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遵(?一33年),字弟孫,東漢初年的潁陽(今河南許昌西)人,屢官至征虜將軍。是東漢王朝的開國功臣之一。《後漢書》卷二十,有傳。
西漢衰亡後,在王莽執政(8--25)的後期,豪強並起,農民起義如火如荼。漢室宗族劉秀,為重建漢王朝,以河南南陽為根據地,招兵買馬,發展自己的勢力。當劉秀挫敗了王莽的軍隊以後,路過潁陽時,縣吏祭遵,帶著他的一批隨從,前來投奔劉秀。劉秀見他儀錶非凡,委任他為門下史。更始元年(23年),劉秀以劉玄政權的大司馬身份,出征河北,祭遵也升為督察軍紀的軍市令。
有一次,大司馬府中的一位年輕人,違犯了軍紀,依法當斬。於是,祭遵不考慮自己官職卑微,也不顧及這位年輕人乃是劉秀的眷屬,便迅即依法將他處決了。
劉秀聽說了這件事後,大怒,將祭遵逮捕下獄。主簿陳副,認為祭遵做得對,便建議劉秀赦免他。陳副說:「明公!您經常想使眾軍紀律嚴明,整齊有序。如今祭遵奉公執法不避親,是根據教令的原則在行事啊。這樣的人,不可多得!」
陳副這一席話,使劉秀恍然大悟,他立刻原諒了祭遵,並提升他的官職,基於當時社會急需公正執法,朝政也須要迅速除姦,便封他為「刺姦將軍」,意思是:專門除暴去惡,迅即鏟除姦佞的將軍。劉秀對眾將說:「現在的形勢,非常須要祭遵這樣的官員,所以我封他為刺姦將軍。吾舍中兒,犯法尚殺之,必不私諸卿也。(像祭遵這樣的一個嚴於執法的人,連我的親屬,都處以死刑了,當然不會對你們講私情的。大家都要奉公守法,不可驕橫呀!)」
不久,祭遵又遷升為偏將軍,並因他平定河北的戰功卓著,封列侯。
建武二年,光武帝劉秀,擢升他為征虜將軍,封潁陽侯。此後七年中,他奉令與朱祜、王常、耿弁、馬武等人配合作戰,入箕關,屯長安,北平漁陽,西拒隴蜀,大小數十戰,屢建大功。後來在進攻隴西地區隗純等人的割據勢力時,以身殉職。
祭遵「為人廉約小心,克己奉公。」每當因戰功得到朝廷賞賜時,他把朝廷賞賜給自己的財物「輒盡與士卒」(全都分送給士兵),而自己卻「家無私財,身衣韋絝」,甚至連夫人也是勤儉節約,「裳不加緣」。他認為,一個人應該經常約束自己,嚴加要求,一心一意做公家的事。直至他垂危之際,仍然遺誡:「牛車載喪,薄葬洛陽」。正由於他治軍有方,治家有法,使得他「清名聞於海內,廉白著於當世」,深愛軍民的擁戴。因此,當光武帝劉秀得知他死於任上時,除追諡他為成侯以外,又親臨他的墓地祭奠。
劉秀對於祭遵的為人,十分欽佩,他經常嘆息著對群臣說:「安得憂國奉公之臣,如祭征虜將軍者乎!」
祭遵雖然過早的去世死了,但「刺姦將軍」的稱號卻常駐人間。而「克己奉公」這句典故成語,也是起自祭遵的為人,而傳揚於後世。
正是:
社會呼喚公平,國家需要忠臣;
誰能迅即刺姦,便成時代精英。
歷史洪流滾滾,蕩盡佞徒惡冥。
但見廉直祭遵,卓然應運而生。
無私必然無畏,成就一代豪名;
特能勇於刺姦,百代青史輝明!
(事據《後漢書》)