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公民行回國維權記

——我在上海的經歷

作者:曉剛 發表:2010-07-03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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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5月21日從悉尼飛到香港,第二天從羅湖入境回國的。這次回國的首要目的,是要以行動打破中國當局對海外異議人士的封鎖,自己走出回家的路。我認為回鄉探親是天賦人權,不容任何政權以政治理由非法剝奪。其次,我也要利用這個機會,聲援那些正在開展麻雀護巢捍衛家園的行動,聲援反抗政府圈地搶劫的國內維權民眾。此外,我還要藉此機會為劉曉波、胡佳等繫獄的思想言論犯發出聲音。我覺得,在海外20多年了,不能再滿足於發些聲音與等待,必須有些與國內直接相關而國內的人又不方便做的行動,去直接衝擊當局的底線。

為準備回國,我再次改名換姓,還用了一張精心梳理後拍的照片,申請了新的護照。照片上的形象變化較大,相信任何熟識我一貫形象的人,見了都會失笑。但這在我並不是第一次了。1997年家母病危的時候,中國領館拒發簽證,並把我的護照扣在領館達半年之久。此後我就用了類似的方式,多次「潛回」國內。中國國安發覺之後,曾於2008年5月把我押送出境,並在同年10月再次把我阻攔在境外,不讓我為二姐奔喪。因此我要合法回去,必須再換個新護照。

憑這本新護照,我順利拿到了簽證。但我還不敢肯定能入得了關,兩年前,我就是拿到了簽證,卻入不了境。我決定還是經香港走,如果萬一在羅湖海關不讓我入境,我還可以就地抗爭一下。

5 月22日,我由羅湖入關,沒有遇到麻煩。回到國內後,我相繼在廣東、湖南和湖北等地探親訪友。考慮到當局隨時都有可能發現我入了境,不知何時我就會「被失蹤」,因此每到一處,我都會找個標誌性的建築做為背景拍照,及時傳給海外的朋友。有時,我手裡還會拿著一份當天的報紙,作為出事前時間參照的證據。

按原定計畫,我在5月31日乘火車來到上海,目的是到上海世博的聯合國館拍照,做為對進行麻雀護巢行動正在紐約聯合國大樓前靜坐示威的胡燕等世博難民的象徵性聲援。我計畫在6月1日遊覽上海世博之後,6月2日白天做一些準備工作,晚上離開上海赴北京。6月3日早上到北京,將先接受採訪,然後到天安門廣場,為 「六四」死難者做些獻花、灑酒的祭奠。最後,在6月4日上午,我將到國家信訪局為胡燕、陳緒興和楊海涵等強遷難民遞交請願書,之後去北京檢察院遞信舉報以胡錦濤為首的中共「顛覆國家政權罪」,然後我還會做為《零八憲章》簽署人向檢察院「自首」,要求與繫獄的劉曉波共同承擔責任。

我6月1日上午9-10點之間到達上海世博園區開始遊覽,並趁機拍攝多幅自己身著寫有「麻雀行動公民行 Support the Victims of Shanghai World Exposition 聲援世博難民」字樣T恤的照片和錄像。其中所有錄像都是在聯合國館前拍攝的。為了取得較好效果,錄像在兩個不同位置反覆拍攝了多次,其中還有些遊客在我前後行走。下午兩點左右,一切順利。此後,我又繼續在上海世博園區遊蕩,直到下午5點多才離開。6點多,我到火車站附近的市區,吃了一頓麥當勞快餐,買了一小瓶酒,為「六四」祭奠用。我找到次日可以兌換外幣的銀行,但沒找到可以買印表機(準備列印請願書、舉報信和自首書)的商店。然後,我步行回旅店,其間多次走錯路,但確信並沒被跟蹤。

回到旅店後,整理了一下行李,然後洗了個澡,上網寄送照片。此時旅店女老闆突然急速敲門,神情緊張地跟我要護照,說 「你是怎麼回事,怎麼調查局的人來找你?」因為這麼多天一直順利,我心存僥倖,猜想:與其說是國安來找我,不如說更可能是警察來找他們旅店茬兒的。特別是聽她口口聲聲地叨念著「我們不夠級別,我們不夠級別……」更使我加強了這個想法。因為,早些時候旅店女老闆跟我說過,上海市規定只有超過三星級的旅店才能收住持外國護照的旅客,而他們只是三星級,所以她是破例收我住宿。我去過不少國家,還從來沒有見過像靠打著「平等」和「民族尊嚴」旗號造反起家的中共這樣,處處人為地把自己國民劃得低外國人一等的,這真是豈有此理!

