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濟南市一位聽眾朋友最近在信中談到,當地官員不但不努力幫助老百姓解決住房問題,而且製造很多障礙,使得很多居民的住房問題變得難上加難。
*縱容於先 迫遷於後*
這位聽眾朋友在來信中說,從2004年起,濟南市郊區的幾個村莊相繼開發了幾片舊村改造房,當地政府辦公大樓距離這些改造房不過400米,官員們不聞不問,一不處理村幹部和開發商,也不採取強硬措施加以制止,導致大量人員購買。截至目前為止,入住已達90%,涉及人員數十萬。
來信寫到:"最近,地方政府借城市規劃和國家重點工程之名,聲稱要在短時間內強行拆除所有在建和已經建成並已入住的總面積達1000萬平方米的小產權房。政府的這種做法,引起了強烈的批評,認為這種做法等於粉碎了城市下層居民和低收入家庭‘想有一個家’的夢想。"
這位聽眾朋友說,小產權房的用地是集體所有,這就意味著村民有權決定土地的使用權,包括建房和出售。只要取得村民的同意,小產權房的產權就應當是明確的。如果政府強拆,那麼違法的恰恰是政府。
他寫道:"面對充斥著暴利的房地產市場,面對高不可及的畸高房價,面對鏡中花、水中月般的‘經濟適用房’,一些中低收入者購買小產權房,實際上是一種無奈的選擇,很難責備他們‘不懂法律’和‘自找風險’。消費者並非不知道小產權房存在的問題,但依然有這麼多人購買,這恰恰說明地方政府在解決讓居民‘住得上房’、‘住得起房’問題上的無能。
"再說,十多個小區,幾百座樓,並不是一夜之間在政府的眼皮底下蓋成的。難道政府的監督失職,也要老百姓來承擔後果嗎?一份‘拆違’的紅頭文件,就足以讓數萬人無家可歸。這與十七大關注民生、讓老百姓‘住者有其屋’的思想相符合嗎?在山東房地產網的投票中,91%的網友認為,違章建築氾濫是政府之過。"
*政府別與民爭利*
這位聽眾朋友說,"為人民服務"是政府執政的根本,"不與民爭利"是政府應盡的本分。他認為,在小產權房的問題上,政府多一些務實的"讓利"措施,少一些極端的"爭利"行為,比空談轉變政府職能、建設和諧社會有意義、有價值得多。這位聽眾朋友指出,濟南的強拆,拆掉了民心,拆出了社會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