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財數萬,無棺以殯

作者:陸文 發表:2007-12-0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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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獻縣有一個官員,人稱老王。此人能說會道,工於刀筆,常用文字陷人於罪。又善用心機,聚斂財富。但他每貪得一筆贓款後,就會遇到一件意外的事,耗去他相應的錢財。

有一天,獻縣城隍廟裡的一位道童,晚上在廟裡的走廊裡歇息。忽然聽到有兩位神靈,像是辦案的職員,拿著賬本在對算。一個神仙靈說:「這人今年貪得的錢財很多,用什麼辦法,給他耗損掉呢?」另一個神靈說:「一個翠雲就夠了!不必再想別的辦法去折損他。」

這個道童早就知道,廟裡常有靈異的事情發生。所以也就不覺得可怕。但是,他不知道:神要耗損誰的錢財?翠雲又是誰呢? 後來,過了一段時日,他聽到一個傳言,說:「 老王貪戀一個年輕美貌的妓女,名叫翠雲,花費了很多錢,幾乎是一貧如洗了。」道童「啊」了一聲,一下子明白了:原來如此!

再過了一些時日,道童又聽說:老王長了一個大惡瘡,無錢求醫用藥,日子過得很苦。此時老王己經失去了往日的權勢,百姓們開始議論他,說:他前後整了多少人;害死了誰、誰、誰;貪了大約有「三四萬金」…等等。 後來又聽說:老王忽發「狂疾暴卒,竟無棺以殮」。意思就是這個老王:忽然發瘋,暴病而終;沒有棺材,光身而埋! (事據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卷一》)

筆者繹述了這段史事,不禁聯想到:在中共治下,貪財枉法,過於老王其人者,很多!害死人命,犯下大罪,過於老王者,更多;所貪財錢,過於老王的「三四萬金」者,更是多多! 清代的這個老王的下場,就是中共惡黨貪官污吏們的必然下場!人們終有目睹惡黨受懲遭報的一天。 那時: 中共貪官, 死得更慘; 暴疾突發, 死而無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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