周寧縣財政負債高達2.7億元,財政累計赤字1.04億元。
記者注意到,相當一部分送錢者都是在春節期間以拜年為名送紅包,雖然無一例外地說一些感謝的話,但大都抱著十分功利的目的。這類拜年紅包,實際上就是赤裸裸的錢權交易。對此,許多幹部群眾尖銳地指出:不剎住春節期間領導幹部拜年收送紅包的狂潮,反腐倡廉的諸多努力就可能付之東流。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林書記晚上打電話。"
對於送錢買官者,林龍飛來者不拒,而且還通過賭博等形式索要錢財。在周寧縣幹部中流傳這樣一句話:"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林書記晚上打電話。"林龍飛晚上沒事時喜歡找幹部"打牌",接到電話的幹部都知道"林書記想贏錢了",而每次賭博林書記都能"神奇"地"贏錢"。一次,"包工頭"鄭某與林龍飛打"跑得快"賭博時,贏了9000多元,打完牌後,鄭某便將贏的錢加上自己的錢,湊足了1萬元整,送給林龍飛。據有關部門查實,林龍飛從1996年5月任周寧縣委書記到2003年4月被"雙規",賭博斂財高達145萬元。
作為一名縣委書記,林龍飛竟然還通過放高利貸斂財。在任期間,林龍飛共發放高利貸220萬元,利息收入就有60萬元。
據當地幹部群眾反映,林龍飛生活腐化墮落,亂搞男女關係簡直到了瘋狂的地步,只要是被他看中的女性,就想方設法搞到手。林龍飛在縣裡的一些"鐵哥們"也知道林龍飛的這一"愛好",積極充當他的"中間人"。據知情者透露,林龍飛手上有一個通訊錄,上面密密麻麻地記錄著幾十名與之有關係的女性的名字,被人戲稱為"群芳譜"。林龍飛為人十分張狂,對生活上的一些劣跡並不十分掩飾,以致於社會上還有這麼一說:他曾在福州豪華大酒家擺下2桌酒席,宴請與之有關係的十幾名漂亮女子,被人稱為"群芳會"。知情者稱,林龍飛在任期間,同時和他保持關係的"情人"有十幾個,主要在周寧縣、福州市和上海市。
林龍飛有一句名言:"周寧這個小縣,一個月我只用幾天的時間就可以處理完日常事務。"他的所做所為印證了這句"名言":他的大部分時間不是放在工作上,而是用在斂財、賭博、拉關係、搞女人上。上樑不正下樑歪。在他的"示範"下,周寧一些幹部根本無心工作,使這個偏遠的山區小縣經濟發展雪上加霜。
"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
今年47歲的林龍飛出身農家,擔任過團幹部,1996年5月出任周寧縣委書記,曾獲南京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記者3年前曾見過林龍飛一次,那時的他頭髮梳得光亮,喜好書法和飲酒,給人的印象是意氣風發,比較張狂。近日在法庭上再見林龍飛,只見他留著平頭,身體微胖,神情平靜,略顯謙和。他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大多"無異議",一副認罪服罰的姿態。有關人員認為,案發後他退贓比較積極,認罪態度較好。
淪為階下囚的林龍飛曾表示:"我對錢為何特別偏愛,是因為出身貧寒農家,小時候窮怕了。"從林龍飛的受賄記錄上看,實際上他到周寧上任不久就開始收錢,最近幾年愈演愈烈。按照他本人的說法,這幾年仕途不順,心理不平衡,就想多撈點錢,堤外損失堤內補。他也萌生過辭官下海的念頭,想趁在職時多撈點錢作日後經商的資本。
林龍飛在庭審開始和結束時都表達了懺悔之意。2月9日上午庭審開始後,審判長詢問被告人林龍飛有什麼話要向法庭陳述,林即掏出一份長達6頁的悔過書,自述犯罪的原因:長期放鬆了對世界觀和人生觀的改造;在"三講"、"三個代表"學習中敷衍了事;在黨紀學習上草率應付;受"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思想的影響,人在官場卻心在商路。他告誡從政的朋友,對待組織要忠誠老實,對待自己要嚴格要求,對待生活要知足常樂。
在庭審結束時的被告人陳辭當中,林龍飛還提出了10點防止職務犯罪的建議,包括進行典型案例教育,全面掌握領導幹部的學習、生活情況,曝光送禮收禮事件等。
