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批示後 英山縣書記照樣被提為副市長

作者:昝愛宗 發表:2009-03-1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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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期間,從網上看到,《湖北日報》曾曝光過的湖北英山縣垃圾場污染飲用水源事件,當地政府不顧民意,最後引發群體性事件,多名村民被關押。村民馬大進先後到武漢、北京上訪,向溫家寶告英山縣委書記王浩鳴的狀,沒想到王浩鳴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馬大進抓進看守所,然後判刑坐牢4年,另一維權者萬柏青判刑2年,罪名都是聚眾擾亂公共秩序。馬大進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黃岡市中級法院,法院審查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確有錯誤,應無罪釋放,要求發回重審,據說3月底將開庭重審。這個時候,馬大進已經被關一年多了。

當初,就是這個污染導致的群體性事件,曾驚動了國務院信訪辦和溫家寶,國務院信訪部門趕到英山調查,王浩鳴趕緊為被污染村的村民裝上了自來水,以此遮羞,矇騙過關。本想溫家寶批示後,《湖北日報》也曾曝了光,王浩鳴的政治仕途應該暫停一陣子吧。可誰知,縣官不如現管,2009年2月,導致民怨沸騰的王浩鳴已升任湖北省黃岡市副市長,成為黃岡五名副市長的最後一名。

在英山縣,縣委書記王浩鳴前後工作長達14年,筆者與他電話聯繫時,他否認英山發生群體性事件,但都是滿口官話,絲毫不提政府失誤。網上資料說,該縣一直流傳著他的"權大於法"語錄,其中他對馬大進向上級舉報污染一事作了如下"指示":

1、垃圾場事件應該當成政治事件來處理;
2、沒有罪也要找個罪名給他按上;
3、指示政法部門"判3~7年"。

現在,我們經常聽到"不折騰"這樣的話,可不折騰在官員眼裡就是"折騰"的意思,王浩鳴的提拔就是折騰出來的結果。如果不折騰,他可能還不被提拔,這就是中國基層官場的怪現狀。垃圾場污染,全國並非英山僅有,但英山的壓制確實少見的,目前被判刑的馬大進和萬柏青還在監獄中被冤枉,王浩鳴以黃岡市副市長身份兼任中共英山縣委書記,王書記不調離,恐怕馬大進冤案就難以伸張正義,權大於法可見一斑。

今年3月8日,我看到溫家寶和湖北英山縣全國人大代表的一則新聞,說"兩會"期間,湖北一人大代表將89歲老太所繡鞋墊贈送溫家寶,這位全國人大代表正是英山縣溫泉鎮百丈河村黨支部書記王金初,報導說她受鄉親們委託,將一雙繡有"福"字的鞋墊送給溫總理。鞋墊是白色底,感謝總理親政為民,清清白白;鞋面上繡了梅花,寓意能經風吹雨打。

沒有想到這個代表不但是英山人,還是群眾反映污染問題的溫泉鎮人,可英山人為什麼不找她向溫家寶反映污染問題呢?聽英山當地人說,這個代表和官員走得很近,哪會關注老百姓的生死。

英山非法垃圾場污染事件,儘管驚動中央和湖北省委,但下面鐵板一塊,人大代表也裝聾作啞,只能靠當地民眾自發維權了。

早在2007年10月,即中共"十七大"之前,在馬大進等上訪者的感動下,《湖北日報》記者劉鼎前往黃岡市英山縣採訪垃圾場非法運營5年的問題,證實了該垃圾場給周圍沙灣河村、山溪坳村、甘塘坳村三村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化驗後大腸桿菌及氯化物含量都嚴重超標,直接危及2000多名村民的飲水安全,影響了上千畝農田和數百畝茶園的正常收成,隨後給予報導。當地村民要求政府採取措施遷移這個垃圾場,但至今政府只是解決了農民的飲用自來水問題,垃圾場依然非法運營。村民馬大進告訴記者說:"我們過去一直飲用山上的井水,如今只能每天到一公里外的地方找水。"這位村民向湖北日報舉報後,國務院信訪辦調查後,村民僅僅享受了自來水,可那些上訪者卻遭受秋後算賬,被送進看守所,罪名是聚眾擾亂公共秩序。英山縣環保局陳副局長曾接受湖北日報及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任何項目建設都必須進行環境評價論證,英山縣垃圾場在建設時沒有向環保部門提交環境評價報告,這是不合法的。由於這個垃圾是縣政府決定建立的,因此環保部門至今沒有對此進行處罰。"十七大"結束後,2007年10月29日,英山縣就發生了警方將上訪舉報污染和抗議政府的沙灣河村民多人從家中帶走,隨後有的拘留,有的判刑,馬大進及萬柏青就是被判刑的兩名維權者。

