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胡斌飆車案與一個老刑警的對話

發表:2009-08-03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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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忽然接到一個簡訊,一位老友,職業刑警,要攜全家來京遊玩,命令本隊(吳莊搶屍隊簡稱,下同)給他準備住宿。我說這麼熱你找死,他說主要帶孩子來逛逛,另外剛好現在沒事,過段時間又要忙了。

來京無話,白天他們一家三口四處瞎轉,本隊只負責家裡做飯燒水,晚上回來聊聊家常。一天他們回來早,我就胡斌事件問他,他說他基本一線幹活,網上的少,貓眼也不知道,湖斌事件也沒聽說,我就先什麼都不說,讓他看胡斌出庭和撞人那天的照片,問他是否是一個人,他說根據他的看法,不像是一個人,一個圓臉,一個長臉,關鍵是氣質不一樣,感覺根本不是一個人,質疑很正常。下面就是本隊和他的一些對話片斷:

本隊:是否能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
老友:這就是一起交通肇事案,雖然是鏢車,但法律並沒有規定鏢車就是危害公共安全。

本隊:你認為可能調包嗎?
老友:他是什麼時候拘留的?(評論:專業,這是他的第一反應)

本隊:當晚沒有,過幾天才拘留的。
老友:這就難說了,按說這種大案,當時人肯定是要控制的,不然出了意外,沒法交代的。

本隊:是否可能拘留後調包?
老友:可以但太危險。拘留後,過手的人就多了,人多眼雜嘴更雜,弄不好就會出事,領導那裡首先過不去,如果翻船,領導那裡先倒霉。

本隊:那你認為,可能是誰掉的包?這個案子可是個肥羊,公安恐怕最喜歡這種案子吧?
老友:如果是調包,最大可能是負責這個案子的警察。但現在一個警察,比如杭州這種地方,一年還不掙個10萬左右,按30年算,至少300萬,這事情如果翻了船,扒了衣服,不值當。所以沒有人會冒這個險。只有一種方式,就是警察雖然知道是假的,但在不擔任何責任的情況下,也就是說由胡家擔責任,就可能了。所以,只有開始拘留就是假的,才能一假到底。即便將來查出來,也是胡家和張禮礤的責任。
本隊:(評論真Tmd專業的就是不一樣)。

本隊:辦案的流程是什麼?法院會查調包嗎?
老友:一般主管案子的警察負責,弄好後,有一個治安科(大意如此,記不清了),負責把關,然後報局長批,局長只負責簽字,基本沒有時間看案子的。法院基本按公安局提供的材料辦案,基本不會見人,檢察院可能會看看。如果調包,基本是交警,看守所方面的事情,和法院無關,要查也是檢察院的事。

本隊:如果你是局長或是辦案警察的上司,會過問嗎?(潛台詞:肥羊嗎,見一面分一半不是)
老友:不會。(評:讓本隊大吃一驚)

本隊:為什麼?
老友:一過問,就要擔責任,而且這事情牽扯很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裝不知道最好。

本隊:你對案子結果怎麼看(當時一審剛結束兩天)?
老友:基本就這樣了,不會有什麼改變。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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