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的罰單,放了兩年,現竟變成了5486元,整整上漲了26倍多。玩股票的朋友可以算算,它的「市盈率」該是多少呀!通過這張「天價罰款單」,大家能夠看到一張公權與民權的不平等契約。
表面上看,這張「天價罰款單」有法律依據。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這樣算下來,女司機當時200元的罰款,每天就會漲價6元。因此,處罰有據,罰款合法。
可仔細想想,卻並不是這麼回事。一輛掛牌上路的車輛,有牌號,有車主,在幾年前就發生了交通違章,在這期間,交警部門有充足的時間和條件,可以採取法律許可的各種措施進行催收。但是,它卻什麼也不做,就在那裡等著你被「加處罰款」,每天積累3%,而且還上不封頂,這與高利貸有何差別?而交管局豈不成了現代「收租院」?如果這樣的行為都能說是合法,那還有什麼胡作非為不可以披上合法的外衣?顯然,共匪制定的法律在公權與民權上發生了明顯的傾斜。用民眾的話講,法律的條條框框都是用來「制」老百姓的。
如今,滯納金或者加處罰金之類的名目存在於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養路費、違章罰款之外,電費、水費、電話費、煤氣費等等,凡涉及公用設施的收費項目,都有滯納金和加處罰金,而且都毫無例外地按天計算,最後都會算出「天價」的得數!這種不合理性所反映出的問題是:行政權力在急劇擴張,而百姓的公民權利在加速萎縮。
在現代文明社會,百姓交費(也包括稅),政府提供服務,這實質上是一種默認了的契約關係,違約就必須賠償。但是,百姓違約的成本高得驚人,高得讓人無法承受,比如「天價」滯納金。但是,政府一方的違約金,卻很低,低到可以無須支付。比如,交通部門在收了養路費後,卻沒有把路修好,影響了車輛行駛,耽誤了百姓的出行、影響了你的生計、損壞了你的車輛,交通部門能為你賠償嗎?再比如,你每月都在繳納電話的月租費,如果不交還要補交滯納金,但是在繳納了月租費後,經常發生通信故障,電話不通影響了你的生意,使你損失了大筆收入,電信部門會為你賠償嗎?顯然都不會。順便說一下,不要以為電信、水電等經營機構都是企業,因為他們的壟斷經營性質,使他們的任何經營行為都具有政府授權的某種公共性。
不管怎麼說,如今的大陸是共匪的天下,它想罰誰就罰誰,它想辦誰就辦誰。春節後,當大陸的百姓猛然發現自己辛苦賺來的那幾個「眼珠子」在銀行裡越存越少時,都不約而同地陸續「殺」入股市,期望能夠「保值」。可誰想,剛賺了幾個小錢,就被共匪瞄上了。一個冷不防,給大夥兒來個周扒皮式的幽默——5.30半夜雞叫,鑄成了史上最牛的「五卅慘案」。如今,曾幾何時很牛的股票幾乎都被「腰斬」一半。因此,強烈建議共匪當局:把你們的各種罰款單統統編號包裝上市。那時,大陸的股民們保證踴躍購買,而且穩賺不賠!沒人會再罵銀行行長臭哮喘,對政府肯定會百分之百的擁護和捍衛。某一天,當人們一覺醒來,胡老大夢寐以求的和諧社會在不經意間從天而降。
罰款單,這才是「貨真價實」的「牛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