在把護照交給旅店女老闆之後,我決定跟著下樓,看看情況,萬一真有不妥,也可伺機溜走。下樓後,見到旅店門外斜停著一輛小巴,外面有幾個叼著煙的大漢。女老闆慌不迭地把我的護照遞給其中一人,那人看看護照,再打開手機看看,搖頭說「不是」。我心想,這幫人該不是衝我來的,也許是黑社會找誰尋仇的。拿回護照後,我心裏覺得這地方還是不安全,於是趕緊回到房間,把白天拍的錄像逐個剪輯、轉換格式,發送出去。正發到一半,女老闆又來敲門,說我的護照還要複印一下。我有些大意,開門把護照遞出去,結果五六個大漢一擁而進,要我收拾起行李跟他們走,還說「放心,房間還給你留著,問過之後沒事,你還可以回來繼續住。」

幾個大漢把我押上小巴最後一排座位,兩個人一左一右把我夾在中間,其中一人還用胳膊緊緊地摟住我的脖子,生怕我反抗逃走。我問:「你們是什麼人?把你們的證件給我看!」坐在車頭的一人說:「你放心,我們不是黑社會。到了地方會給你看證件的。」同時,他們拿出一塊布,蒙在我的頭上。

蒙頭布揭開了,車停在一座灰乎乎的樓前,大概是在什麼大院內。幾個人已經等在那裡,一人還拿著攝像機對著我拍照。這班人擁著我進入一個套房的客廳,裡面用椅子和茶几擺成審訊室的模樣,攝像機也搬了進來繼續拍攝。趁剛進來他們還沒準備妥當,我要求上廁所。他們讓我進去套房的廁所,但先搜走了我口袋裡的手機。他們把廁所門大開著,有兩個人盯著我上廁所,其中一人就在我兩步之外。我抗議,要求他們出去,或者至少轉過臉去,都被他們拒絕。真是豈有此理!

回到審訊室,主審的人翻著我的護照問:「你還有別的什麼名字沒有?」我按預先準備好的話回答說,這就是我現有的名字,我們在海外習慣的拼寫與大陸不同,等等;並說我這次來上海,是為了參觀世博,白天已經去看過了,明天就會離開。但他們很快就從行李裡翻到我的文件,我隨身帶著改名證明,是為了到北京檢察院要求與劉曉波共同承擔責任時用的。主審人點點頭,「嗯,張小剛!」於是就隨口問起楊建利和盛雪的情況來了。顯然,他們確是有針對性地找到我的,不是偶然碰上的。

審訊的人從我的相機裡查到我在世博穿著T恤的照片,問:「你這是在幹嘛?你回來到底都有些什麼目的?」我說:「我回來要做的所有事,都不違反任何法律。你們抓我到這兒來,卻說不出我違反了什麼法律,而且至今連個證件都沒給我看,分明是你們自己違法了。在你們出示證件之前,我不再回答任何問題!」

「你先回答問題,完了之後我們自然會告訴你我們是誰」,審訊人說。「我不知道你們是誰。在給我看你們的證件之前,我不會再回答任何問題。」我堅持道。審訊的人還是重複地說,問完話自然會給我看證件。我也堅持不讓步,於是雙方陷入了僵局。

突然,主審的人使了個眼色,旁邊一個傢伙凶神惡煞地站起來,把我拉起來,然後把我坐的椅子推到房間的盡頭。「站著,站在這兒!」他指著房間正中的空地說。 「少跟我來這套!」我心裏一邊想,嘴上一邊說:「我累了!昨天在世博一整天,你們又是深更半夜把我抓到這兒,我要坐著!」同時走到房間盡頭,重新坐回到那張椅子上。那傢伙氣勢洶洶地再用力把我拉回到屋子中間。我又走到牆邊,靠著牆。然後兩個人上來把我拉回到中間。我就乾脆坐到地上。這時,四五個大漢一擁而上,把我從地上架起來。於是我一邊用力往下坐,一邊大叫,「我要見澳洲領事!我要向領事報告,你們這是虐待!」這一叫還真管用,這幾個人馬上手就鬆了。嗨!中共專制集團,就是把中國人不當人,欺負中國人欺負慣了。可是這套做法拿到國際上卻是見不得人的。

這幾個人交頭接耳一陣,之後,又擁著一個衣著明顯與其他人不一樣,感覺上光鮮不少的人進來,大概是他們的領導。領導也沒說出什麼道道,無非是說些「別耍賴」,重複一下主審人的話,然後又匆匆走了。過了一會兒,主審人又和另外一個人進來,介紹了一下說這人是另外一個部門的,然後就跟我講條件,說如果給我證件看,我能不能承諾不向外界透露他們的姓名,包括跟領事也不說。我回答說:「我可以承諾這一點,除非以後你們再做出特別對不起我的事,我不會把你們的名字告訴任何人。」「那——‘特別對不起你的事’是指什麼?」「比如說吧,你們剛才試圖對我動粗的那個樣子,就很對不起我!」「那你能不能把這個承諾書面寫下來?」主審的人說。「這當然沒什麼不可以。」我當時確實很想記住他們的名字。主審的人拿來紙和筆,我寫下了前面說的承諾,即除非訊問人今後做出特別對不起我的事,否則我不會向任何人透露訊問人證件上的姓名,云云。

