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以往數類似事件,從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石家莊青年左志剛被刑訊逼供迫害致死案到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湖北襄樊市十八歲少女高鶯鶯被嫖客強姦從高樓窗口扔出而死亡案;從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湖南省湘潭市女教師黃靜裸死案到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哈爾濱的寶馬撞人案;從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四川大竹縣十六歲迎賓小姐楊代莉被三名省級高官強姦致死案,到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的初中女學生劉樹芬被害,而當局處理不公引發全民抗暴的"瓮安事件";從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被逼上樑山"給你個說法"的楊佳大俠"刀客不朽"的壯舉掀起的全民聲援,到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才被報案的貴州習水縣公職人員強姦幼女案;從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深圳海事局原黨組書記林嘉祥猥褻十一歲女童案,到二零零九年二月八日雲南普寧縣看守所"躲貓貓"事件,再到近期發生的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浙大畢業生譚卓被杭州富家子胡斌飈車撞飛致死案......沒有一件不是以一個平民百姓被有背景的權貴所害所引起的民告官的失敗、當局對權貴庇護導致的辦案不公,從而才引發了大面積暴動或全民以不同方式抗暴。而這些案件不是無處受理、不准上告,就是結局黑白顛倒、令百姓無比失望以至憤怒。
這一切反了的理、反了的做法的根源到地在哪兒呢?思考之間,不覺冒出一個想法:也許鄧玉嬌是鄧小平的後代,判決就會合法吧。但是這個念頭馬上又被自己否決了,是啊,這種情況在中國大陸的今天怎麼可能呢?鄧小平的後代都是權貴,怎麼可能淪落到給人修腳呢?既然淪落不到給人修腳,又怎麼可能出現被人強姦呢?
想來想去,終於明白了,根源在於百姓之所以叫百姓,就是因為你與權貴無關,才會被權貴所欺負。而當百姓的被權貴所欺壓,不反抗是被害,反抗也是被害;上告是被冤,不上告也是被冤;相關的人受牽連,不相關的人也受牽連(今兒個能害一個百姓,明兒個就能害所有百姓)......這橫也是死,豎也是死,不如早日群起抗暴,拚死一搏!
中國的權貴之所以能這麼囂張,只是它們的後臺是共產惡黨,只有共產惡黨倒臺了,中國的權貴才會消失,老百姓就不會再受欺負了。來吧,不論以何種方式,解體中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