該案庭審一共進行了4天,於2月12日休庭,等待林龍飛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林龍飛被當地幹部群眾稱為"三光書記",即"官位賣光、財政的錢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他還嗜好賭博,熱衷於通過賭博斂財和放高利貸斂財。檢察機關指控,他於1996年5月至2003年4月任周寧縣委書記期間,在該縣黨政幹部的職務提拔、人事調整和職工安排及工程發包、土地開發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234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此外,還有230多萬元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其行為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記者旁聽庭審得知,林龍飛腐敗案件涉及周寧縣數十名官員、職工、包工頭,其中15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原屏南縣副縣長陳增霖(曾任周寧縣建委主任),原周寧縣副縣長肖興春、周倫溢,因涉嫌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已被依法提起公訴。
春節團聚日,權錢交易時
"我去他在建甌市南雅鎮的老家拜年,因為拜年的人太多,光小轎車就有幾十輛,根本見不到他,一直等到當天下午才見上一面。"這是周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蔡某在接受調查時的供述。
2001年春節前的一天,蔡某為了感謝林龍飛將他提拔為周寧縣公安局巡警大隊大隊長以及今後能繼續得到林龍飛的關照,特地驅車趕到建甌南雅,以拜年為名向林龍飛奉上紅包1萬元。2002年,蔡某被調整為周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蔡某的供述反映了在位時的"書記大人"是何等的門庭若市、八面威風,連拜年送錢的人都排起了長隊,等著林龍飛接見。據瞭解,林龍飛任縣委書記期間,共有一百多人向他送錢送物,其中列入檢察機關起訴書的就有60多人,其中大部分人是為了謀求一官半職。赤裸裸的行賄受賄、買官賣官、錢權交易在林龍飛身上演繹得淋漓盡致,以致於有人稱他為"官位招投標中心"和"官位批發中心"。下面是林龍飛受賄賣官的2個例子。
一、收受周寧縣原建委主任陳妙華10.4萬元。1997年3月,經林龍飛同意,陳妙華被任命為周寧縣建委主任科員,為感謝林龍飛的關照,他在林龍飛辦公室送給林4000元。2001年8月,陳妙華被任命為周寧縣建委主任。當年11月,為感謝林龍飛的"栽培",他在林龍飛宿舍送給林4萬元。此外,林龍飛還先後5次共收受
城關池園裡小區一位居民指著臭水溝裡的死耗子說,由於這片居民區沒有下水道,各種污水在房前屋後散發惡臭,但政府一直沒有為居民改變生活環境有所行動。
陳妙華所送的6萬元,分別是:2002年1月,林龍飛在北京中央黨校學習期間,陳妙華前往中央黨校看望林龍飛,在其宿舍衛生間賄送1萬元;2002年春節前的一天,陳妙華到林龍飛辦公室匯報工作,臨走時送上2萬元;2002年春節期間,陳妙華前往林龍飛建甌南雅老家,送上5000元;2003年春節前,陳妙華到林龍飛宿舍拜年,送上2萬元;2003年春節正月初三,陳妙華到林龍飛建甌南雅老家拜年,送上5000元。作為林龍飛的"回報",在2002年機構改革中,陳妙華順利留任建設局局長。
二、收受屏南縣原副縣長陳增霖12萬元。1996年8月,陳增霖從純池鎮黨委書記調任周寧縣建委主任,1997年春節前的一天,陳增霖為感謝林龍飛的"提拔重用",在林龍飛宿舍送給林1萬元。此後,為了能繼續得到林龍飛的幫助,陳增霖利用逢年過節的機會,先後6次共送給林龍飛10萬元。林龍飛收受了陳增霖10萬元後,利用職務之便,為陳增霖的職務升遷提供幫助,先於1997年8月提名推薦陳增霖任縣長助理,後於2001年9月推薦陳增霖任屏南縣副縣長。陳增霖調任屏南縣副縣長後,又送給林龍飛1萬元表示感謝。
林龍飛任縣委書記那幾年,周寧縣連社會上都傳"想提拔要送錢",許多幹部也"身體力行",一窩蜂跑去給林龍飛送錢;林龍飛則深諳"想致富,動幹部"之道,頻繁地調整幹部。一些幹部中甚至流傳"有的官位是有價碼的"。記者瀏覽起訴書注意到,一般來說,林龍飛提一個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收的是數千元,而提拔一個副局長、局長,收的則是數萬元。縣公安局幹部葉某為瞭解決正科級偵察員待遇問題,先給林龍飛送了3000元,但正科級沒有批下來,他想是送的錢不夠,於是又送了5000元,幾個月後,在林龍飛的安排下,他被提拔為周寧縣公安局正科級偵察員。
因為送錢的人太多了,有的送錢者怕林龍飛記不住,就挖空心思地讓其"加深印象"。例如,一位送錢者有意把人民幣兌換成美元後再去送,就是想使他印象深一點。
法庭上,負責起訴的檢察官問林龍飛:你當書記這幾年,周寧有無官員未經你點頭同意而得到提拔?
