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驚爆"紅岩門""芥末門"酷刑逼黑事件

發表:2009-08-0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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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紅岩》中曾描寫的大陸民國末期渣滓洞中的一些情節,比如,國民黨特務給共產黨員灌辣椒水,坐老虎凳,往手指裡,竹籤等等,那都是電影裡演的,許多年輕人甚至沒聽說過,更也沒見過。但是,類似事件甚至更先進的手段,在河南發生了,數十人陸續遭遇不同程度的酷刑。

黃河邊上的"渣滓洞"

這個事件發生在國人稱為母親河的黃河邊上,有一個被稱為"辦案基地"的地方。

由於河南某省委常委兼某市委書記孫某涉嫌受賄,被中紀委雙規,2007年夏,一撥洛陽某房屋開發公司的老總和副老總因涉嫌行賄,被先後抓了二十多人。後來沒有查到行賄的任何證據,陸續放了幾個人,據傳中紀委後來也撤出了本案。

餘下的人,由於"群眾舉報"有重大命案,繼續接受審查。"舉報"的主要內容,說這撥人身負七條命案,致人重傷、輕傷無數云云。為承辦此案,2008年下半年,據傳當時是河南省公安廳程某某牽頭,具體負責的還有河南省公安廳的馬某某、王某某,其他人員都是從河南境內抽調警力組成的一個偵破專案組,其中有從許昌魏都分局副局長張永傑,連廣普,張睿爽等人。

據其中一個受刑的王某給律師講:2008年6月,河南公安人員將我關在一個招待所或什麼地方,預審人員說,有人舉報你有重大人命案,你要老實交代。我說,我沒有人命案。只有賭博、喝了酒與他人口角或動過手,但沒有打傷打死人的事。可是公安人員不信,也不記錄,只讓我交代大案、命案。我說確實沒有,他們就將我的頭用黑頭套套起來,然後有人將我兩隻手在身後綁了,將綁的手吊在屋頂,整個人吊在半空,這樣每次25分鐘;(他們看著表)他們還常用電警棍電我的陰部、臉部、耳朵、前胸等部位;有時用芥末水灌進我鼻子裡;還經常24小時不讓我睡覺......。

此案的其他律師在會見時發現其他犯罪嫌疑人也有被刑訊逼供的事實。有的公安預審人員事先做好口供筆錄,逼迫犯罪嫌疑人簽字,不簽就毒打,用芥末油往鼻子裡灌,用強燈烘烤、用電話線電擊、冬天不給穿棉衣等,迫使犯罪嫌疑人按案件承辦人的意圖供述。

根據目前警方的指控,王某案等人既沒有一條命案,也沒有一起致人重傷、輕傷的故意傷害犯罪。無奈,當時就緊接著"立項"偵察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

期間,多個犯罪嫌疑人向律師控告:如果被抓的人不按他們所謂掌握的材料去講,他們就把被抓的人衣服脫光,用毛巾裹住雙手,再用繩子反吊,只允許腳尖著地,一吊就是幾個小時甚至一兩天。如果還不照他們的意思說,就用芥末油強行灌入嫌疑人的鼻中,看到他們要死不成,要活無門,痛苦不堪,到處亂撞的樣子,怕被抓的人把頭碰破,就給他們戴上摩托車頭盔。這些都是小兒科,更可怕的是,負責人張永傑親自動手,命令連某某等哥們兒,用電警棍極其侮辱人格絕後的方式,長時間擊打那些人的陰部(雞雞)、咪咪、嘴、耳朵等敏感部位。一個回合下來,聽著他們的鬼哭狼嚎,淒慘的叫聲,看著他們面無血色、生不如死、痛苦絕望的樣子,有的人忍受不了折磨,就按照他們的話說了。張永傑洋洋得意的說:"我幹了多年刑警隊長,什麼證據,證據就是打出來的,這些人沒有一個老實的,你不打,不折磨,沒有人會說實話。"不過也有不老實的,嘴硬的。其中,洛陽的嫌疑人於大龍被用上述手段,採用多個回合,還是沒有按照他們的意思講,最後用5、6根警棒同時擊打其腳面,導致腳面大面積燒傷壞死,無法癒合。最終導致植皮,落下終身殘疾。直到按照他們的意思說了為止。這些行為都是在黃河邊上那個小院裡進行,極為秘密,沒有人知道。張永傑說:"要講究策略,不老實的人就要用不老實的方法來對待。"。

