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叛逃境外最高判十年引起質疑

發表:2011-02-24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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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員攜款外逃屢見不鮮,修訂中的刑法修正草案規定公務員在職期間叛逃境外,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國家秘密的叛逃,從重處罰(十年以下)。引起網友質疑,刑辯專家認為,公務員攜公款或國家秘密外逃,量刑太輕。此外,刑法草案擬加重對違反食品安全的處罰。

中國公務員外逃事件,時有發生。據官方《人民網》星期三報導,當天上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三次審議。草案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中國著名刑事辯護律師莫少平認為,刑法的輕刑化是世界趨勢:「這從兩個角度來談,一個角度談就是刑罰的輕刑化是一個趨勢,為什麼很多國家也取消死刑了,輕刑化是一個世界性潮流,並不是說我對你判重了,就一定是對社會有好處;第二作為公職人員,對他們的定罪處罰當然不應該是和一個普通百姓一樣,也從事同樣一個、比如說一個犯罪行為,由於他特殊的身份,應該對他們從嚴,這才是公平的。」

這一規定引起網友質疑,網易巴西網友寫道:該怎麼判就怎麼判,為何要量身定做?我不清楚這個判罰相對於普通百姓而言,是輕還是重?以生活常識來看,估計是輕了。萍鄉市網友寫道:已經是叛國了,最多隻判十年,看來貪官們想為自己留條後路。在新浪微博,網友「徐震非洲」寫道:公務員叛逃境外最高判十年徒刑,請問什麼叫叛逃?字面理解就是投靠敵人,那麼現在誰是我們的敵人。也有上海網友稱:做公務員真好!叛逃都不會死!還有網友嘲諷道:公務員叛逃境外最多罰酒三杯。

莫少平認為,如果不僅僅是叛逃,還涉及公款或機密,處以十年刑期顯然過輕:「比如他捲走國家很多資金了,或者是把所謂的國家的重要的情報,帶到境外了等等,按那個定義涉及到國家安全和利益了,這些都是包括在這裡面的,僅僅最高刑才是10年的話,那當然我認為這個確實是過輕了。」

對於網民質疑,北京律師張星水表示,反映了民眾仇富心理:「現在可能是官民矛盾比較尖銳一些,作為老百姓這塊認為對於官員這塊力度還不夠,凡是對於官員瀆職犯罪老百姓比較仇恨,反映出當今社會官民矛盾比較尖銳一些。另外仇官仇富的心理在老百姓中比較普遍的瀰漫。」

去年初,有媒體引述中國商務部發布的數字:過去近三十年來,逃往國外的官員數量大約為四千人,帶走資金數十億至數百億美元。有北京的反腐專家的研究顯示,累計外逃的貪官數已達上萬,攜走金額達二萬億人民幣。

胡星斗認為,雖然近年貪官外逃人數和攜帶的資金數量是驚人的:「中國社科院或者北京大學,他們都有一個書面的統計大概是1.6萬個人左右,但也有可能是兩萬人左右,遠不止四千貪官外逃。攜帶的資金一般報紙上說五百億美元,但另外一些機構的統計可能都在這個數字的兩、三倍。」

此外,刑法草案擬加重對違反食品安全的處罰。相關內容進行了三處重要修改。首先,單獨列明瞭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犯罪,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其次,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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