挫文"章詒和錯在哪裡"發表後,引起頗熱烈的討論,雖然在HXWZ不同意章詒和錯的意見佔了主流,我還是很高興。因為一篇文章能夠引起大家注意,引起大家思考,去探討正確的道理,就已經達到它的目的了。至於大家同意和不同意我的意見,這並不重要。近年來我愈來愈接近一種寫作立場,即是寫作者的目的不是給讀者一個結論,而只是將讀者領到一個地方去,領到一個高度上,讓讀者在那個地方,那個高度上自己去找尋結論。說到底對一篇文章而言,對一個爭論而言,敵對和正反雙方是息息相關的,他們是連在同一顆樹上的不同枝椏。一篇低調的作品和一個庸俗的爭論,就是一顆長不大的樹根,無論作者讀者怎麼辯論和討論,這顆樹也不會長得太高。反之一個值得深究的主題,即便雙方舌劍唇槍,也是互惠互益的。
對章詒和關於告密的爭論,我一直不主張章詒和先生糾纏到黃苗子先生問題的細節中去。但是我更不同意用向前看、用遺忘、用寬恕、用人人有錯、用全民有份來消滅那段歷史,那段罪孽。恰恰相反,我認為一個犯了大錯的民族必須治療自己的創傷,從付出的苦難和罪孽的學費中取得教訓。可是遺憾的是我的前一立場卻很容易使我被人曲解,陷入為現政權開脫的嫌疑,或者受到不問是非躲入個人修身養性的象牙塔的指責。這可能不能全部怪讀者,"章詒和錯在哪裡"一文強調了章詒和先生作為一位有影響的文學家,"應該從個體的真實中去追求民族的真實和人性的更高層次的真實,以她對人靈魂的剖析來折服更深的人心,而不是陷入個案中去追求個案的真實"時,對後一主題沒有進行充分和有說服力的展開和論述。
事實上,那是一個告密、揭發、陷害佔據著正義位置的年代,居民委員會、黨團支部就是公然的告密、揭發、和監督大家的組織,說它是一個全民犯罪時代並不為過。高行建先生在一個人的聖經中對生活在那個時代中的心境有維妙維肖的描寫:"這清明的月色下,四下還就有眼,就窺探,注視,在圍觀你。迷濛的月光裡到處是陷阱,就等你一步失誤。你不敢開門推窗,不敢有任何響動,別看這靜謐的月夜人都睡了,一張惶失措,周圍埋伏的沒準就一擁而上,捉拿你歸案。"
對於一個全民犯罪的歷史來說,一個個人名譽得失的精確度問題在整個歷史中的份量實在只是大海中的一涓,但是這不是說這些個案的惡劣程度,或者法律責任因為做的人太多了變輕了,或者不存在了。而它的真正意思是由於重複同一罪行的人太多了,使它 (全民犯罪)對這個社會、對這個民族的危害已經從對個別受害人的威脅轉移至對這個民族的威脅。而且從另外一個視線去看,對於一個全民犯罪的民族,雖然對於在災難中已經造成家破人亡的嚴重個案,法律追究仍是不可少的,但是法律也無法去追究和審判整個民族,法律的懲前毖後,在全民犯罪情況下,變得相對無能為力。因此對於全民犯罪,人文研究和關注的重心,不應該是個案,而應該直指這個民族怎麼對待自己罪孽的過去,怎麼承擔自己必須承擔的道義和良心責任的態度問題(注意不是法律責任)。正是這種潛在的道義和良心責任,將決定這艘民族的大船會不會在充滿風雨和惡灘的將來航程上去重蹈已經發生過的可恥覆轍。
1998年葡萄牙作家LOSE SARAMAGO寫的BLINDNESS榮獲了納貝爾文學獎。BLINDNESS寫的是一個城市中得了一種奇怪的傳染病,一旦被傳上眼睛立即就瞎了。這個病傳染極快,短短几小時中,半個城市的人的眼睛都瞎了,所以政府不得不將所有的得病者,接觸過病人的人都集中到一個集中營。LOSESARAMAGO這裡實際是在用這個暗無天日,人們看不到希望的集中營,暗寓著一個專制無自由無消息來源的政權和地獄。在各種生存威脅之下,人性所有的弱點都在這個集中營中被誘發和擠壓出來。告密、陷害、捏造,威脅著每一個瞎子,每一個瞎子為了保護自己,也就更起勁的去告密陷害捏造其它的瞎子。而在這個集中營中能夠維持做人的尊嚴,保持潔淨的只剩下眼科醫生妻子一人而已。可是我們能夠用為什麼眼科醫生妻子可以保持處污泥不染的邏輯去審判每一個墮入罪孽的集中營瞎子嗎? BLINDNESS走到人性和社會互在聯繫的高度,去探索這一個人類在極端專制狀態下人性扭曲的深刻主題。它告訴我們當一個制度將社會大部分人中人性的惡都誘發和逼迫出來時,單單去追究個人的犯罪責任是遠遠不夠的,而且往往是不公平和無濟於事的。而事情的難堪和複雜也恰恰是在這些犯罪的人,也不是沒有責任的,他們又確確實實是造成這個災難的當事人。