林龍飛如實回答:一個也沒有。
縣委書記瘋狂賣官,沒錢買官怎麼辦?一些單位負責人就用財政的錢送,普遍採用的手法是用接待費等發票、收據沖抵行賄資金。據當地幹部反映,林龍飛收的錢中,相當一部分是財政資金"轉一手"後進入他的口袋的。例如,陳某在任縣財政局局長期間,除了個人行賄外,還以財政局獎金的名義給林龍飛送錢,合計1.96萬元。周寧縣土地局辦公室主任章某以虛增土方量的方式從珍珠場防洪工程中套取3萬元現金,從中拿了1萬元送給林龍飛。上行下效,周寧縣許多官員都將財政資金當作"唐僧肉"而拚命地撈。周寧縣地處邊遠山區,人口僅19萬,是一個財政窮縣,每年上級財政轉移支付和各種補助就有5000多萬元,而到2002年底,周寧縣財政負債高達2.7億元,財政累計赤字1.04億元。
記者注意到,相當一部分送錢者都是在春節期間以拜年為名送紅包,雖然無一例外地說一些感謝的話,但大都抱著十分功利的目的。這類拜年紅包,實際上就是赤裸裸的錢權交易。對此,許多幹部群眾尖銳地指出:不剎住春節期間領導幹部拜年收送紅包的狂潮,反腐倡廉的諸多努力就可能付之東流。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林書記晚上打電話。"
對於送錢買官者,林龍飛來者不拒,而且還通過賭博等形式索要錢財。在周寧縣幹部中流傳這樣一句話:"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林書記晚上打電話。"林龍飛晚上沒事時喜歡找幹部"打牌",接到電話的幹部都知道"林書記想贏錢了",而每次賭博林書記都能"神奇"地"贏錢"。一次,"包工頭"鄭某與林龍飛打"跑得快"賭博時,贏了9000多元,打完牌後,鄭某便將贏的錢加上自己的錢,湊足了1萬元整,送給林龍飛。據有關部門查實,林龍飛從1996年5月任周寧縣委書記到2003年4月被"雙規",賭博斂財高達145萬元。
作為一名縣委書記,林龍飛竟然還通過放高利貸斂財。在任期間,林龍飛共發放高利貸220萬元,利息收入就有60萬元。
據當地幹部群眾反映,林龍飛生活腐化墮落,亂搞男女關係簡直到了瘋狂的地步,只要是被他看中的女性,就想方設法搞到手。林龍飛在縣裡的一些"鐵哥們"也知道林龍飛的這一"愛好",積極充當他的"中間人"。據知情者透露,林龍飛手上有一個通訊錄,上面密密麻麻地記錄著幾十名與之有關係的女性的名字,被人戲稱為"群芳譜"。林龍飛為人十分張狂,對生活上的一些劣跡並不十分掩飾,以致於社會上還有這麼一說:他曾在福州豪華大酒家擺下2桌酒席,宴請與之有關係的十幾名漂亮女子,被人稱為"群芳會"。知情者稱,林龍飛在任期間,同時和他保持關係的"情人"有十幾個,主要在周寧縣、福州市和上海市。
林龍飛有一句名言:"周寧這個小縣,一個月我只用幾天的時間就可以處理完日常事務。"他的所做所為印證了這句"名言":他的大部分時間不是放在工作上,而是用在斂財、賭博、拉關係、搞女人上。上樑不正下樑歪。在他的"示範"下,周寧一些幹部根本無心工作,使這個偏遠的山區小縣經濟發展雪上加霜。
"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
今年47歲的林龍飛出身農家,擔任過團幹部,1996年5月出任周寧縣委書記,曾獲南京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記者3年前曾見過林龍飛一次,那時的他頭髮梳得光亮,喜好書法和飲酒,給人的印象是意氣風發,比較張狂。近日在法庭上再見林龍飛,只見他留著平頭,身體微胖,神情平靜,略顯謙和。他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大多"無異議",一副認罪服罰的姿態。有關人員認為,案發後他退贓比較積極,認罪態度較好。
淪為階下囚的林龍飛曾表示:"我對錢為何特別偏愛,是因為出身貧寒農家,小時候窮怕了。"從林龍飛的受賄記錄上看,實際上他到周寧上任不久就開始收錢,最近幾年愈演愈烈。按照他本人的說法,這幾年仕途不順,心理不平衡,就想多撈點錢,堤外損失堤內補。他也萌生過辭官下海的念頭,想趁在職時多撈點錢作日後經商的資本。
林龍飛在庭審開始和結束時都表達了懺悔之意。2月9日上午庭審開始後,審判長詢問被告人林龍飛有什麼話要向法庭陳述,林即掏出一份長達6頁的悔過書,自述犯罪的原因:長期放鬆了對世界觀和人生觀的改造;在"三講"、"三個代表"學習中敷衍了事;在黨紀學習上草率應付;受"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思想的影響,人在官場卻心在商路。他告誡從政的朋友,對待組織要忠誠老實,對待自己要嚴格要求,對待生活要知足常樂。
在庭審結束時的被告人陳辭當中,林龍飛還提出了10點防止職務犯罪的建議,包括進行典型案例教育,全面掌握領導幹部的學習、生活情況,曝光送禮收禮事件等。
該案庭審一共進行了4天,於2月12日休庭,等待林龍飛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