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秀貞,家住北京市東城區大學夾道26號,現年43歲,無業,以賣水果為生。聯繫電話:15801322899。在此我給大家講一個發生在自己身上真實的故事,我用自己親身經歷的事實來控訴一個國家公務員仰仗城管的權力,欺壓我們平民百姓,官場上官官相護,老百姓怨聲載道。同時,我也大聲疾呼社會的正義力量來支持我,向那些欺壓百姓的狗官討個說法。
高國彬是北京市東城區景山街道辦事處副處級調研員,主管景山城管分隊。高國彬仰仗主管城管的權力,對我們這些老百姓進行欺壓,先後從我的攤上無償的拿走了一萬餘元的水果,使我這小本生意已經無法生存,夫妻不和,甚至我們正常的生活和生命都受到了威脅。
具體事實如下:
一、2006年,我們在沙灘後街賣水果,高國彬到我的攤上告訴我,他要結婚了,讓我們"看著辦"。我們不敢得罪他呀,只好給了他1000元的"紅包"。
二、 2006年"十一"期間,高國彬電話告訴我愛人,他要送水果給區政府領導,要我們準備好水果,送到少年宮門口,他開車在那等著。當我愛人騎三輪送了一車後。過了兩個小時,高國彬又打電話要水果,我愛人不得不又送了一三輪水果。這兩次高國彬先後從我們這拿走了:蘋果30箱X30、獼猴桃30箱X25、提子 10箱X40、橙子10箱X50、共計:2550元。
三、2007年春節期間,高國彬開車先後兩次到位於我在黃化門西口的水果攤要水果,無償的拿走:火龍果10箱X80、進口橙子10箱X60、進口獼猴桃10箱X80、香梨10箱X50、優質蘋果10箱X50、木瓜5箱X50、共計:3450元。
四、2007年"五一"期間,高國彬開車到我位於黃化門西口的水果攤要水果,無償拿走:小鳳西瓜10箱X50、火龍果10箱X80、木瓜10箱X50、共計:1800元。
五、2007年"十一"期間,高國彬又開車到我的攤上,讓我的夥計給他車上裝水果,這次又無償拿走我:蘋果20箱、香梨20箱、提子5箱、獼猴桃15箱。共計:2675元。
就因為高國彬仰仗職權欺壓百姓,一次又一次沒完沒了的到我這無償的拿走我的水果,使我忍無可忍,不得不於2007年11月向東城區信訪辦反映了此事。沒多長時間,景山辦事處紀委的萬華就找到了我說,區信訪辦把信轉到他那了,由他處理。接下來發生的事就讓人匪夷所思,無法想像了,我們的噩夢也由此開始了。
就在萬華找到我們第一次談話後不久,高國彬就打電話找到我愛人崔英傑說有事見面。在11月一個週六的晚上,高國彬開車來到沙灘工行的門口找到了我愛人,非把我愛人拉到了總政大院的棗莊餐廳,在棗莊餐廳早有幾個人在那等著了。經高國彬介紹,有什麼"檢察院"的大哥,有南城"黑道"老大的"康哥",有東北黑道的 "小二"等人。在此期間,他們軟硬兼施,說什麼得罪了高國彬就是和他們過不去,,今天不把這事擺平,就當心你的狗命。要求紀委找到我愛人,就說給了錢了。我愛人巧週旋,終於逃過了一劫,得以脫身。又過了幾天,高國彬又要約見我愛人,這次我愛人有了準備,找了幾個朋友一起去了,高國彬沒有得逞。
在此期間,凡萬華找我們談話,保證不出半個小時,高國彬肯定打電話找我愛人進行威脅。如果這種事發生一、二次,那麼可以說是巧合,但總是發生就讓人不得不懷疑萬華在這件事裡的作用了。特別是高國彬先後找我愛人兩次,所說的內容非常詳盡,對我們的舉報也非常瞭解,我們不得不想到是萬華把我們舉報的情況和高國彬通氣了。就我所知,紀委幹部在處理舉報事宜時,是不許將舉報人的情況告訴舉報人的,可萬華的所作所為真讓人無法理解。
從去年的11月份到現在,我的信訪遲遲沒有答覆,我現在對答覆已不報任何希望了!因為在此期間,我和萬華只見過一面,遞上了材料,在以後我多次打電話要求和萬華見面,萬華都以沒時間進行推脫。有一次打電話找他,他非常煩惱,就說:你們舉報既沒有錄像、也沒有錄音、更沒有高國彬簽字的的東西,你們的舉報查無實據不會算數。從一拖再拖到要求我們必須提供錄像、錄音、高國彬的簽字材料,我們對此舉報的處理結果已不報任何信心了。
更值得懷疑的是,當我們提供的證人對此進行做證後,沒多長時間證人就不敢再到我們家了,我們兩家關係原來非常好,經常串門,但給我做證後情況就變了,我想證詞肯定也變了。所以,我可以想像,我們的舉報肯定不會有任何結果的。
這就是我一個"草民"迫不得已,被逼無奈舉報的艱辛經歷,我只是為了生存,我只想在這縫隙中生存,我沒有多大抱負,只希望你們國家幹部、黨的幹部不要再禍害我們老百姓了,不要再官官相護了,把我的血汗錢要回來。一個小小的街道辦事處幹部腐敗都如此難以解決,我們國家還有希望嗎???!!!
我在電視裡、電台上、報紙中經常看見我們國家要反腐敗,等我真的遇到了這種事,我才深深的體會到原來反腐敗都是假的,我們老百姓在這個弱肉強食的社會裏只有忍受公務員的欺壓,無奈呀!!!
朗朗乾坤,怎麼會有如此"黨"的幹部存在,這個"黨"是誰的"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