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的小熊,在美國上幼稚園大班(Kindergarten)的第一天,簽署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個契約:Student Contract!
開學時,媽媽在小熊的家庭聯絡簿(在美國叫Student planner)上,發現一頁很有趣又詭異的文件:學生契約。這契約要求學生本人簽名,當然爸媽也要當見證人!以前在臺灣上學時,從來沒看過這種東西,所以媽媽忍不住仔細地研究這張契約書,內容其實很像是小學生的摩西十誡!
特別翻譯契約內容如下:
身為克萊斯米爾小學的學生,我,小熊(學生簽名)答應要做到以下事項:
1.做人做事要誠實;
2.總是用有禮貌的話語(不論是說的或寫的);
3.尊重別人及其所有物品;
4.在學校內永遠用走的!(我作證,此點對小男生而言真的很難)
5.在公共區域要放低音量,輕聲細語;(這點該給日本及臺灣旅行團看一看)
6.用頭腦解決問題,-而非用拳頭(原文更妙:Use my head in stead of hand to solve the problem);
7.遵守學校的穿衣規則;(另有一頁寫了不少守則)
8.每天要乖乖寫作業;
9.每天要帶家庭聯絡簿給老師看;
10.每天都要乖乖去上學!
聽說美國人結婚前流行簽契約,想不到小學生上課前也要簽契約?美國,真是一個法治的國家啊......媽媽偷笑的想:不知道違約會是什麼下場?
契約簽完沒多久,學校的Counselor(類似輔導老師)又發出一張建議書給家長,上面寫著:養出快樂健康孩子的十要訣,內容十分精闢,令人深思,在此記錄內容如下:
1.如果你已婚,要與配偶有更多互動關係──甚至要多於與孩子的互動!孩子最嚴重的不安全感,來自感覺到:自己父母的婚姻其實不穩固,不長久。
2.如果你現在單身,不要嫁給你的孩子!當一個有趣的人,有正常的社交活動;你的福祉就是你孩子的幸福。
3.期許你的孩子服從──冷靜的期許。不順從的孩子也會是不快樂的孩子。
4.期許你的孩子在家中也是個有貢獻的人──給他分有意義的家事。一個好的社會公民總是願意奉獻。一味只要求別人(Demanding)而自己不奉獻的人,不會是快樂的人。
5.告訴你的孩子:快樂是不是你擁有多少東西,而是如何能夠去享受你已經擁有的東西!
6.告訴你的孩子:世界上最有趣的兩件事就是閱讀與旅遊,兩者都能夠累積美麗回憶,而不是累積東西或財物。與其去買東西,不如花時間陪陪孩子:與他們閱讀、釣魚、打球、散散步....
7.限制觀看電視與電玩的時間:快樂的孩子是活潑多動而常常運用想像力的。
8.培養孩子有個嗜好:嗜好能培養想像力與創造力。所謂嗜好,是孩子自己可以自己去做而不需要監督的事情。
9.教你的孩子要有禮貌:禮貌從尊重別人及注意別人的話語開始。快樂的孩子是常關心別人的,而不是只要求別人來關心自己的。
10.設立高標準:尊重孩子從他能盡力做到最好開始,不要讓孩子找理由或接受他的藉口,當孩子能以自己的成就為傲時,才是快樂的孩子!
看完這些,很慶幸有些祕訣在我家已經實行了,例如分配家事、多陪陪孩子....但是也有做不到的地方,如設立高標準:天下的痴父母們,包括我自己,通常都認 為孩子還小,一點點小成就,就忍不住為他們敲鑼打鼓到陣天響!哪還有什麼更高的標準?還有,標準到底要多高?很難拿捏。怕孩子做不到會喪氣、又怕影響孩子的自信。
最有感觸的,該是第5和第6點吧…我們大人又能做到多少?在消費文化已經發展到有點過分奢華的今日,誰不比房子?比車子?比手機?比LV包包?或比孩子的學校?比孩子的才藝?清心寡慾,說的容易,做起來多難啊!
要與孩子活的快樂、健康、簡單,其實都需要從心開始修行,因為人心是多麼軟弱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