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李莊案二審宣判後,我編了這麼一個笑話:有人把李莊案寫成電影劇本寄給好萊塢,第二天就收到退稿信。退稿信說:「虛構是可以的,但要合乎起碼的情理。你的劇本顯然出自胡編亂造,情節過於荒謬,觀眾不可能接受。退。」
這就是今日中國,荒誕,超荒誕。果然是盛世。什麼盛世?黑色幽默的盛世。
2 月9日,李莊案二審宣判,李莊刑期從兩年半減成一年半。李莊當庭大喊,他說他沒有認罪,二審的認罪是假的,是開庭前有關領導做過他的工作,承諾只要認罪就判緩刑。現在這個結果顯然喪失誠信。李莊還說,開庭前,公訴人還讓他撤回上訴。最後,李莊表示要申訴到底,並且懇請16萬中國律師為其申訴。
李莊的這番陳詞,句句都有爆炸性。它理當引起線民熱儀,然而等到第二天我們到網上一看,發現竟然沒有什麼新帖子講這件事。這表明,李莊案已經被當局強力封殺。由此可見,李莊案的爆炸性後果,已經超出了當局的承受能力。李莊案這齣戲,從一開始,由於中共上層各個派別暗中較勁,從而超出了其中任何一派的控制範圍,而演到二審宣判這一幕,終於使得整個政府臉面丟盡,下不來臺。到了這一步,除了把燈一關,幕一拉,把演員觀眾統統趕走,還有什麼辦法呢?
李莊責怪重慶方面喪失誠信。其實那也不盡然。重慶方面會說:本來是承諾認罪就改判緩刑的,可是你李莊不好好認罪,給我們玩「抽象肯定,具體否定」這一套,一方面說認罪,另一方面又對控方的指控逐一反駁。這還不算,最後還要宣讀一份六點陳詞,暗藏「被逼認罪緩刑」六個字,這不是泄魯天機、當場翻案嗎?你李莊既然不肯老老實實地照承諾去做,我們兌現承諾當然也要打折扣。
於是乎,問題又回到李莊這一邊。是啊,既然你李莊扛不住壓力被迫認罪,那為什麼還要去反駁,去念什麼藏頭聲明,故意刺激重慶方面呢?
在我看來,這就不單純是李莊的個性的問題了。這說明李莊也有仗恃。李莊想必知道,薄熙來在重慶搞的「打黑」「黑打」,在中共高層並不受歡迎。壞官討厭他「打黑」,好官討厭他「黑打」,好官壞官會在反對薄熙來的問題上結成統一戰線。前階段薄熙來在重慶唱紅打黑,出盡風頭,使得胡錦濤、習近平們都黯然失色,他們都想煞一煞薄熙來的威風。前階段,李莊案在重慶以外的媒體上和網路上炒得沸沸揚揚,控方和辯方兩邊的說詞都公諸於眾,各種分析批評意見也都能公開發表,把這次重慶「黑打」式打黑的種種問題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讓薄熙來狼狽不堪。倘若不是有比薄熙來更大更強的後臺暗中支援,這種情況怎麼可能發生呢?
但麻煩的是,李莊案扯出的刑訊逼供問題,乃是當今各級政府普遍存在的問題,因此中共高層不敢清查,唯恐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更何況當政諸公自己就很討厭別人用法律去約束權力,所以他們又會在維護專制權力無法無天這一點上官官相護,結成同盟。換言之,對於重慶的「黑打」這一點,當局還必須包庇,不能讓重慶公開丟臉。以上種種因素就決定了,在李莊案中,面子,重慶必須贏;裡子,重慶必須輸。這也就意味著,李莊必須認罪,但同時,某些方面一定要藉機把重慶方面好好地噁心一番。
值得注意的是,2月3日,李莊案二審開庭,李莊當庭認罪。然而就在同一天,還有一則重要消息,《人民日報》北京2月3日電:「 胡錦濤在省部級幹部落實科學發展觀研討班上講話」 (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10924748.html)。這篇報導羅列出出席開班式的所有中共高層人員的姓名,中共政治局委員和書記處書記全都榜上有名,唯獨少一個薄熙來。這表明,薄熙來在上層已經失勢。他想借「唱紅打黑」上位的企圖已經失敗。
李莊案搞成這個樣子,說明上層已經部分失控。導致部分失控的原因是上層的權力割據,隱性分裂。胡錦濤本來就是弱勢核心,上層各位大員各派勢力,在表面上維護核心地位和在表面上維護黨的統一的前提下,誰也不服誰,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誰也不買別人的帳。薄熙來可以在重慶一手遮天,任意妄為,中南海拿他沒有辦法。然而,其他大員卻又可以在重慶之外的地方用媒體噁心你薄熙來,出你的醜,薄熙來也只有乾瞪眼,無可奈何。李莊案就是這種隱性分裂的公開顯露,所以它終於搞到兩敗俱傷、難以收拾的地步。最後只好吹燈拔蠟,草草收兵。
毫無疑問,李莊案最大的受害者是中國的法制,是中國的律師。李莊案是權力對法律的公開強姦。30年法制建設一夜崩盤。李莊案可能會使不少司法界人士心灰意冷,但它也必定會使那些敢於堅持法治原則的人更加堅定。
說到律師的處境,一般人總以為,為政治異議人士作辯護,無異於直接反對專制爭取自由,因此,風險一定是最大的。其實也不盡如此。原因很簡單。自六四之後,在迫害政治異議人士的問題上,當局早就是死豬不怕開水燙,反正是你辯你的,我判我的。長期為政治異議人士作辯護的張思之律師和莫少平律師都說:「我打的官司沒有一件是贏了的。」這一可悲的現實早已被大多數法律界人士所接受。他們知道在這些敏感領域是不可能得到正義的,但是他們總以為,全部正義固然做不到,部分正義總還是有希望的吧;在那些不具政治敏感性的案子上總還可能贏得幾分正義吧。殊不知更可悲的是,有些時候,那些看上去不帶政治敏感性的案子反而更危險。就像青年法學家王怡早就指出的那樣,律師和政府抗辯是「輸得起贏不起的」。越是有贏的可能風險越大。例如這次重慶打黑的案子,由於辯護律師發現了政府方面刑訊逼供的問題,倘若一旦公開和被證實,法官不能不依據事實改重判為輕判,而政府有關人員本身則必定會受到追究。所以,政府方面就只好反攻為守,先把你律師抓起來再說,乾脆給你律師判個偽證罪滅口。這種事以前就發生過很多次。李莊案之所以驚天動地,在於律師一方也很有背景,而且等於是把對方刑訊逼供的事情已經端上了台面。就在這種情況下,重慶方面卻依然敢於指鹿為馬,顛倒黑白,而整個中共高層卻依然要為這種公開的違法濫權行徑背書。這說明,中共的權力是一體的,越是在做壞事和包庇做壞事的時候越是「團結一致」。
李莊案注定了已經載入歷史。從此,中共當局的所謂「法制」就連遮羞布都給撕掉了。這就是李莊案的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