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8-20 13:15:58作者:
穿戴伊斯蘭罩面袍的穆斯林婦女
法官裁決說,這名婦女在作證時必須取消面罩。
澳大利亞珀斯一名法官裁決說,法庭在審理欺詐案時,穆斯林婦女在陪審團前作證必須取掉她全部的面罩。
珀斯的這名法官說,證人在出庭時將面部遮住,她認為這是不恰當的作法。
但檢方表示,這名婦女在作證時如果不佩戴面罩將會感到不自在,而這將影響她的證詞。
但辯方律師認為,陪審團成員應當可以看到她的面部表情。
辯護律師特羅韋爾說,這位36歲的穆斯林婦女希望佩戴面罩的想法只是一種「偏好」,並非「伊斯蘭信仰必須的一部分」。
他說,婦女在伊斯蘭法庭出庭時不戴面罩的情況也很多。
珀斯法官迪恩裁決說,這名婦女在作證時必須取消面罩,但法官強調,這一裁決不應被視為一個法律先例。
法官表示,這只是在特別情況下作出的一個裁決。
這位法官還拒絕就其他有關的裁決作比較,因為這是澳大利亞法庭作出的裁決,並非伊斯蘭法庭。
將在陪審團面前出庭的女證人已在澳大利亞居住了七年,她從17歲時就佩戴面罩,她只在家人或男性家族成員面前取過面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