假名策略和頻繁轉換

有的公安預審人員事先做好口供筆錄,逼迫犯罪嫌疑人簽字,不簽就毒打,用芥末油往鼻子裡灌,用強燈烘烤、用電話線電擊、冬天不給穿棉衣等,迫使犯罪嫌疑人按案件承辦人的意圖供述。這其中,有的人被電警棒反覆電擊同一部位,造成傷口不癒合,以致住院數月治療,進行植皮,而住院的病例上卻註明為燙傷。有的人被打的胃出血以致醫院多次下病危通知。

有的嫌疑人說,受傷後,立即被轉移到河南省其他某地公安看守所,看守所的醫生給我治傷時都驚嘆,醫生邊治邊說,怎麼把人整成這樣?,有的說當時在看守所,他們給我取化名叫"梁勝利"。一段時間後,又將我帶到了整我的地方,又開始了對我的刑訊逼供......。他們就用這樣令人髮指的手段反覆折磨我,使用的都是假名。

據與辦案人員閒聊的公安內部朋友透露說:你們這麼做,把人打殘了,難道不怕人家家屬告你們,不怕出事嗎?出了問題誰來給你承擔責任?朋友說,沒有想那麼多,就按照領導的意思干。所有這些被抓的人,一律都編了假名字,半年多都不知家屬的人大有人在,家屬找都找不到,等找到了,傷也好了,沒有證據,到哪裡去告?像於大龍的事,現在被羈押,走一步說一步。大不了就說被開水燙的,誰也不會承認。有一個被我們抓的上海的老闆,叫田岐虎,因為打的太厲害,內部大出血,搶救了幾天雖然被搶救過來,但是已留下終身殘疾,沒有辦法再審了,只有給他辦取保。不過取保的時候就告訴他,出去不能亂說,如果胡說八道還抓他回來。

案中律師群體也感到憤怒。

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後,辦案機關沒有按法律規定把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和羈押場所通知家屬。當犯罪嫌疑人家屬所聘請的律師與辦案機關交涉,請求會見時,辦案人員先是互相推諉,後以涉密為由不許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但案件報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時,律師們所收到的《起訴意見書》中所列罪名,沒有一項涉嫌國家機密。而《起訴意見書》在尾部還分別載明"某某犯罪嫌疑人現羈押在XXX看守所",造成律師難會見。

當律師們趕到各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時,發現檢察院告知的羈押場所根本就沒有《起訴意見書》中所列的犯罪嫌疑人的名字。後經核實,才知道所有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使用的全是化名,而且同一犯罪嫌疑人在不同地點羈押時,均使用不同的化名。

王躍峰等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期間被羈押時間長的已達一年半,短的也有數月,但辦案機關始終沒有向犯罪嫌疑人家屬通知拘留和逮捕,沒有告知家屬犯罪嫌疑人羈押的場所和有權聘請律師。

律師們認為,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及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是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本案偵查機關隨意剝奪,侵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侵害了律師正當履行職務的權利;《起訴意見書》中不告知犯罪嫌疑人的真實羈押場所及在刑事偵查中對犯罪嫌疑人使用化名,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對法律的公然踐踏。

以"公安部專案組"名義公告全社會大揭發

本案偵察階段還使用了已經很少使用的"文革手段",在嫌疑人活動過的地方,大街小巷張貼佈告,號召群眾幹部揭發王某"涉黑團夥"的各類罪行,專案組在發布王躍峰一案的佈告時還落款為"公安部專案組"。