所以,對於一個全民犯罪的社會或者群體來說,能夠用法律來處理的人和案情是這種犯罪中容易解決的部分。而真正難以解決的是大部分人,是陷入災難和罪孽的整個民族,恰恰是他們才是未來災難和罪孽會不會重新誕生的關鍵。共產黨對中國人最深重的迫害也正是假這些大部分人之手,所謂群眾運動來完成的,這裡是一種相互相成的微妙的複雜關係,沒有共產黨的專制統治,人民不會陷入如此的罪孽深淵,但是沒有群眾的為虎作倀,中國那個年代的罪孽不會那樣深重。
一個全民,全社會的犯罪是不能,也不應該饒恕的。這裡指的不饒恕,不是法律的不饒恕。因為法律由於人數的龐大,而不得不饒恕其中大部分的犯罪者時,這不等於說這個民族自己應該饒恕自己,寬容自己,它本身必須去進行一場自己心甘情願的反省,才能洗滌精神的污穢。從人性來說,一個走出道德界限,走出良心界限的人,走進犯罪的人已經再也不是以前的人,一個手上已經沾上血腥和陷入過罪孽的人也再也不是以前的人。不管他的犯罪是什麼理由,罪孽就是罪孽,動機和原因的不同並不能使罪孽產生質的不同。寬恕只能來自第三方,當犯罪的民族寬恕自己,而且以向前看、人人有錯、全民有份、要求遺忘和寬容的時候、這個民族認識到自己的罪孽了嗎?沒有,它不僅拒絕了洗滌犯罪的罪惡,而且實實在在地默認和包容了犯罪。如果一個民族拒絕去為自己的罪孽反省,拒絕去正視和承擔罪孽的責任,拒絕去罪孽的火爐中燒冶自己,拒絕從熊熊罪火烤炙的死亡中涅磐,那麼這個民族半個世紀來所受的罪不等於是白受了嗎?中國死於非命的幾千萬人不等於是白死了嗎?這個民族重新挑起一場更驚天動地的災難的可能不依舊潛伏在那裡嗎,而且它一旦重來時,它的骯髒、殘忍規模會遠遠超過頭一次。因為頭一次犯罪時尚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感,尚有突破良心和道德界線的障礙,而這次再來時,已經熟門熟路,駕輕就熟,沒有任何阻力了。那時候,他們就像從大山上飛下來的蝗蟲一樣,在沒有道德設防,沒有良心設防,沒有法律障礙的中國這塊無法無天人的天堂用它們的貪婪,用它們的無心無肝,將這塊土地上剩留的人性和溫情的綠色吞噬得干乾淨淨。
在現有的中國條件下,中國民族進行歷史責任反省和精神洗滌的可能存在嗎?我相信,中國嚴肅的自由思想人可能都會回答沒有可能,這恐怕才是我們真正焦慮和擔憂的焦點所在。
事實上,中國目前的現況,不但離民族反省遙遠無期,而且在中國現有的政治、法律和道德條件下,連去追究嚴重個案法律責任的條件都很困難。如果硬去追究,很大的可能是引起新一輪的對抗,或者陷入各據一部分理由,相持不下的互罵的泥潭之中,除此以外,很難想像有別的結果。雖然在局部網上看來,指責告密者和揭發者是絕對多數,但是如果淹沒到廣大當年告密者和揭發者的汪洋大海中,就是少數了,當一進入具體細節時,什麼理由和奇怪的根據,甚至反譏辱罵都會出現,所以這不是一個民族反省和懺悔應該走的正途。
民族歷史責任的反省和精神的洗滌需要高尚的人性情操和道德基礎,它遠遠不是將社會的人去劃分成好人,壞人那樣簡單,它更不應該是將社會內部割裂成兩大群體的攻守大戰,它應該是這個民族出自內心的對千千萬萬被害者的歉疚和痛悔,是這個民族出自內心的對自己罪孽撕心裂肺的徹悟,......,就像德國總理威利• 勃蘭特跪在死去猶太人的紀念碑後對媒體做解釋時說的" 我當時突然感到,僅僅獻上一個花圈是絕對不夠的"("Ich hatte plotzlich das Gefuhl,nur einenKranz niederlegen reicht einfachnicht!.")。中國民族離對自己的罪孽的懺悔和徹悟有多遠?或者中國永遠不會有懺悔和徹悟的這一天?,這是我們每一個嚴肅思考中國問題的學人值得擔憂,值得關心,值得期盼,值得思索和值得努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