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彈詞主要流派(十三)

作者:何奈天 發表:2010-09-1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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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詞早始於南方,而又盛行之南方,也稱作為南詞。古人作詩以寓意,今人作詞以賞心。詩更詞,詞變曲,曲化彈詞,所以創善懲惡。女彈詞始於咸豐,盛於同治,至光緒時漸漸衰落。都是以彈唱說書形式,除了書場中登臺彈唱外,住處陳設富麗,接待客人,稱為書寓。還有出局侑酒,稱為校書。大家如看過張春帆所著的《九尾龜》小說,其中就有對女彈詞的種種描寫。女彈詞後來逐漸變質,成為任客納資點唱的青樓女子,再一變而成為妓院中既賣藝又賣色的妓女。正式的女彈詞家,也就銷聲匿跡了。經過了前期的衰落,但沒有被根絕。還有一部分,憑著她們的技藝,繼續在各地彈唱。直到民國初年,「遊戲場」興起,才又有固定的書場。可是力量微弱得很,也僅也是娥等幾個人。

六十年風水輪流轉,在書場奏唱的女彈詞家,又一度蓬勃起來。三十年代,無線電事業興起,女彈詞藝人逐漸匯合到上海,成為一種新生力量。她們不但有電臺,也有不少的書場。清末的女彈詞,後來成為妓女的副業;現在的女彈詞則是專門賣藝,而且有了自己的行會組織——「普余社」。不過「普余社」並非單純的女彈片語織,而有不少年輕彈詞男藝人退出「光裕社」,參加了「普余社」。成為男女檔彈詞的共同合作體,於抗戰前成立之蘇州。「普余社」陣容甚盛,說書的生意空前火紅。而「光裕社」的說書生意為之低落清淡。「光裕社」乃具狀控告於當局,謂男女彈唱「風化攸關「,要求禁絕。「普余社」同人不服,於是全體請願,哭泣陣詞,要達到繼續彈唱之目的。

「光裕社」是蘇州評彈界最大的一個行會組織。從成立起就不許「光裕社」的成員教授女弟子,也不允女藝人登臺說書等多種限制和禁令。並一再告示其現定「並非摧殘女權,無非為防微杜漸,免涉淫褻之嫌,為個人的潔身自好計,為團體的悠久美譽計耳。」還要求當局不予核准女藝人《說書執照》,取締女藝人在蘇州地界說書。

「光裕社」的歷史侷限就是到了上個世紀的四十年代依然歧視女性登臺,更有甚者,即使書場偶而有女聽客,一些保守的藝人也不能接受這樣的事實,那就是自己的藝術賣給女人。我們可以在馬如飛留下的很多有關的傳說和他創作開篇等資料中瞭解這一歷史現象,民國年間的蘇州彈詞的前輩藝人張雲亭,如果看到書場裡面有女客,他一定要以污穢之語將女聽客擠兌了出去才開始彈唱正本,可見傳統勢力的頑固。為爭取男女同臺彈唱的錢錦章(彈詞名家徐麗仙的養父)因為在解放之初被壓了,所以他的那些歷史的進步也就沒有人再提及。

前面所講述的彈詞女藝人,如:祁蓮芳、朱雪琴、侯莉君、徐麗仙、蔣雲仙等,能在書壇上獨創出一片天地,要歸功於一位婦女界領袖人物的干預。

這些彈詞女藝人上書臺是非常不容易的,因為整個評彈界當權是「光裕社。「光裕社」是不容許收女弟子的,誰收女弟子就「開除」。以前叫「出格條」,老師的「格條」一出,你只好轉業,這個行當你就站不住腳。「光裕社」因不收女弟子,所以一些「外道」【注】女說書人集中起來成立了「普余社」。「光裕社」就告「普余社」,你們搞歪門邪道,罵女檔謂「妖檔」,罵女說書謂「妖怪」,就打官司。雙方都請了有名的律師,而且不用出鈔票格,因為這些律師都是聽書的書迷,有的是迷「光裕社」的書迷,有的是迷「普余社」的書迷,兩派律師打官司。從上海打到南京,一堂一堂打下來,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最後一堂雙方辯論激烈得不得了,到時候辯論結束,合議庭要合議一下。有人送上去一張條子,主審法官接到條子一看,就當堂就宣布了,現在有委員長夫人蔣宋美齡女士要發言,大家歡迎!宋美齡並未走上臺去,而是站在座位前發言了。她沒用普通話發言,而是用標準的浦東川沙話發言。巧了,我祖籍浦東川沙人氏,小時候在川沙農村待過,我就用普通話來翻譯這段方言濃厚的發言。

