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配圖,圖片來自網路)
前天,北京市政府出臺了貫徹中央政府進行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的「國八條」的實施細則,細則一共有十五條。與此前上海、重慶等地公布的措施相比,這個被成為「京版國八條」的行政干預力度更大,引起的反響也最大。仔細閱讀這一文件,不難發現,十五條細則中的十四條與北京市原有的政策和其他地區最近公布的政策相比並無太大的區別,唯一可以被稱為新政策的其實只有一條:那就是對外地人到北京購房的異常嚴格的限制。
根據這個細則,已經擁有一套自有住房的具有北京戶籍的居民家庭可以再購房一套。而那些沒有北京戶口的居民家庭,他們的購房則遭受到諸多的限制甚至嚴令禁止。對於持有北京市暫住證的無房戶,只有連續5年以上在北京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才能購買一套住房。至於那些既無北京戶口、在北京的居住和納稅年限又少於五年的外來戶,則被禁止在北京購房。
這一房產新政是對非北京戶籍居民的一種公開歧視。這表明作為國家首都的北京再次成為一個「國中之國」,只有這個國中之國的「臣民」才能夠享有某種其他地區的中國公民所不能享有的權利。一方面,限制購房的政策是對具有購房能力的外地人在京城房地產市場的一種歧視;另一方面,那些沒有北京戶口的外地年輕人和窮人們則無法享受到政府補貼的廉租房。總之,北京戶口是享受北京住房的必要條件,好一個歧視了得!
這種對非北京戶籍居民的歧視實際上延承了清代對非滿族的北京漢人的歧視政策。滿人入關之後,漢人被統統地被趕出北京內城,並被剝奪了在內城購房的權利。在內城居住成了滿人的特權。漢人即使在北京謀生,也只能到城外置產居住;在毛澤東時代的計畫經濟年代,北京戶口也是一種 「特權」的象徵。在那個物品匱乏的年代,擁有北京戶口便意味著可以享有高於其他地區的生活物資的配給供應。現在,這些帶有歷史上皇權和計畫經濟印記的歧視政策又明目張膽地回來了。
這個文件的第二個特點是純粹意義上的直接的行政限制。房地產市場在本質上是一個商品市場。由於這個市場對普通民眾的生活又直接的影響,政府採取措施對其進行調節是必要的。但是調節的方式完全可以多種多樣。例如,央行可以通過提高利率、 政府可以運用稅收等方式來提高房地產投機的機會成本。同時通過提供住房保障的措施提高房屋供給,保障低收入者住房的基本需求。這些方式都是政府通過政策來調節市場,再由市場來引導個體的投資和消費行為。
北京的限購措施表明,北京市政府採取了一種完全拋開市場環節、通過政府直接的行政干預來控制房地產的生產和分配的方式。這種方式絕對不是一種優化選擇,除了產生資源配置的扭曲之外,更重要的是它給權力已經過大的行政當局賦予了更多的權力。各種新增的審批環節一定會成為滋生更多腐敗官員的溫床。羊毛出在羊身上,到頭來不得不承受這些更高的腐敗成本的還是生活在社會最低層的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