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的公務員行列可分高級公務員(相當於廳局級以上領導),中級公務員(相當於科級以上領導)和普通公務員(包括辦事員、文員等)三個級別。各個級別再分若干個檔次。
法國公務員的工資管理簡單高效,小學畢業就可以管理全國的公務員工資。他們的公務員按照不同的級別檔次規定工資指數,最高的是812點,最低的是 217點。從指數可以看出,法國公務員的最高工資是最低工資的3.7倍(從文件上看中國公務員目前的高低工資差別為6.6倍,不包括工齡工資)。這個指數是由法律規定的,幾十年不變。法國每年確定每個指數相當於多少貨幣,這樣一乘就把各級公務員的工資算出來了,只有知道你的職務,知道你的工資質數,任何人都能準確地計算出你的工資,各個級別的公務員的工資完全透明。例如,你是個處長,工資指數是450點,2006年每個工資質數是50歐元/年,那麼你的工資就是450×50=22500歐元/年,也就是1875歐元/月。明年如果漲工資,你的處長的工資質數不變,只漲每個質數的貨幣值。假如明年要漲到51 歐元/年,那麼你在2007年的工資為450×51=22950歐元/年,也就是 1912.5歐元/月。他們的工資管理就這麼簡單,一個乘法、一個除法。
2003年,法國公務員平均月工資為2,460歐元/月,扣除各種攤派和稅款,拿到手的淨工資為2,072歐元/月。高級公務員淨工資 2,462歐元 /月,中級公務員淨工資1,753.5歐元/月,普通公務員淨工資1,550.42歐元/月,最高階層工資比最低階層工資高出58.80%。同年,法國私營企業工人的平均毛工資為2,377歐元/月。可以看出,法國公務員的平均工資和私營企業工人的平均工資大致相等。2003年,法國公務員的平均工資高於國家規定最低工資(1,215歐元/月)的102.45%。
法國工資管理的基本原則是:社會各個階層的工資均以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Salaire MinimumInterprofessionnel decroissance,SMIC)作參照,僱員可以和僱主協商工資標準,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加班須增加工資;不得有歧視行為。他們的公務員實行同工同酬,如果同一職務的公務員在不同的地區得到的報酬不同,那就是歧視,是違反憲法的,政府就要被告上法庭!
法國的最低工資以小時為計量標準,每年上調(有時一年上調幾次)。上調幅度由以下幾個因素確定:1.價格指數;2.經濟形勢的變化;3.物價上漲情況。法國從1980年到現在的27年間共進行了53次最低工資調整,平均每年調整約兩次。調整幅度從1980年3月1日的2,317.42法郎/月(344.76歐元/月),調整到2005年6月30日的1,357.07歐元/月,增長了2.94倍,平均每年的增幅為10.89%。
目前法國公務員的工資現狀是:公務員的平均工資高出最低工資一倍,公務員工資和工人工資大致相等。世界多數國家制訂工資標準都依最低工資作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