佈告效果很快出來了,但不是辦案者的預計效果。

最先是由於"涉黑"企業名譽、信用一落千丈,銀行立馬停貸,並且提前收貸,供應商停止供貨、建築商停工、商戶退租、債權人討賬。由於老總層幾乎悉數"落網",這個涉及房地產、鋼鐵、煤炭、礦山、商場、賓館等領域,淨資產數億,年繳稅收過千萬,員工一千餘人的企業瞬間傾覆。

公司剩餘人員為維持經營、減緩企業傾覆和商戶損失,將孟津焦化廠以虧損約一個億代價轉讓,所收款項用以歸還銀行貸款、支付在建項目費用等,即便如此也未能阻止鋼廠、礦山關閉、房地產歇業、酒店關門、上千員工失業、集團資產迅速流失、縮減的厄運。由於公司全面癱瘓,上千名購買產權商場、酒店的業主利益受到了損害,目前已經發展到數百業主集會、遊行,阻擾經營等嚴重威脅社會穩定的情況。

當地黨政機關為了維護因此案帶來的嚴重動盪,專門成立的"維穩"班子,至今疲於奔波,顧此失彼。

所謂"涉黑"案嫌疑人的一大批親屬,在"公安部專案組"名義的公告張貼後,承受了空前的社會壓力,有的精神幾乎崩潰或產生自殺念頭。不少嫌疑人的親屬質疑:婚後我們共同生活了十幾年、二十餘年,我們家屬做為一個有知識、有文化的職業女性也學習過國家相關的法律和規定,怎麼一夜之間就突然變成"涉黑家屬"了呢?!

申請重新司法鑑定受阻

凡涉黑企業都難免不查經濟稅收問題的,十有八九都會給你湊上這麼類似一條罪。

辦案律師介入後,對公司該項少繳納各項稅金及附加45747988.11元的原鑑定報告提出了質疑:一、公司廣場租金沖抵首付款六千一百餘萬元不應計入銷售額的徵稅範圍;二、公司廣場699人社會融資的一億三千餘萬元也不應計入銷售額的徵稅範圍;三、2008年1月至11月,公司有無任何項目開發銷售的情況下,仍繳納各種稅款432萬元,此款應當計入實際上繳數額,抵頂未繳稅款。四、除營業稅外,其他稅種的徵收時間、方式、數額和比例在當時地方部門並無具體的規定,特別是在2005年以前並沒有明確要求企業繳納,此種情況在該省乃至全國普遍存在。而且,當地區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對公司採取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如公司廣場和友誼苑項目上繳稅款500萬元封頂等,這些因素在進行鑑定時都應當予以充分的考慮,等等。

律師提交的《關於對河南光大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豫光大專審字(2008)第023號鑑定報告〈重新鑑定申請書〉》已數月,一直未獲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檢察院批准。

誰是黑社會

在採訪中,不少人不約而同地談到關於對王某"涉黑集團"構陷的一個原因或背景。

"2002年末,一封海外來信令洛陽地下文物盜賣猖獗的現象引起國家公安部的重視。經有關負責人批示,公安部刑偵局召集河南、廣東兩省公安廳負責人召開專門會議,要求查清洛陽經廣東直通境外的文物盜掘、倒賣網路。就此,部督"12·10"專案組在河南洛陽展開調查行動"(見2005年01月12日新京報《九朝故都洛陽十墓九空背後的文物大案》,這篇文章詳細揭示了該案偵查失敗的過程。文章附後)

在這起部督大案的查處中,洛陽市孟津縣公安局長宋彥海及其兄弟宋彥彬、宋彥慶,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緝私大隊隊長曲某均為偵查對象。而參與偵辦和指揮的是"涉黑主犯"某的哥哥、當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付支隊長的王躍卿。該案由於關鍵人物曲某借調省紀委拒絕回單位接受調查不了了之。但由此宋氏兄弟和曲某與王躍卿等參與辦案的干警結為仇人。

同時,更大的社會輿論是:這起延續一年多的"紅岩門""芥末門"酷刑逼黑事件,又稱為什麼社會?