於是,那個新來的人把他的證件給我看了,沒什麼懸念。我努力地把姓名和號碼記在心裏。但是這個人陪同訊問了約一個小時左右就離開了,再也沒回來。而其他的人,也就是說,把我抓到這裡的那些人,自始至終也沒有把證件給我看過。也好,這是他們留給我的一個把柄——我將來可以就這個非法拘留審問事件,要求澳洲政府與中國當局交涉。

因證件問題引起僵局而中斷了足有一兩個小時的審問重新開始了。我估計楊建利和盛雪他們這時已經察覺我出了事,不久也就會把我此行的目的對外公布,於是我不再兜圈子,明白說出了我此行的四個目的:1.突破封鎖、實現回國探親;2.聲援世博難民等國內維權民眾;3.赴京舉報胡錦濤;4.要求與劉曉波共同承擔《零八憲章》的責任。

在訊問的過程中,訊問人和我不斷地在一些涉及民主、人權基本概念的問題上進行爭執。例如,主審的人說,我這些目的是 「中國政府所不允許的」,我就強調我此行的所有四個目的,包括後面三個目的,沒有任何一個違反任何法律,都屬於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

主審的人說:「中國政府給你簽證是讓你探親的,沒讓你在世博照這些相」。我就回答說:「這個簽證沒有限制我不可以參觀世博,也沒有限制我在世博照相的時候不能穿這樣的T恤。而且,澳洲政府發籤證給中國留學生,是讓他們到澳洲上學讀書的,中國領事館不是也組織他們在澳洲上街示威遊行,抗議‘西方媒體醜化北京奧運’嗎?澳洲政府允許並且保護他們的示威,因為這是表達言論的權利。連我當時都寫文章祝賀這些留學生,說他們有了機會學習、實踐民主自由,證明了中國人也能享受民主自由。並希望他們把學到的這些帶回中國去。」

主審的人似乎有些惱火,用威脅的口氣問道:「你有沒有想過,你做這些事情,最壞的結果會是什麼。」我明白他的恐嚇用意,卻偏偏說:「最壞的結果是進不來。我的第一目標是突破封鎖、實現回國探親,所以只要進來了,就是最大的成功,其他的事能多做一件算一件。」旁邊那個給我看過證件的人介面說:「啊,多做一件多賺一件。」我笑著說:「對了!」他們又問:「外邊的人,會不會知道你現在的情況?」我說我已經安排妥當,有一些約定,他們現在肯定已經知道了。「那他們會不會做新聞炒作?」他們又問。「過了約定的緩衝期,肯定會報導出去了。」「那你能不能想個辦法,什麼辦法都行,讓他們在報導的時候,不要提上海。」他們這個要求倒是挺有趣。「除非你們現在趕快把我送到北京,那就是在北京出的事。否則,是在上海出的事,怎麼可能不提上海?我沒有任何辦法,也不可能這麼做!」「哈,關鍵還是你不想幫忙嘛!」

整個審問過程一直持續到2號的晚上。中間他們換班看著我,至少有兩個人,一個在我前面,一個在我背後。上廁所也是兩眼不離地近距離盯著。儘管套間的睡房裡有兩張鋪得整齊乾淨的床,他們沒有讓我躺一下。中間給我吃過一次麵條和一次盒飯。

到了晚上,他們拿來我的電腦(他們已經設法侵入進去)和相機,當著我的面,把他們不喜歡的照片和錄像全部刪掉,然後說,不能讓我留在國內,要馬上送我出境,接著拿出從我行李中翻出的5000元澳幣,說他們查過了,今晚已沒有經濟艙的座位,要給我買商務艙的票。我抗議說,我還有從香港回澳洲的返程票。他們回答說:「我們也不能讓你到香港,不然你會忍不住在那兒做些事。我們必須讓你今晚就離開中國。」

他們把行李和手機還給我,手機電池已經被放光了電,還不允許我充電,並且一再地說:「回到澳洲之前,請不要試圖打電話」。於是再次把我押上小巴後座,車外仍有人在錄像,也再次用布蒙住我的頭,直到車上了高速才拿開。這時,我發現還有一輛小車在旁邊跟著,車裡伸出一個錄像機鏡頭,在全程拍攝。

到了機場,走的全是特別通道。我數了數,包括拿攝影機的,一共是十名大漢押送我,好像怕我武功了不得似的。雖然是特別通道,機場裡還是有一名小姐出來,阻止拍照。這時,押送我的人中的一個,對那名機場小姐說了聲「國安」。小姐拿起對講機大聲地說「他們說他們是國安的。」這是這夥人第一次當著我的面明確透露他們的身份。

浦東機場很大,很豪華。但不知為什麼,我們登機要走到室外,乘車到飛機底下,然後由舷梯登機。幾個國安一直陪著我上飛機,攝像機也一直對著我拍攝,直到飛機開始滑動,仍在拍攝。

我這個小小的抗議活動,如果是發生在澳洲,恐怕不會引起任何漣漪,卻讓中國當局興師動眾,如臨大敵。他們最怕的是思想和言論的自由表達,民脂民膏都被浪費去用於阻塞民口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中國人權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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