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新華社報導近日,浙江溫州市公安局透露,樂清市「錢雲會案」偵辦單位於1月14日查獲了錢雲會出事當天所戴的附有微錄設備的手錶。手錶中的微錄設備真實地記錄下了2010年12月25日出事當天,錢雲會路經出事地點被撞身亡的車禍全過程,更進一步佐證了公安部門對案件性質認定的結論。(人民網)
看了溫州警方爆出的這條新聞,筆者不禁要問,難道錢雲會帶的表就是「黑匣子」?
眾所周知,「黑匣子」是飛機專用的電子記錄設備之一,名為航空飛行記錄器。它分兩種,一種是飛行數據記錄器,與飛機各機械部位和電子儀器儀錶的感測器相連,可累計記錄25小時。起飛前,只要打開黑匣子的開關,飛行的時間、速度、高度、飛機舵面的偏度、發動機的轉速、溫度等種種數據都將收入黑匣子內。
另一種是艙聲錄音器,就像錄音機一樣,它通過安放在駕駛艙及座艙內的揚聲器,錄下飛行員與飛行員之間以及座艙內乘客、劫機者與空中小姐的講話聲,它記錄的時間為30分鐘,超過30分鐘又會重新開始錄音。因此這個黑匣子內錄存的是空難30分鐘前機內的重要信息,需要時就可把所記錄的參數重新放出來,供飛行實驗、事故分析之用。
以上是「黑匣子」的功能和運轉方式。我們也不難想像,只有稍有電子常識的人都會知道,就以當前電子科技的水平來看,手錶上能裝下多少容量的視頻、語音存儲器、記憶棒?目前手機上的存儲器、記憶棒聽說有4個G或稍大些的,但就是這麼大的存儲器記憶棒又能記錄多長時間的數據?需要多大容量的電池供電?手錶電池能完成這個任務嗎?飛機上才用25個小時的,難道錢雲會的手錶能用幾百、幾千、幾億個小時不成?而這樣大儲存器記憶棒的手錶其體積又要多大呢?所以,如果錢雲會手錶的存儲器容量很大,那麼,它就不是溫州警方所說的「附有微錄設備的手錶」了。換句話說,既然是「附有微錄設備的手錶」,那麼其存儲器記憶棒的容量是不可能大的,最多也只能錄幾分鐘或者十幾分鐘的數據。
如果以上推理成立,那麼,錢雲會即便戴著「附有微錄設備的手錶」,他平時也不會輕易開啟手錶中的「微錄設備」,因為他要將其用在重要的時刻,比如上訪時錄下官員的話語等等。所以,如果此分析正確的話,那麼,當錢雲會遇上車禍時,在躲避都沒有時間的情況下,他還會想到去開啟手錶上的「微錄設備」來錄車禍現場?他還會舍生忘死去開啟手錶上的「微錄設備」而不去逃命?很顯然,開啟錢雲手錶微錄功能,並錄下車禍現場數據的唯一可能,就是有人事先幫錢雲會做了。那這個人會是誰呢?於是,這又便回到了錢雲會 「被謀殺」的境地。對此,溫州警方又當作何解釋,才能信服人呢?
退一萬步想,即使錢雲會「附有微錄設備的手錶」就如飛機上的黑匣子一樣,能循環轉錄,且錢雲會在進入現場前自己已開啟微錄功能,那麼,溫州警方所說的「手錶中的微錄設備真實地記錄下了2010年12月25日出事當天」也是不成立的。為何?因為,循環轉錄功能說白了就是後面的數據覆蓋前面的數據,就如飛機上的黑匣子,飛機飛行幾十個小時,前面有多少、多少的數據,它也只能記錄下最後30分鐘的數據。試想,錢雲會「附有微錄設備的手錶」如果採用的是這種功能,即便記錄下當時車禍時的數據,那麼,當「村民王立權在警方到達現場前從死者身上拿下手錶,並交給妻子陳亞婷藏匿,後陳亞婷又將手錶轉移到鄰居陳某某家中,再到1月14日上午陳某某主動將該手錶送交當地派出所」的那麼長的時間裏,手錶上錄下的數據還會是當時的車禍數據嗎?難道當時的數據不會被後面的數據覆蓋了嗎?所以,現在溫州警方說錢雲會手錶上的數據還是車禍現場時的數據,那麼不是人為錄製的又會是什麼呢?這又怎不叫人向錢雲會「被謀殺」的老路上去想呢?
另外,對於錢雲會這塊「附有微錄設備的手錶」,溫州警方能否詳細地介紹一下,它的產地,如國產的還是進口的,它的牌子、規格、性能,包括其存儲器記憶棒容量的大小、開啟方式,錄製格式等等、等等,溫州警方能否盡快地向全國人民公開此表?筆者以為,溫州警方既然要消除人們的疑點,就應該做到全方位公開,必要時還可以邀請網友代表去實地、廠家試驗錢雲會這塊「附有微錄設備手錶」的性能。只有這樣才能有利於錢雲會案件的破解,才能有利於民憤和疑慮的消除。
来源:個人博客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