王浩鳴,今年51歲,中學畢業,15歲參加工作,自稱大專學歷,碩士學位。
湖北英山縣委書記王浩鳴手機電話:13707251188,
縣委書記辦公室電話: 0713-7012490
英山縣中共縣委機要科(縣委書記秘書辦公室)電話:0713-7013229
湖北省環保局信訪辦 李俊華(武漢)電話: 027-87167216
中國湖北黃岡市政府網站上目前已掛上湖北黃岡市副市長、英山縣縣委書記王浩鳴的職責說明:  
負責農業、農村、民政、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移民和農科教統籌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農村工作辦公室(含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局)、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含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白蓮河水庫管理處)、民政局(含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殘疾人聯合會、水產局、農業機械管理局、農墾事業管理局、糧食局、供銷合作聯社、扶貧開發辦公室、老區建設促進會,協管市氣象局、水文局。承擔市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王浩鳴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王浩鳴的簡歷:  

王浩鳴,男,漢族,1958年12月生,湖北黃州人,1973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碩士學位。  

1973年8月至1975年10月在黃岡縣幸福水庫下放勞動;  
1975年10月至1977年8月在湖北省水電學校學習;  
1977年8月至1982年3月在黃岡地區水產技術推廣站工作;  
1982年3月至1985年12月任黃岡行署辦公室農業科辦事員;  
1985年12月至1988年10月任黃岡行署辦公室副科長   
(其間:1984年 9月至1987年12月在華中農業大學農林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88年10月至1993年8月任黃岡行署多種經營辦公室科長;  
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任黃岡地區多種經營辦公室副主任

(其間:1992年3月至1994年3月下派到黃州陶店鄉任黨委副書記);  1995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英山縣政府副縣長、縣委委員;  

1998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英山縣委副書記   
(其間: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在湖北大學課程與教學論專業碩士學位學習,  
2000年9月至2000年11月在湖北省黨校縣市委書記班學習);  
2003年3月至2006年9月任英山縣委副書記、縣長   
(其間:2005年10月至2005年12月挂職浙江省臺州市玉環縣委副書記);2006年9月至2007年1月任英山縣委書記   
(2006年12月當選為中共黃岡市委第三屆委員會委員);  
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任英山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9年2月起任黃岡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王浩鳴照片在這個網站上,鏈接:http://9dh.cnhubei.com/9dh/2007-06/13/cms373207article.shtml

附:

(1)、湖北英山縣垃圾場污染飲用水源事件關注和報導的媒體有:

2007年11月21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欄目以"湖北省英山縣垃圾場嚴重污染、危害村民生活"為踢電話連線採訪受害村民。

2007年12月12日,《新華內參》以"英山垃圾場1000名村民受污染存隱患》為題報導此事。

2007年12月19日,《湖北日報》以"英山垃圾場違法運營5年》,用半版大篇幅進行報導。

2008年,中國環境網及中新網進行關注,網路論壇轉載較多。

(2)、英山縣政府忽悠民眾的文件:"英山縣政府目前對垃圾場的處理意見"

一、垃圾場不會搬遷。山溪坳垃圾場選址是縣政府和溫泉鎮政府實地考察後,最終以危害性、經濟性多方面考量後確定的。已經報省市專家評審立項,待批准後,國家將會投入資金進行了無公害處理。(說明2003年建設並投入使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現在問題出現了,在"補手續")

二、沙灣河村反映的飲水困難問題,縣政府已安排水利部門解決,此工程正在建設中。沙灣河村村民現在的飲水問題,由環衛部門購買消毒藥品進行消毒,縣衛生防疫站指導併進行監控,保證用水安全。 (消毒能解決長期飲水問題?垃圾場不搬遷,除了飲水問題,耐以生存的農田問題如何解決?)

三、縣政府責成建設部門加強垃圾場填埋的管理,加大平面覆蓋、滅蠅、消毒工作力度。在垃圾填埋場下游50米將會新建一個污水沉澱池,作簡單截滲處理。

(當地農民批評:英山縣領導有做表面文章之嫌,這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方案。另據中國環保萬里行記者採訪有關專家時透露,一般造成環境污染後最少50年才有可能恢復。)

(3)湖北省環保局《關於英山縣垃圾場整改通報》對英山縣政府的污染項目無能為力:

2008年1月3日,湖北省環保局在《關於英山縣垃圾場整改通報》中認定該垃圾場違法,認定該垃圾場未辦理手續,屬違規建設項目。但英山縣政府仍繼續在此傾倒垃圾。權大於法,似乎連法律也奈何不了他,他們應該學習北京首善之區,知道該如何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目前,在中國國家環保網--環保曝光臺,在中新網論壇"網民曝料"欄目,還可以搜索到"湖北英山政府的環保是這樣進行的"、"英山縣垃圾場非法運營5年"這樣的報導。

2008年1月7日,將村民馬大進拘留,並與萬柏青一起正式被逮捕,縣委書記王浩明對辦案人員說,這不是一起簡單的事件,應當成政治事件處理,他們沒有犯罪也要給他們安個罪名。

2007年以來,英山受害村民分別向國家信訪局、國家環保總局、全國婦聯、公安部、湖北省信訪局、司法廳、省環保局、省婦聯、黃岡市政府、市環保局反映了此問題,但基本上沒有大的效果,王浩鳴依然我行我素。