宋美齡說:「今天我來參加這一場旁聽,覺得非常有意義,一方講:說書這個行當是男人的職業,還有一方講:不管男人或女人是個人都可以說,為啥男人可以工作而女人不可以工作?」她指指掛在法庭當中孫中山先生的遺像,說:「中山先生遺像上頭有四個大字‘天下為公’,這四個字中國人全都曉得。還有四個字法庭上沒有,但是每個中國人的心裏都有格,是哪四個字?叫‘男女平等’。讓我們聽聽中山先生臨死之前的遺囑吧!」
她背了一段總理遺囑:「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宋美齡當場背誦時,引得全場一片掌聲。她接著繼續說:「立這張遺囑的日子是1925年2月24日,16天以後,3月12日中山先生就離世長逝了。臨死的時候還唸唸不忘平等待我之民族,男女平等。所以,我們大家聽中山先生說的話吧!有幾句話我要講一講,男檔、女檔、雙檔、單檔,拿女檔講成是「妖檔」,拿女人講成是「妖怪」,是很不妥當的。請講的人回去問一問你們家中的母親、阿姐、妹子,她們同意嗎!」說到此地,宋美齡發言結束。

合議庭議下來之後,「光裕社」敗訴,「普余社」勝訴。女藝人的上臺說書而且合法地上臺說書,是由於宋美齡的干預,因此有合法的地位。這樣一來,女說書藝人之中後來出了不少的名家,而且其書藝應該講勿輸於男藝人,從此評彈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

被中共一貫稱之為的「萬惡舊社會」,婦女受到屈辱可以集會請願,甚至可以用民主權力上法院打官司,在法廳上申訴自己的冤屈。國民政府的第一夫人,為婦女的合法權益公開仗義執言。看看,所謂的既「光榮」,又「偉大」,還「正確」的中國共產黨,六十年來視中國人民如草芥,恣意凌辱,任意屠殺。中共黨魁、頭目的老婆們,有哪一個為有冤屈的婦女講過一句公道話?!甚至發生了,活摘有信仰婦女的器官販賣,件件血案驚世駭俗。黨內及黨外,上下一致,集體裝聾作啞。被人民養活了六十年,戤在那裡的「八隻花瓶黨」更是閉口藏舌一言不發。人民養了這群廢物有何用?!還不如百姓家裡養的一條狗,家裡有什麼動靜狗還能叫喚兩聲。而被中共的無恥文人和學術惡棍,譽為千年盛世的中國,實質是當今世上最黑暗的奴隸社會。因為,這塊土地上罪惡昭彰的中國共產黨,就是集一切邪惡大成的噬血邪教組織。

註:外道是指「光裕社」之外的男、女說書人。「光裕社」對外道說書人設置種種限制,是保護「光裕社」內部成員的利益。但「光裕社」內部矛盾也很多,有過幾次重大的分化。1912年,「光裕社」中的一部分青年藝人,宣布退社,與外道說書人,在上海聯合成立了「潤余社」。創始人有前文提到的李文彬,社址設在上海南市木梳弄,並向當局相關部門備案。1916年,又有一批青年藝人從「光裕社」裡退出,聯合外道說書人,在上海成立了「同義社」。1936年有一批「光裕社」的成員,收了女徒,拼男女雙檔;或拼為夫妻檔;或和外道女藝人拼檔。這些為「光裕社」的社規所不容,於是紛紛退出「光裕社」,另行成了「普裕社」,以男女雙檔為其特色。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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