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各大媒體、各大網站都發布了一條消息:深圳前海獲計畫單列市管理許可權。這條消息,讓人啞口無言,瞠目結舌。我不明白,作為中國的改革開放的特區,何以迷戀計畫單列,這與特區名頭、特區身份、特區文化是多麼不相容啊。這個特區,還有一點特的味道嗎?
什麼是計畫單列市?這是在計畫經濟的年代,國家為了確保8個經濟發達、交通樞紐、工業基礎雄厚的廣州、武漢、西安、廈門、青島、南京、重慶、長春等城市的社會和經濟穩定發展,確保國計民生,由國家制定經濟發展戰略,才賦予這些有中心地位的城市以計畫單列,並相應賦予副省級管理許可權。這在當時,無疑是非常正確的。也是行政區劃上予以合法確認的。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一直強調城市化和城市群的發展,早已對以上城市不再進行計畫單列,而將國務院的的許多政策直接對70個大中城市產生影響。可以說,所謂計畫單列市,已經是歷史的過往,留下的是歷史的光斑。時代在前進,民族在發展,文化在復興,而深圳,可以迷戀這麼一個歷史的過往呢?
縱觀深圳各大媒體的所有報導,原來,是為了炒買炒賣前海地區的住宅,哄抬前海的房價,刻意編織大張旗鼓搞出來的一個樓市概念,也是深圳30年來,一個彌天大謊。查看發改委的批文,首先是8月26日深圳特區成立30週年當天,國家發改委批復了《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這個計畫根本就沒有什麼計畫單列市一說。
一個記者報導說,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出具體的通知,指出「前海管理機構享有相當於計畫單列市的管理許可權的政策,積極創造條件下放審批許可權,簡化審批程序」。不錯,發改委的通知,是有這麼一句話,廣東省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協調推進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建設,要落實好前海管理機構享有相當於計畫單列市的管理許可權的政策,積極創造條件下放審批許可權,簡化審批程序,出臺配套扶持政策,推動建立促進前海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的體制機制。這裡講的是相當於,而不是等同於。
發改委的這幫大爺,居然在這麼一個通知裡,提什麼計畫單列,那麼,我們要問,現在還是計畫經濟年代嗎?既然不是計畫經濟年代,還提什麼計畫單列市?前海這麼巴掌大的地方,在行政區劃上,有可能成為副省級嗎?傻瓜都明白的事,為什麼深圳的媒體就不明白呢?不是不明白,是揣著明白裝糊塗,目的,是為高房價鳴鑼開道,繼續這種與中央房價調控背道而馳的炒買炒賣的勾當。
沒有計畫單列,試問,你哪裡來的計畫單列市管理許可權?再說,就是有這個管理許可權,也不是發改委的一紙通知所能定的,而是要國務院報請全國人大通過。你的媒體把這麼一句「享有相當於計畫單列市的管理許可權的政策」,放大到等同於一個副省級的城市,究竟是何用意?
可怕的社會,在輿論的操縱下,詐騙成為公開,捕風捉影成為常態,誇大其詞只為高房價。這樣下去,深圳這個特區,將會淪落成投機分子和詐騙犯的天堂。難道,深圳市民就不能想一下嗎,深圳本身就是一個副省級城市,還會搞出一個副省級城市來嗎?
更為可笑的是:媒體還專門做了這麼一個名詞解釋:
什麼是計畫單列市:中國對省轄市(區)實行計畫單位,就是在行政建制不變的情況下,將這些城市(區)視同一級計畫單位,在國家計畫中單位列戶頭,並賦予這些城市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許可權。計畫單列市的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鉤,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分,而無須上繳省級財政。中國目前只有5個計畫單列市: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計畫單列市與直轄市區別在於:直轄市是一級行政區,計畫單列市僅僅在經濟上享受省級待遇。
彌天大謊啊。這是誰的定義?前海能成為計畫單列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