新高壓下將強行庭審

為了能釐清刑訊逼供中證據的可靠性,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09年初來自北京、商丘、洛陽等多個地區的王某等眾多律師聯名寫信,先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檢察院等國家最高機關,控告了省廳專案組對王某等人刑訊逼供的問題,後有關部門將信件轉交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檢察院進行查處,儘管這樣的"調查"從一開始就知道結果,但還是觸怒了省廳專案組,他們在案件早已偵查終結的情況下,再次組成新的專案組對潤峰集團進行調查,對我們控告他們"刑訊逼供"進行報復,現在已經刑拘三個人。目前,公司僅餘的幾名工作人員惶惶不可終日,沒有安全感,不知何時會身陷囹圄。

在本案存在上述諸多疑問和違法情況下,未經再次審慎甄別,商丘梁園區法院定於2009年8月11日上午開庭審理此案,正引起海內外各界的廣泛關注和雲集此地聽審。

中國2009年4月已經開始實施新的《人權計畫》,應迅速落實到本案。

附:十墓九空(原稿於新浪網新聞)
    
宋氏"兩紅兩黑"
  
宋彥慶、宋彥彬兩兄弟的壟斷地位如何形成?

"12.10"專案組的審訊口供顯示,一些文物販子必須通過宋氏兩兄弟進行交易,否則很難逃過公安機關的處理。專案人員還發現,在洛陽從事倒賣文物活動者,大都受過公安機關不同程度的處理,但宋氏兩兄弟卻是個例外。另一種情況是,宋氏兩兄弟的手下被公安機關抓住,也常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洛陽民間,人們對宋氏兄弟"兩紅兩黑"的特殊背景格外關注。宋彥慶在家排行第三,宋彥彬是其大哥。而家裡的另兩個親生兄弟均為洛陽當地警員。
   
老二宋彥海現任洛陽市孟津縣公安局局長,主管紀檢;老四宋彥紅,原為洛陽市刑警支隊民警,2004年調入洛陽市公安局新成立的禁毒支隊。
   
據宋彥海、宋彥紅本人向記者透露,"12、10"專案發動抓捕行動時,他們兩兄弟均曾接受洛陽市公安局問詢。2003年1月13日晚,專案組發動的首次抓捕行動中,宋氏兩兄弟均未落網。
    
"第二天就把我叫去了,說我通風報信。"宋彥紅回憶說,當時找他談話的就是洛陽市公安局局長張太學和刑警支隊支隊長李小選,談話結束,他被暫停工作。
    
1月28日,宋彥慶被抓捕歸案。"如果我通風報信,他們怎麼能抓住我哥?"宋彥紅說,雖然他當時在刑警支隊工作,但他並不清楚案件的情況。一個月後,他恢復工作。
    
宋彥海則將談話的內容概括為"主要領導肯定了我的工作,讓我放下壓力。"但他事後得知,他在孟津縣公安局的財務情況被暗中調查過。"如果我有1000塊錢的問題,我也不會像現在這樣,坐在這裡跟你講話了。"宋彥海說。
    
按"12.10"專案組提供的說法,宋彥彬、宋彥慶從上世紀90年代初期就開始從事倒賣文物活動,並因此起家。
    
但宋彥海、宋彥紅均表示,只知道兩個兄弟做生意,但對他們倒賣文物的情況毫不知情。"如果之前知道三哥倒賣文物,肯定會予以制止,如果他不聽,我們肯定就翻臉了。"宋彥紅說。
    
宋彥海、宋彥紅兩人也否認自己充當兄弟的保護傘。宋彥紅認為,這種沒有根據的傳言甚至波及了他的岳父。據介紹,宋彥紅岳父潘漢平,原任洛陽市主管組織的市委副書記、洛陽市政協主席。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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