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走完不歸之路
上海襲警案被告人楊佳星期三上午被執行死刑。楊佳已去,但觀察人士說,楊佳給社會留下的震撼還在,當局應該通過楊佳案,反思司法系統現狀給中國社會帶來的日益嚴重的問題。
*楊佳被迅速執行死刑*
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北京市民楊佳已於星期三(11月26日)在上海被處死。楊佳父親楊福生說,他是上午9點從網上得知楊佳已經被處決的消息的。他說,楊佳走了,他終於為自己爭到尊嚴,討到了"一個說法":"說明我們的社會就是這樣,不承認不行。老百姓活得太難了,我們只能一個字‘忍',苟延殘喘地活著吧。楊佳就不想、也不肯苟延殘喘地活著,總想討說法。我不說楊佳是什麼英雄,但是我總覺得,他是一個真正維護自己尊嚴的人。"
楊福生聘請的辯護律師劉曉原對美國之音說,楊佳母親王靜梅昨天晚間收到中國人民最高法院11月21日發出的覆核死刑裁決書:"昨天晚上7點10分左右,王靜梅打過電話來說,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兩名法官到她家裡說,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託,向她送達楊佳一案的死刑覆核刑事裁定書,刑事裁定書是核准楊佳死刑。"
*楊父:有那麼多疑惑司法卻未給交代*
楊佳父親楊福生說,聽到消息後,楊佳的親戚、街坊、律師、記者以及對楊佳案的關注人士晚間紛紛趕到楊母家中。大家相對無語,充滿無奈。楊福生說:"楊佳殺人了,他應該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他應有的權利也應該給他。而且他媽媽的權利也應該給她呀。一審、二審好多地方有這麼多的疑點,為什麼不給大家一個交代?我現在很疑惑。"
楊佳被控2008年7月1日持刀殺死上海市閘北區公安分局6名警察,砍傷3名警察和1名保安。楊佳在一審中被判死刑,二審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核准了二審的楊佳死刑判決。
楊佳案在中國國內外引起極大關注。法律工作者對楊佳案的司法程序以及圍繞楊佳案的重重疑點不斷提出質疑,但最高法院卻在沒有澄清中國司法工作者提出的種種疑點的情況下,仍然核准楊佳死刑判決。
為楊佳能夠得到公正司法審判一直在奔走呼籲的北京藝術家艾未未對美國之音說,最高法院的決定既在其意料之中,也在其意料之外:"因為你希望一個國家可能有所變化,中國今年是改革開放30年,楊佳案子清楚地給這30年的中國司法改革劃上一個句號,那就說,中國在公平和正義的問題上完全沒有進步。同樣你會認識到,與一個極權的政權談民主,這是在與虎謀皮。"
*楊佳為何成為許多人的英雄*
楊佳襲警案被稱作是中共建國以來"性質最惡劣"的案件之一,中國各級法院層層做出判處楊佳死刑的決定,但"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這句話似乎難以用在楊佳身上。楊佳看起來不但沒有激起極大民憤,反而像美國華盛頓郵報報導的那樣,在中國他成了英雄。一些網民把楊佳稱作"楊大俠",說他敢於挑戰警察暴力,做了他們不敢做的事情。楊佳語錄"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成了一些維權人士的口號。
北京律師公益研究中心的郝勁松律師認為,中國社會的現狀決定了許多民眾對楊佳襲警案做出如此反應。他說,中國現在就像一個有著兩個輪子的馬車,經濟發展的輪子大,民主法制的輪子小,導致馬車傾斜的行進狀態。而中國各地出租車司機的罷運,甘肅隴南民眾衝擊市政府,以及各地日益增多的暴力維權,都顯示了馬車顛簸行進時的混亂,顯示民眾對官員的憤怒和不滿達到了忍無可忍的程度。他說,越來越多的人對社會充滿絕望,認為以其這樣窩窩囊囊地活著,還不如拚死一博。
他說:"一些人如果對社會產生了絕望,或者這個制度讓他們有冤無處申,有苦無處訴的時候,這個社會是非常危險的。每一個人,警察也好,官員也好,民眾也好,因為我們看到一些絕望的犯罪份子不是襲擊官員,而是襲擊民眾,開車衝到大街上憤怒地發泄,對每一個實際上都是不安全的,正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
*無處伸冤被逼上暴力維權之路*
郝勁松律師認為,如果中國政府以對楊佳殺無赦的方式,希望向社會目前普遍存在的暴力維權活動發出殺一儆百的信號,恐怕難以奏效。郝勁松說,楊佳作為一個公民的個體,曾經試圖用合法程序尋求自己的公道,但卻受到重重阻礙和挫折,絕望之後,他以殺警形式激烈反抗,暴力維權。
郝勁松說,人們都希望能夠做得非暴力維權,但是,非暴力維權只能在法制健全的制度下才可能得以實現。他認為,中國半人治、半法治的司法系統把公民捍衛權利的最後一個通道給堵死了。
他說:"法制、包括法院常常受到政府或者某些人的干擾,或者批示、或者阻撓。當民眾去起訴的時候,法院根本就不立案。也就是說,民眾試圖用理性維權的方式去解決問題,或者正是作為一個渠道發泄不滿的時候,某些官員,或者法院,他們甚至堵塞了這個渠道。"
因此,郝勁松認為,中國當局應當通過楊佳襲警案,反省中國司法體系的獨立性與公正性,才能切實保證社會的進步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