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社30日報導,美國已在一封信函中要求中國,認真考慮放寬限制。這可能是美國要求世界貿易組織(WTO)介入之前的最後警告。
美國貿易代表處致函中國貿易官員指出,由於中國拒絕變更兩年前實施的規範,貿易代表處的耐心已經耗盡。這些規範似乎以犧牲新聞以及路透集團與彭博社等財經資訊公司為代價,拉抬中國官方新華社。
然而,世貿組織說,他們尚未接獲美國的正式控告。
美國現在向世貿提出多個案件,指控中國提供盜版業者安全的避難所,並阻撓美國制汽車零件、CD、DVD書籍等商品的銷售。
看過這封信函、要求不具名的貿易官員說,美國並未表示要提出新的世貿爭端。美國貿易代表處拒絕證實曾發出這封信函,也不願概述其計畫大綱,目前也未能連絡上中國對外經貿部對此發表評論。
中國2006年發布的媒體限制規範,被視為讓新華社從共產黨政令傳聲筒轉型為現代營利實體的部分努力。中國政府訂定的規範要求,資料必須透過一個審查報導、接著透過新華社轉給客戶的內閣層級部會發布,據此瞄準迅速擴大的國內財經新聞市場。
此項規範讓過去直接賣服務給中國銀行、政府部會等機構的路透與彭博心生不快,原本已屬嚴厲的限制,也加緊限制美聯社等尋求在今年北京奧運前更廣泛進入中國市場的外國媒體。
美國曾在11月12日致函世貿,詢問新華社是否可以是外國財經資訊服務的主要市場競爭者,同時又是規範者。
美國敦促北京設立獨立規範機構,並恢復1996到2006年間新聞通訊社的經營環境,允許新聞社維持與客戶的直接商業關係。
美國、27個會員國組成的歐洲聯盟及人權團體批評中國的規範意在限制言論自由;但中國自辯說,新華社不會濫用獨佔權。
新華社已表示,並不想從這些規範尋求經濟利益,並已試著讓擔心無法取得外國經濟新聞,進行必要交易與投資的中國銀行與證券公司安心。新華社也說,這些規範意在促進「健全與有序」的新聞傳播,並禁止傷害中國社會穩定與國家團結,或觸犯其他禁忌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