中國環保萬里行網、中國國家環保網--環保曝光臺等網站刊載的"湖北英山政府的環保是這樣進行的"的報導是這樣的:

2003年8月,湖北省黃岡市英山縣政府決定在城南5公里、海拔100多米的溫泉鎮沙灣河村的山頭上建設城南垃圾場。該垃圾場地勢高,人口密集,而且四年來,垃圾場未建造防滲漏設施,堆放的大量垃圾未經任何分類或無害化處理,山腳下是300多農戶,1200多畝連片大畈農田,給千百年來靠山上井水飲用和灌溉的下游的沙灣河村民造成了嚴重危害。   

2007年9月10日,受害農戶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開始自發地停止一切勞動和家務,男女老少來到垃圾場進山路口,採取了阻攔垃圾車、保家園、保生存、保護耕地的強制行動。參與人數有400多人,都是生活在垃圾場附近的沙灣河村、甘塘坳村和山溪坳村村民。當天,村民們掛上了"垃圾場污染,百姓要生存"的橫幅標語,搭起了帳篷,安上了電燈,鋪上了床鋪,準備打持久戰,堅決捍衛自己的家園。   

受害農戶採取了強制行動後,在當地城鄉引起了強烈反響。一些過往行人、司機和縣城裡的居民紛紛表示支持和同情,都說縣政府當初在地勢高、四周人口密集、距大畈農田和縣城關太近、危害性大的地方建垃圾場是錯誤的。在受害群眾每天堅持24小時輪流值班的半個多月裡,縣城內垃圾堆積如山,情況非常緊急。在巨大的現實壓力下,縣領導和有關部門陸續來沙灣河村瞭解情況,做思想工作,但雙方因在垃圾場遷移與否的原則問題上分歧太大,而沒有最終結果。   

9月11日,分管衛生的英山縣副縣長郭應虎和溫泉鎮領導來到垃圾場,並安排縣防疫站技術人員來沙灣河村對多個農戶的水井進行抽樣檢測,檢測結果是"菌落指數、大腸桿菌、氯化物等指標嚴重超標"。9月12日,縣城建、環衛、溫泉鎮政府和派出所等部門與農戶代表對話,雙方分歧太大,對話失敗。   

9月16日,縣政府要求沙灣河村再派農戶代表到縣信訪局同縣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對話。在兩次對話中,農戶代表先後將垃圾場所處位置、目前已造成的危害、群眾的一致呼聲和要求,向在場的縣政府、縣直部門和鎮政府的領導作了詳細介紹。會上,有關部門公布了沙灣河村抽樣水井的水質檢測結果,並通知,在抽樣的13口水井中,有9口水井被污染,其中有3口水井屬於嚴重污染。農戶從現在起,應到一公里外、無污染的地方去挑水吃。兩次面對面的對話,最終因雙方在遷移與不遷移垃圾場的原則問題上不讓步的失敗而告終。   

9月19日,受害農戶要求縣防疫站提供檢測報告,縣防疫站出於政府的壓力,沒有答應。  

在受害農戶靜坐攔車的半個多月裡,從9月10日到現在,垃圾車輛始終未能進入垃圾場。由於農田污染危害情況屬實,水井檢測確實有污染,加之,路口的群眾每天越來越多,由原先的幾十人,現增加到幾百人,而且參與人群自發情緒越來越高,縣領導每天都在明裡暗裡觀察垃圾場進山路口現場動態,並開始要求公安部門出警。   

英山縣政協副主席袁錫平說,蔡壠是山溪坳村的土地,因而在此地建造垃圾場與沙灣河村沒有任何關係。我們不知道這位堂堂政協副主席基於什麼考慮,才作出這一番評論的。在蔡壠建造的垃圾場,受污染的是我們沙灣河村的勞苦百姓,直接受害的是我們及我們的子孫後代,怎麼會"與沙灣河村沒有任何關係"呢?   

9月30日晚上,溫泉鎮派出所民警將正在洗澡、身上只穿短褲的村民程正美強行帶走,說"每天給你發80元錢,你就好好在裡面呆著,直到事件完全解決後才會放你出來"。   

10月3日下午,溫泉鎮派出所會同縣環衛監察大隊有關人員,開著鏟車來到垃圾處理場,粗暴"執法",造成老年婦女馬西華、馬桂芳、王福等人有不同程度的受傷,其中有多人傷勢較嚴重。同日,派出所又將我村村民段小平強行帶走。   

派出所放言:"這次要抓15個人以上,現在還只抓了3個,你們等著吧。"   

如今,村民人人自危,男性勞動力不敢住在家裡。我們不禁要問,農村弱勢群體的正當權益,甚至最基本的生存權和生命健康權,誰能真正為我們維護?   

我們最終一個目的,強烈要求英山縣人民政府遷移垃圾場,我們希望上級環保部門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為保護我們的生存,保護我們的家園,保護我們的糧倉主持公道。



来源: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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